作者:严锋 石剑峰
Google(谷歌)图书馆的版权纠纷从其计划启动伊始持续至今,吵闹声从美国蔓延全世界,最近中国的写作者也加入到了抗议队伍中。在数字侵权十分严重的国内,部分作家集体出来公开向一家大型跨国公司抗议维权,令媒体和不少人振奋。可为什么是Google而不是侵权更为严重的国内公司?Google到底侵权了吗?或者说,所谓“维权”可能只是国内作家和相关部门对网络传播和Google图书馆模式的无知,而导致的盲目维权?也许都有可能。这场全球出版商和作者持续数年的针对Google的维权,其背后隐含的意义可能是,传统知识版权保护制度在新时代已经面临危机,或者它本身已经不适应这个倡导知识共享和开放的时代。知识生产、传播、汲取……已经在过去十年迅速变革,网络数字化的趋势不可逆转,也许要考虑的是传统知识生产者和提供者的思维,去固守其实并不成功的传统,还是转身适应?现实是,传统读者正在流失。
对网络传播和新技术一直保持热情和关注的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严锋,就备受争议的Google图书馆接受了上海书评采访。他拥护Google雄心勃勃的计划,对部分反对声有不同看法。
您是一名忠实的网络用户,但同时也是一名写作者,如果Google图书馆不经许可就把您的书放到他们的图书馆上面,您会怎么想?
严锋:我会很高兴。很多人其实对Google图书馆根本不了解,我觉得现在国内外都有一种集体的歇斯底里,对Google有一种极度的恐惧,总说“狼来了”。恐怕他们受“达·芬奇密码”的影响太深了,总觉得Google在玩一个巨大的阴谋。2004年我在哈佛大学的时候,那里的老师对Google图书馆也是很憎恶,我听他们说,耶鲁大学、哈佛大学校园半夜里,会看到一些奇怪的车辆,把图书馆里的书搬到一个神秘的地方。他们也知道,Google在扫描图书馆里的藏书。从传统人士的反应看,这就有点像清末照相术进入中国时的遭遇,认为照相会把人的魂魄摄掉,认为铁路会把龙脉搞坏。Google确实把很多图书馆的图书扫描成数字格式,但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他们如何运作,特别是作家、名人,他们根本没有看过Google图书,他们不知道Google图书其实没法阅读的,你在上面可以看,但分辨率很低,只有大概100dpi,你看了一分钟眼睛就会流眼泪。我几年前使用Google图书馆的时候,图书馆提供的书可供你阅读50%的内容,现在能阅读的内容越来越少,最多30%。这对阅读和普通读者来说毫无意义。那Google图书馆对什么人有意义呢?对专业研究者、对学生。这种阅读模式至少目前为止还没有损害作者和出版商的实际利益。Google图书馆另外一部分,已跟索尼等公司达成协议,可以线上阅读和下载。这部分书是版权失效的书,这些书我们本来就是可以随便下载。
是否可以说,那些反对声被放大?极少数相关利益者的不满通过作家、学者、媒体被放大为整个社会的反对,而普通读者和网络用户的声音被忽略了。
严锋:对。真有多少作者使用Google图书馆?越是使用图书馆的人越不会反对。国内那些提出异议的人士怎么会突然想到向Google抗议的?是因为美国、欧洲提出了诉讼,我们才关心起来。西方发出这种不满声音,未必就是正义与真理的化身,他们更多是从商业,比如利益集团和个人出发,唯独不是从读者、文化发展和知识传播角度来看Google图书馆。此外,西方人对待新技术有很保守的一面,某些方面比中国要低要慢,他们对Google图书馆和电子阅读新技术未必了解,许多人更有抵触情绪。
报道说,Google扫描了六万本中国图书。其实我们国家很多相关机构和公司,合法或者不合法,扫描出版物的数量远远超过Google不知道多少。不要说民间盗版或者共享,就算是商业机构也很早就在做网络图书馆。比如超星1994年就开始做在线图书馆,国家数字图书馆是1998年开始建立的。多年前的一个统计数据说,超星扫描的图书有八十万种,现在书生和读秀是其中的后起之秀。其中读秀的模式很像Google,你可以全文检索并阅读片段,可以根据它提供的详细信息去买和借。很多书,对于我们来说,都不知道何处寻觅,网络图书馆提供了极大便利。
这就是Google定义的“孤儿图书”,它的图书馆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为全世界读者提供机会接触到那些根本无法购买、借阅到的图书。
严锋:读秀目前有一百九十万种图书。可是那些吵着说要维权的人,他知道读秀、使用读秀吗?
