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伟科
李希凡
采访者:孙伟科
受访者:李希凡
李希凡一以贯之地坚持着自己的批评方法,对于20世纪历次参加的批评活动,依然保持着自己角度的理解和个性的锋芒,在回忆中也有严格的自我批评。他指出,回顾20世纪我国文学批评的历史风云,不要过多地去揣测背后的所谓“个人恩怨”和不可告人的“历史秘密”,特别是对人物做评价时,有些人刻意去搬弄是非,夸大宗派情绪,从细节上去捕风捉影,没有大历史的观念,导致了严重的历史失实和扭曲。其实,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不同观点之间理论立场和对现实的不同态度。
追求大历史观
孙伟科:您被称为20世纪新中国重要的文学批评家,您如何评价自己在历次重大文学批评中所扮演的角色?
李希凡:谈不上什么“重要”,只是在那个时代搞文艺理论批评的人中间,我写得比较多而已,特别是从声名鹊起的“两个小人物”开始,约我写稿的报刊也多,虽然也有“遵命文学”,但观点都是我自己的,错了也怨不得别人。不过,从1954年到“文革”前,我有些文章和观点暗合了当时的政治要求,所以得到了推荐,引起了反响,那也是历史的产物,并非我的自觉。比如1954年我和蓝翎合作写批评俞平伯先生的文章,因为受到毛泽东同志的肯定,从此“一夜闻名天下知”。而有些文章则未必那么合时宜。比如对《三国演义》中曹操形象的评价,1959年4月到9月我写了四篇为《三国演义》辩护的文章,有三篇发表在《文艺报》上。我认为小说中对曹操这一人物艺术形象的塑造是成功的,也是符合历史真实的,也有大量的文献资料可以证明。但是,要在历史学上为曹操翻案的学者,则认为《三国演义》歪曲了曹操形象,这是将历史与小说混为一谈的说法。把正确评价历史人物曹操的翻案文章做在打倒《三国演义》上,显然是不正确的。像《三国演义》里的曹操这样一个内蕴丰富、复杂而生动、深刻而又个性鲜明突出的封建政治家的艺术形象,它是千百年来封建阶级政治斗争中有深广概括意义的典型人物,决不像历史学家们所指责的那样,罗贯中只是用“画白脸”丑化出来的,只是在写曹操的“谤书”。它虽然有“艺术夸张”,但也概括了这位“超世之杰”的全部经历。至于所谓“尊刘抑曹”的思想倾向,也不始于《三国演义》,早在魏晋唐宋时期就广泛流传于民间。历史学家可以为历史人物的曹操做出正确的评价,却不该也绝难做到为小说戏曲的艺术典型的曹操“翻案”。虽然那时我是单打独斗,今天我依然坚持这样的观点,和吴晗同志的关于历史剧的争论,关键也在这里。
和文艺理论家何其芳在典型论上的分歧虽然尖锐,但也还是学术上的争论。何其芳认为阿Q精神是“人类普通弱点之一种”(虽然是借用别人的话),还说什么爱哭的女孩子,就是林黛玉的“典型共名”;一个男孩子喜欢很多女孩子,又被许多女孩子喜欢,就会被称为“贾宝玉”,这“突出的性格特点”,就是贾宝玉的“典型共名”,我认为这就是抽象的人性论。没有阶级社会的阶级压迫和剥削以及它们统治下的文治武功、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人类哪来的这样屈辱的“精神胜利法”。现在老庄的学说很受关注,但如果人类只停留在“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那倒决不会产生阿Q的“人类普通弱点”,可人类也不可能取得今天的发展。如果这种所谓“共名”现象,就是这些伟大文学经典的意义和价值,它有什么思想意义?这是违背马克思主义文艺典型论的,这是基础观点之争。钱谷融先生最近又重提他的《论文学是人学》,批评我的观点,在1957年我曾写《论“人”和现实》做过答辩,马克思主义讲的是“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类也从不存在脱离社会关系的抽象的人性,高尔基所谓“文学是人学”,也是马克思主义文学观的“人学”。
