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世界 - 文艺的力量
社会 文学 美术 音乐 影视 摄影 戏剧 舞蹈
北京文艺网
自媒体注册
北京文艺网自媒体发稿指南:
1、登录北京文艺网,点击北京文艺网会员注册,根据要求完成注册。
2、注册完成后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京文艺网。
3、登录后,请点击页面中功能菜单里的我要投稿,写下你要投稿的内容,后点击确定,完成投稿。
4、你的投稿完成后需要经过编辑审核才能显示在北京文艺网,审核时间需要一到两天,请耐心等待。

林青霞被禁演35年《窗外》有望首次台湾放映

2008-05-30 07:29:16来源:    作者:

   

《窗外》导演宋存寿过世后,台湾电影资料馆筹办宋存寿电影回顾展,意外传出“窗外”台湾版权已于半年前由林青霞买下。林青霞昨天承认购下自己的处女作,她说:“如果琼瑶(blog)同意,要用就用,我没问题!”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窗外》到底有没有机会首次在台湾的戏院放映似已露出曙光。琼瑶本人不愿回应,平鑫涛表示 :“如果是非营利性质的放映,为纪念宋存寿,原则上我们会同意。否则再议”。电资馆表示,如申请到补助,宋存寿电影回顾展将会采非营利方式进行。

《窗外》是宋存寿的重要作品,也是林青霞的处女作,这部改编自琼瑶1963年同名小说的师生恋题材电影,1973年拍摄完成后就遭到琼瑶以版权问题制止影片在台发行,也成了宋存寿生前的遗憾,林青霞曾居间尽过力,在多年前代向琼瑶游说,可惜琼瑶坚持依旧。

林青霞昨私下透露:“琼瑶是对事不对人,她对宋导演没有意见,还一度想找宋导演拍电视剧。”

去年9月,林青霞返台探视宋存寿,《窗外》台湾版权旧事重提,导演之一的郁正春希望把版权卖给琼瑶。林青霞说,她想了一下,虽然时隔35年,人事已有变迁,但琼瑶有其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她不想再去勉强琼瑶,因而决定自己买下。

林青霞不愿透露《窗外》台湾版权多少。仅说:“意思意思而已!”如今宋存寿电影纪念展要安排放映这部片,她乐观其成。

(实习编辑:陈思雨)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扫描浏览
北京文艺网手机版

扫描关注
北京文艺网官方微信

关于北京新独立电影有限公司 | 著作权声明 | 合作招商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协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