目前很多门户网站也是在打擦边球,提供很多新书的电子版片段。其实对于广大网络用户,他们真要看什么书,有什么看不到?通过很多搜索引擎和下载软件,比如电驴和BT等,能够很方便地找到国内外各种书籍的完整电子版。Google看上去是大老虎,但是它的侵权行为,如果存在的话,相比之下也是最轻的,而它提供的好处是最大的。
Google可能成了网络大规模图书侵权的替罪羊。
严锋:Google就是替罪羊,目标大也容易找。从作者角度,如果他们对Google有更多的理解,他们应该能认识到,如果他的书真的上了Google图书馆,对他来说绝对是利大于弊。
中国作者和相关协会对Google图书馆的运作十分不了解,有一个信息误差。公益性质的Google图书馆和计划中的出版业务其实是两码事。
严锋:Google最初说,它不参与图书经营,也不搞出版,但现在它计划在未来参与到图书出版业,关于利益分享,可能是一个拆账的模式。拆账的商业模式和目前的图书馆模式没有关系,前者是未来的,是水中月镜中花。而且媒体热炒的谷歌向作者每本书支付的六十美元,其实是授权收录的费用,并不是版权费。他帮你扫描了让读者可以检索到你,还倒贴你六十美元。Google其实变成了作者的广告平台。
我觉得,有人是装傻,有人是真傻,还有一部分人是得了便宜还要卖乖,人家给你新的传播渠道,你还要打他。在其他领域,如果你和Google有一个更好的兼容性,肯定是能带来更好的商业利益。图书行业看来是比较保守的。在追求利益方面,他们倒是寸步不让,但是缺少一个与时俱进的大视野,对网络时代共享主义的精神缺乏理解。更何况,图书其实是特殊的精神商品,比其他普通商品更适宜共享,不能完全用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去套,否则最后很有可能保护的是经营者的利益而不是作者和行业发展的利益。
但此次争议最大,也是令中国作者比较不满的是:“你Google怎么不经过我授权就扫描了我的书。”[NextPage]
严锋:这个也很滑稽。如果你的书放在图书馆,这需要你的授权吗?如果Google扫描了那么多书,供人检索,就是侵犯版权,那传统图书馆把你的书收藏在那里,也供人检索和阅览,这算不算侵犯版权?图书馆没有用你的书卖钱,Google图书馆也没有卖钱啊!理解Google图书馆,就该从新的图书馆角度,而不是把它当成一种新的书店。我们不要预支对未来的恐惧。
就Google图书馆功能来看,它和普通图书馆发挥的作用是相似的。
严锋:是的。现在很多人把Google的未来想象成一个怪物,比如它会拥有世界上所有图书版权,垄断我们的精神生活。这可能吗?你能想象Google有那么多的闲情逸致和全世界的作者一个个地谈,把他们的版权统统买下来?当然,Google可以通过中介代理,如出版公司集团等机构批量收购,但是真要到那一天,你再维权也不迟啊。有些人说,Google是暗渡陈仓,是特洛伊木马,先打着公益的旗帜扫描图书,实则上是将来摇身一变,成为垄断出版商。但是你要想,Google它真有这个能力来垄断我们的精神生活吗?这恐怕就是对新技术、新传播模式的不了解而产生的恐惧。
当年互联网和其他行业,比如传统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抢生意的时候,大家不说话,甚至乐观其成。现在,狼好像真的来了,它已经“侵蚀”到文学、学术、知识生产和消费的领域,于是大家一窝蜂产生恐慌感了。也许应该回过头去看一看,互联网是怎么跟其他传统产业融合的?形成了怎样的共生共存的格局?报纸、电视、网络如何互动、互补相容?我们应该认真总结这方面已有的经验,而不是停留在想象和恐慌的阶段。
保守派的观点是,Google图书馆是对图书版权侵害,进而会侵害精神创造,最终导致知识创新的丧失。
严锋:有趣的是,对“盗版”、“侵权”最激烈的批评者,常常是最少被盗版的作者。那些被“盗版”最多的人,往往保持着意味深长的缄默。比如韩寒、郭敬明、安妮宝贝等,他们的东西在网上都是随便拷贝的,他们的名声都是和网络,和新的文化复制模式紧密联系起来。他们都知道里面的奥秘和机制。凡是网络时代的门外汉,往往是边缘化的人,最担心自己的东西有没有被盗版。巴西有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保罗·科埃略,他采取的惊人方式是自己盗版自己,把电子版提供给各大盗版网站,还建立一个“盗版科埃略”网站。他说,自从盗版自己之后,他的图书销量直线上升。其实说到底,还是很多人不适应新时代的文化逻辑,不了解阅读方式和心态的变化。