当时有领导劝我不要使用“抽象人性论”来题名、定位这种观点,我没有同意。我说这不能改,因为这是论争的核心命题。在“文革”评红热时期,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红楼梦评论集》第三版,其中的后记和附记,是我写的,序言是蓝翎起草的,我也做过修改,签了名,对俞平伯先生又一次进行了“批判”,对何其芳同志的反批评,更带有个人情绪。我和何其芳的分歧始于1956年春季,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召开一次学术讨论会时就有了,那次会由何其芳同志领衔,已写成一批文章,对《红楼梦》讨论中诸如历史背景、思想倾向、宝黛典型意义问题发表了“总结性”的意见,自然主要是批评我们的观点。总之,在他们的研究中,《红楼梦》的思想以至贾宝玉的性格,都是“古已有之”,何其芳的《论〈红楼梦〉》和其他文章把所谓“市民说”、“资本主义萌芽说”评价为“教条主义加牵强附会”——你说我是“教条主义加牵强附会”,我就说你的“典型共名”说是“修正主义加人性论”。我的《红楼梦评论集》后记和附记,对何其芳的反批评有报复情绪和粗暴之处,我也不喜欢他的批评的刻薄和拐弯抹角骂人的文风。这是历史旧账,没有任何人授意。
圣人说出的很多哲理,似乎都有“普世”价值,譬如孔夫子、孟夫子的教育思想,至今都很令人信服和受到推崇,但当我们还原历史真实时,也不能忘记他们曾明确地讲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也就是说:在他们心目中,民,是氓,是奴隶,不是应该受教育的对象。我认为对圣人的思想,也不能“抽象”地歌颂。我和何其芳同志关于典型问题争论持续了近20年,是我主动挑起的。我记得,20世纪80年代陈涌同志有过一篇对双方的片面性都有批评的文章。
孙伟科:吕荧是新中国早期很重要的美学家,他有独立的识见与人格,他特色鲜明的理论实践对您的文学批评有何影响?
李希凡:吕荧是我学生时期在文艺理论家中崇拜的偶像,我在1948年就读过他的《人的花朵》,那真是美文学的评论。后来在山东大学读书时,吕荧先生是我们文艺学课的老师。他讲授的文艺学,在当时就已有系统的理论体系,贯穿着鲜明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例证、分析都出自他自己的研究心得和体会,这些都是我们当时已有的文艺理论教材中难以见到的。我那时是文艺学课代表,与吕荧还是接近的。我的第一篇文章《典型人物的创造》,本是一篇学习笔记,吕荧布置的作业,是被吕荧推荐到《文史哲》上发表了,这也是《文史哲》第一次发表学生的文章,自然是一件新鲜事。1951年11月发生了《文艺报》借读者来信批评吕荧教学的事件,说吕荧的教学是教条主义的,违反了毛泽东文艺思想,题目叫《离开毛泽东思想是无法进行文艺学教学的》,《文艺报》始终没有去山东大学调查核实,实际上文章作者并没有听过吕荧的课,此文的内容举例都不符合吕先生讲学的实际,不能服人。而《文艺报》是文联作协的机关报,威信很高,这在山东大学就造成了一场批判运动,使吕荧蒙受打击。吕荧坚持自己观点,没有听校领导的劝阻,严词拒绝做违心的检查,以辞职愤然告退,终其一生,再也没去大学执教。(1953年,吕荧曾应雪峰邀请,做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顾问,月薪200元,不知这是否是为了挽回《文艺报》的影响。)吕荧的耿直脾气和个性预示了他后来的命运。由于吕荧受到冲击,我又在后来校方组织的批判中违心地批评了我的老师,所以使我当时不得不调整了方向,更多地关注古典文学领域的文学研究和批评。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上海文艺出版社大量出版美学著作时,他们接受了我的建议,由我编辑一本《吕荧文艺与美学论集》,出版时,我写了一篇《回忆与哀思》作为编后记,以弥补我的错误和缺憾。其实,那时高校的文科教学中,旧的意识形态的遗存还相当严重,老师们的马克思主义学习也刚刚起步;如果真有点教条主义的缺点,倒还是正常现象。假如连马克思主义的词句都没有了,或者看见马克思主义的词句就认为是生硬套用和教条主义,那么,还怎么学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呢?[NextPage]
