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郭敬明团队出走的年轻作者落落,因与世纪出版集团文景公司签约后再度“倒戈”而面临被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记者昨天从世纪文景获悉,原定于3月4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该案,因故延迟至11日开庭。而由此事引发的社会热议,已成为年初文坛的热闹事件。
去年10月,关于郭敬明团队集体“换东家”的消息一时间遍布全国各地媒体,郭敬明主编青春文学杂志《岛》和《最小说》的创作团队主力因薪酬等问题与郭不睦,于是集体“出走”,进而“转会”世纪文景公司,成为文景公司新创青春文学杂志《爱丽丝》的主创人员,而在该杂志的几位主编中,确有从郭敬明处“出走”的落落。
两份声明
离郭敬明团队集体“换东家”仅仅相隔几个月,记者先后收到了来自长江文艺社北京图书中心和来自世纪文景的两份声明。长江文艺的声明写道:“2008年3月4日,80后青春文学作者落落被诉案件将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审理。春节前,落落被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下属企业‘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赔偿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声明援引落落本人的回应:“突然接到法院传票,感到很震惊甚至可以说是恐惧……签协议时明明约定了6个月的磨合期,可以调整、修订协议,我对他们现在突然起诉很不理解,也很无奈。只好寄希望于法律,让法院主持公道。”
而相隔一天后,记者收到文景方面的回应,回应称:2007年7月16日,文景与落落、Hansey正式签署了《ALICE系列图书合作协议》,协议规定“文景委托落落和Hansey共同主编、编辑、策划《爱丽丝》系列,约定在合同期限内,不得策划、编辑相同或相似的选题,并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合作。落落每年须提供若干部质量上乘的原创作品给文景出版发行。”文景方面还表示:“在《爱丽丝1草木芳华》中,落落除截稿前交编辑部两篇原创稿件外,并没有履行主编相应的其他任何职责,甚至从未在《爱丽丝》编辑部露面。文景回应最后称:曾多次登门拜访落落但均无人在家,对于文景设法沟通此事的想法,落落却一味回避玩起了“失踪”。
两种说法
因为不满在郭敬明公司中连续多月没领到工资,转投他人门下的写手,何故倒戈?己所不欲为何能轻易施于他人?据悉,落落在突然接到法院传票以后,表现得“很震惊甚至可说是恐惧”。她说:“我觉得很失落,写作生活本来简单无杂质,没想到会遭遇到这样晴天霹雳的事情!签协议时明明约定了6个月的磨合期,可以调整、修订协议。”而世纪文景公司副总经理朱旗则表示,“落落说自己接到法院传票很震惊,其实我们比她更震惊。签合同前双方已经谈了一个月,包括合作的内部运转方式、分配方式、付酬方式等等,落落都在场,当时很愉快。”对磨合期的分歧,朱旗解释说,当时约定磨合期过了再一起来认定修改,在这之前还是应该执行原来的条约。签合同不是闹着玩的,即使退出也要谈一个退出方案,而不是玩失踪可以解决的。起诉后我们考虑到年轻作者的发展没想声张,不想是长江文艺先捅出此事,我感觉我们在这件事情上的容忍没有得到善意的对待。合同不是一走了之就可以了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此事让人感到既心疼又担心。他们才华横溢,但对一些最起码的为人方式缺乏意识。落落的这个事件,其实有一定的代表性,也是整个80后,甚至是即将踏上文坛的青年都有可能面对的危机。一些人容易以自己的逻辑来实现人生,当他们不喜欢做某件事的时候,他们非常尊重自己的感受,而漠视契约观念和合同意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个官司不失为一种提醒,甚至为许多文学新人敲响了警钟。
(实习编辑: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