可以说,过去的版权保护传统和现代的知识共享理念是抵触的。
严锋:是的。我看到很多人反对Google图书馆的原因是担心它会垄断知识和精神,但回过头想想,传统的知识出版和发行不也是垄断吗?传统的文化出版机制里面问题大了,比如我们的书为什么那么贵?有多少利益在里面?他们要精心维护传统的垄断而不断打压新的变革。未来图书的行销模式和图书形态肯定会有很大变化。
所有反对的声音都是打着保护写作者权利和他们创造力的旗帜。
严锋:有一种说法就是盗版横行并且绕过出版商,导致写作者无法获利,那样就不利于作者再生产。没有比这个更扯淡的说法,如果是普通商品就罢了,但说到文学等知识精神产品,恰恰把话说反了。我认为,恰恰是过度商品化和趋向利益,导致文学作品的价值式微,在中国尤其明显。最好的书、最有价值的精神产品并不是稿酬模式激励出来的。不要认为稿酬模式是天经地义、从来就有的,也不要认为是最好的知识生产模式。
从整个历史看,写作者从业余作者转变为职业写作,这个过程和资本主义发展密切相关,版权保护、稿酬制度等从来不是天经地义。维护这种制度的背后就是利益,你说六十美元不合理,那你还不如直接说,“我要的是更多的钱。”Google要是开价高点,很多人肯定欣然而往。所以不要冠冕堂皇地说:“我们要维护传统的知识产权和精神创造。”互联网有可能给作者身份带来新的回归,让传统作者从“职业”中解放出来,回归业余角色,这对知识创造特别是文学创造绝对不是什么坏事。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受到冲击之后,作家都活不了了?这里恰恰是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适者生存的转化,新的创造力的激发。不过我认为传统的出版业是不会消亡的,很多读者还是需要实体书。传统的出版业有很多的生存方式,问题是一定要找到在新媒体时代的定位,阻挡潮流是徒劳的。
从利益角度分析,我们可以看到,Google或者其他新的出版模式,给读者和作者带来了什么?给出版商带来了什么?在这个新的时代,出版商受到的影响最大,但我不认为他们就不能活下去了。Google未来的图书营销模式,是Google、出版商和作者均分,这是三赢的格局。
出版商恐怕不会想分一杯羹吧。
严锋:出版商的某些传统利益可能受损,但也会得到新的利益。比如,以往读者最痛苦的是书店和图书馆里没有我们要找的书,而通过Google图书馆或者它可能提供的“定制”服务,读者是最方便得到想要的信息,而出版商也可以从中得益,它们能供应的品种也会大大增加。而对有些作者,他们的书可能早就绝版了,通过“定制”和数字化的模式,也可以从中分一杯羹。所以大家不要斤斤计较,彼此视如仇人。Google其实扮演的是中介模式,它的核心还是检索和数据库。认识到Google这个性质之后,读者、作者、出版这三方都需要调整自己位置。
传统图书馆最终可能会被淘汰或者被迫转型。
严锋:传统图书馆一定会被颠覆,它在将来可能就是一座博物馆。图书馆当然会存在,但它的功能和存在形式完全将被改变。比如善本书等珍贵图书,一般人根本就没办法接触,但现在他们都逐渐被电子化了,任何人都能看到。所以我认为,图书馆传统的实体借阅功能一定会慢慢消失,数字化是必由之路。书店一定会长期存在,但一部分书店会关门,纯粹售书功能肯定弱化。书店存在的一个很大理由是他还具有休闲、品味等功能,这方面台湾诚品就是个典型。当然还会永远存在一批死硬的实体书和书店的支持者。其实,这个现象在其他领域已经发生了,比如作为主流的LP黑胶唱片早就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玩LP的仍然大有人在,而且显得格外有品位。CD销售在美国三年内下降了60%,也要被数字下载所淘汰了,但CD肯定会在很长的时期内有人买。
(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