没有论争就没有学术进步
孙伟科:因为批评胡适、俞平伯等人的红学观点,您也成为大家眼中的红学家,不再是一个小人物了。
李希凡:关于红学家,我实在不敢当,尽管我写过(包括和蓝翎合作)关于《红楼梦》的三本书,100多万字,但都是文艺评论,没有一篇是做考证的,我也反感对小说情节、人物做索隐和考证,因为《红楼梦》的感人的艺术魅力,主要是它的艺术形象、艺术境界、文学典型的创造,决不只是俞平伯先生讲的那些“小趣味儿和小零碎儿”,更不是胡适所谓的“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而是伟大的现实主义对封建社会的真实反映和艺术形象的深刻概括和创造。显然,小说的价值在其深刻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艺术表现上,所以,我将自己的主要精力用在了思想艺术和人物形象的分析研究上。当然,我过去轻视考证工作也是错误的,而且曹雪芹的身世经历,特别是《红楼梦》,只是一部未完成的杰作,确实也需要科学的考证工作。
某些红学史家认为,毛泽东所领导的那次思想批判运动,也包括所有的批评文章都是对“红学才子”俞平伯著作的“误读”,这也是不实事求是,因为有许多文章都是出自名家,有的还相当精彩,说理性很强,而且切中了新红学的要害。在真正的文学评价上,“新红学派”虽在考证作者曹雪芹的家世上有他们的贡献,但他们认定小说是作者自传,并斤斤计较于小说的琐细,对于《红楼梦》博大精深的思想艺术,却始终真的在“误读”或完全没有读懂。“新红学派”的研究是趣味研究,是为了“消夏”,为了他们“琐屑”考证的爱好,他们是按照“洋文学”的标准,哪能瞧得起东方文学,更不会读懂《红楼梦》的博大精深。无论是在胡适还是俞平伯的心目里,《红楼梦》就是闲书一部,不入近代文学之林。如果没有1954年的“评俞批胡”运动,《红楼梦》深广的思想艺术价值是不会得到重视的,“红学”也不能有今天这样的繁荣和发展,持续地具有“显学”地位。
在文艺批评中,我从来也不是什么大人物,我也没有把论争对手对于当作大人物,那样的话,可能我就不会喜欢论争与论辩了。同时我还坚信,没有论争就没有学术进步。不怕稚嫩,不怕匆促,展开批评是对著者的最大尊重。即使扭曲的批评也需要在新的批评实践中纠正,直面的批评有助于双方提高。是的,论争是学术争鸣的重要方式。
我参加的论争很多,大多数是向不同观点的挑战。1980年黄秋耘同志(他也是我国当代著名文学评论家,已于2001年不幸去世)在《文艺报》第一期上发表了评价当时“新人”佼佼者张洁小说《爱,是不能忘记的》的评论文章《关于张洁作品的(评论)断想》。张洁的小说描写了两位革命者在现实中“错过”了不能实现的铭心刻骨的爱,假想成能在天国实现……而黄秋耘则把这种病痛的爱上升到社会学的高度,试图使这种超现实的爱情完全摆脱社会道德和革命情谊的“精神枷锁”连在一起,实现绝对自由,不受良知的谴责。这是我很以为怪的,记得列宁曾引过一位诗人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而秋耘同志是老共产党员,怎么会有这样廉价的“人道主义”感情,我想到了苏联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想到了小说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和丽达,于是我“不识时务”地在当年的《文艺报》第5期发表了《假如真有所谓天国……》,引来了某些新兴作家的不满,幸亏主编冯牧说了作家和批评家都要保护……我向来不怕挑战,这篇文章仍收编在冯牧、阎纲、刘锡诚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评论丛书”《李希凡文学评论选》一书里。自认为我与黄秋耘的商榷,是充分说理的。
红学不能成为俗学
孙伟科:您认为,红学中的“自传说”完全违背了文学创作的规律?
李希凡:1954年红学运动中的大批判有其消极面,即把学术方面的意识形态问题搞成群众性的批判运动,却同时也开启了马克思主义红学研究的新起点。1954年最集中批判的观点就是唯心主义和自传说。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对作者曹雪芹及其家世的考证,解开了作家之谜,但把《红楼梦》和作者曹雪芹联系起来,已早有确证,并不始于他。而他的考证却混淆了素材与创作的关系,认定《红楼梦》是写曹家家事的——“贾政即曹頫”、“贾宝玉即曹雪芹”,把这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完全归结为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如果《红楼梦》真是平淡无奇地记述家事,曹雪芹如何能创造那么多个性化的典型人物和优美的艺术意境,感人至深、动人心魄?自然《红楼梦》问世以来,很长时间都停留在索隐抉微的泥潭里,这是旧红学的误读。新红学反对捕风捉影的索隐,可事实上他们的考证不过是改变了索隐对象罢了!新红学有许多观点,根基都是自传说,研究《红楼梦》,似乎是为了编一本曹雪芹的传记。更是对曹雪芹卓越创作才华的贬低,是对《红楼梦》艺术画卷反映的广阔生活内容的漠视。将《红楼梦》说成是作者的“写实自传”,“感叹身世”或为“十二钗作传”,“怀念闺友闺情”,甚至说曹贾两家的历史“可以互证”,“二者符合的程度是惊人的”,是“作者精裁细剪的生活实录”,等等,还说这是研究《红楼梦》“最有意义的收获”,这些观点岂非都是唯心主义的主观臆断和穿凿附会的产物,完全不符合文学创作的规律。如此红学之路,必然越走路越窄。对此鲁迅早在30年代就有过尖锐的批评:“……现在我们所觉得的却只是贾宝玉和马二先生,只有特种学者胡适之先生之流,这才把曹霑和冯执中念念不忘记在心里儿,这就是所谓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的话罢。”(《且介亭杂文末编·〈出关〉的“关”》)实际上鲁迅先生早在20年代小说史的讲课中,就给予《红楼梦》以崇高的评价。“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被打破了。”(《中国小说史略》)我只能跟着说,因为我永远说不出鲁迅对《红楼梦》这种真知灼见的评论语言的,也因为我没有伟大作家深入作品的敏感和体验,鲁迅是无可逾越地表述了《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独有的价值。而所谓“如实描写,并无讳饰”,所谓“都是真的人物”,用现代文学术语来说,就是“现实主义”。所以,尽管《红楼梦》有多姿多彩的艺术创造,鲁迅还是肯定地说:“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时隔七八十年之后,我们有些红学家却偏偏要用这“倒是还在其次”,去否定那首要的“如实描写,并无讳饰”,这可能也是迎合时代思潮的需要吧!
孙伟科:当前“揭秘文化”借强势媒体大肆流行,其中有些揭秘完全是主观臆造的“谜案”,实际上是在“炒冷饭”,是在“博眼球”。您和几位红学家多次发表过批评意见,这些“揭秘文化”的实质是什么?
李希凡:我认为,揭秘红学虽喧闹一时,却此路不通。这些揭秘颇有绑架红学的意味。是的,直到今天,红学依然是显学,红学中的许多问题至今还是热门话题,比如,作者是不是曹雪芹,《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是不是高鹗的问题。回顾历史,从新红学的自传说谬误,就已经发展到了“宫闱揭秘”,《红楼梦》简直不再是文学杰作,而成了“索隐大全”,完全否定了《红楼梦》作为一部伟大的文学杰作的深广的社会意义和光辉的时代精神。
红学研究,近几十年无论作品思想艺术的深入探讨,作家身世和版本研究的发掘和考证,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也同样有回潮和灾害,如某些强势媒体和背后商业利润所驱使的“揭秘”文化流行,使红学这一显学成为大俗学。近些年来,各种不负责任的观点,各种没有根据胡编乱猜的观点,借助于炒作需要,制造了一个又一个所谓的文化热点,这实际上是红学发展中的透支。只是很多人还没有看到这种透支的危害,这种危害不仅是学术上的,更是对民族优秀精神文化遗产的。[NextPage]
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仍有强大生命力
孙伟科:2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的重要历史成绩和经验是什么?请您对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在新中国的实践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试谈一二。您批评的方法是什么?
李希凡:有些人认为,新中国几十年的文学实践,似乎不证自明地马克思主义错了,把马克思主义视为庸俗社会学和单线思维、机械决定论。这是不符合实际的。至今我们党的文艺政策仍然是“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这都是毛泽东文艺思想的精髓,不少作家还在努力实践。当然,如何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处理好,也是当前重要的理论任务之一。
的确,在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文艺思想领域,毛泽东和文艺界的领导以至我们这些党员文艺工作者,都犯有或大或小的错误。但是,意识形态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正如邓小平所说:“文艺是不可能脱离政治的”,这也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只不过意识形态里的矛盾和斗争是复杂的,又是深层次的,而且大量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属于精神世界里的问题,既不是用阶级斗争的大批判方式可以解决的,也不能整齐划一地归属于政治上的左右派。可完全否定上层建筑包括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恐怕也是个人的主观好恶。譬如关于《红楼梦》,过去由于毛主席讲过,它是一本反映阶级斗争的书,后又为极左路线在“文革”中的“评红”加以夸大利用,有过消极的影响。但不能因此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甚至《红楼梦》中反映出来的阶级矛盾的存在、红楼人物的封建观念的存在和影响。不然怎么理解鸳鸯的反抗,金钏儿、晴雯被逐惨死,荣宁二府几十个贵族主子,役使二三百家奴,有不少生活的纠葛,那不是阶级矛盾是什么?连年轻女奴间,都有着鲜明的等级差别。曹雪芹本想构建一个大观园“理想国”,但无情的贵族社会现实的种种矛盾冲突,逼迫他只能写出女主人公们的“勘破三春景不长”的悲剧。我是一个阶级论者,从一开始,我们就是从社会意义上分析《红楼梦》的,可能很幼稚、很浅薄。而且《红楼梦》并不只是写了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曹雪芹也不可能有明确的阶级观点,他是在深刻描绘封建贵族生活和人物的复杂矛盾关系中写出社会真貌和它的深邃的文化底蕴的。即使毛主席多次讲到《红楼梦》,也不只是讲了它对阶级斗争的反映,他是看到曹雪芹笔下的“真的人物”——“大写的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深刻表现。而且他对《红楼梦》创作艺术也有许多独到的理解,是自成一家的。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批评,就是重点关注作品的社会意义和思想意义。
前些年有一种观点,叫“五四”以后一部分知识分子背离了“五四”精神,脱下了皮鞋,穿上了草鞋,走上了一条救亡压倒启蒙的路,其实他们所要的不过是资产阶级民主自由、资产阶级个性解放的“启蒙”。至于广大苦难人民如何从阶级压迫、阶级剥削下解放出来,获得生存权、温饱权,自己成为社会和国家的主人,这已经是辉煌近一个世纪的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启蒙。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如果没有脱下皮鞋,穿上草鞋,深入中国最广大的农民群众,用工人阶级思想启发他们的阶级觉悟,依靠他们,组织武装力量,用这些“启蒙”论者的话说,发动一场农村大变动,哪来的人民共和国的今天!在中国,启蒙本来就是救亡的启蒙,没有广大人民的觉悟,哪有钢铁般坚强无畏的人民解放军!没有人民群众“个性解放”的启蒙即反抗压迫的自由,怎能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并把它的主子美帝国主义赶出中国!今天的所谓新启蒙,哪会理解救亡与启蒙的这种辩证关系!
从1987年应《红旗》杂志约稿写的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54周年的《偏离方向不会有社会主义文艺》开始,到1999年12月答《文艺理论与批评》记者问的《关于建国初期两场文化问题大讨论的是与非》,22年间,我写过三十几篇从各种角度阐述毛泽东文艺思想和我们党新时期文艺指导思想的文章。
孙伟科:1954年和1963年都是红学的特殊年份,今年恰值曹雪芹逝世250周年,您有些什么宝贵的回忆值得与大家分享?
李希凡:1954年的回忆文字已经很多了,这里就不赘言了。1963年文学界酝酿纪念伟大作家曹雪芹逝世200周年,要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纪念活动,这可能是作家协会提出的,由社科院文学所承办。这次活动得到了周恩来总理和陈毅副总理的关怀,开纪念会、办展览,发表纪念文章,据说有关领导胡乔木、周扬、邵荃麟同志还参观过预展,谈过不少意见。但是,由于曹雪芹逝世究竟是壬午还是癸未,曾发表不少文章展开争论,并无定见,因此就把这个活动放在了壬午和癸未之间,又曾在读者中掀起一次阅读《红楼梦》的热潮。当时,我的上级、文艺部主任陈笑雨向我传达,要我写一篇纪念文章,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尽管自《红楼梦评论集》结集出版,蓝翎被错划为右派后,我从没有单独写过“评红”文章,也未再读《红楼梦》,但往事非烟,终难忘却,这时我的小女儿出生,我记起旧谊,也并不知道蓝翎对我有很深的“忌恨”,女儿起名为“蓝”。纪念文章《悲剧与挽歌——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写出后,文字虽然是新写,但观点仍然是我们原来的基本观点,写完后,就先寄给蓝翎一份小样,请他看,无非是表示我仍然坚持1954年的基本观点并无改变,没想到他并不喜欢。这篇文章经过林默涵同志审稿,吴冷西同志签字付印,他们都没有做任何改动,刊登在1963年10月7日的《人民日报》文艺评论版上。文章并无新意,却影响很大,可能因为是发表在《人民日报》上,我接到很多青年朋友的来信。对于曹雪芹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我真诚地希望,今年也会有一个像逝世200周年同样隆重的纪念,以表明我们对优秀文学遗产及其作家的珍视和尊重。[NextPage]
可贵的自我批评
孙伟科:在评价2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时,特别是对人物做评价时,有些人刻意去撩拨人间恩怨,搬弄是非,夸大宗派情绪,从细节上去捕风捉影,没有大历史的观念,导致了严重的历史失实和扭曲。其实,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不同观点之间理论立场和对现实的不同态度。对于坚持历史主义的态度,您有什么要说的呢?
李希凡:20世纪的中国文艺界是风云变幻的,但革命文艺也有很大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作品,不过,道路也不是平坦的。那个时代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编辑业余写作发表意见的。在“反右”斗争中,的确有30年代的恩怨是非在作祟,但不能说都是宗派之争,只能说党的领导有责任,因为全国“反右”都扩大化了。我是革命文艺的热情歌者,写过近百万字的文艺作品的评论,大都发表在《人民日报》《文艺报》《光明日报》《戏剧报》上,虽然有些人曲解那个时代,甚至全盘否定那个时代的文艺,可当时的那些优秀作品在群众中已经成为“红色经典”,至今还是影视屏幕上改编再现的对象。
由于我喜欢直来直去的论争,所以在年轻气盛的时候也犯过幼稚病和粗暴的错误。我信奉马克思主义,也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去分析文艺作品和创作现象,在这个过程中有得有失。我自认为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其实有时候是一些教条主义观点在作怪。比如我在《文汇报》上对王蒙小说《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的批评,我不认为首善之区的北京存在官僚主义,而作家对现实生活矛盾的敏感,正是这篇小说的可贵之处。可我就是用这种条条框框评论了这部作品,还给作者扣上了一顶大帽子,叫做“企图用小资产阶级思想改造党”。众所周知,此文受到毛泽东的批评。这次批评对我的触动很大。后来也还犯过这样那样的错误,有些虽然是党发动的“运动”,但文章是我写的,责任仍然在我。
回顾历史,我的成长有许多曲折,但我从来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现在有一种倾向是,在反思历史还原真相的时候,有些人故意神秘化那段历史,似乎背后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流言是杀不死人的。只要生活在群众中间,慢慢地让群众认识你,流言也好,谣言也好,不攻自破。我在最近刚刚出版的《李希凡自述——往事回眸》中,回顾了我历次参加文艺论争的情况,以及我所坚持的观点和反对的观点,包括我和一些同志在理论上的分歧和争论等,我没有什么要隐晦和隐瞒的,也用不着用“揭秘”去分析什么不可告人的动机。如果坚持历史主义的态度,从大环境和小环境的结合看,不难理解尽管是因素复杂但并非不可知的历史真相。
(编辑:李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