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爱游戏》/〔加拿大〕莱昂纳德·科恩著/刘衎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1月
读《至爱游戏》,或许会有几分痛感。对惯常被情节诱惑的人们来说,这部小说的叙述节奏将故事一次次掰碎,变成作者记忆的片断,阅读的过程,犹如对那些片断的拼合、集结,让人费神。它值得一读的理由,或许是因为作者——莱昂纳德·科恩,凭歌手身份获得人们的喜爱,然后他是诗人,至于小说,他有名望的只不过区区两部。然而他施施然地调遣文字,表述着自己青涩时期的生命记忆,带有诗人的敏锐感触,极其性感。性感,稀释着痛感,发酵了快感,成就了《至爱游戏》。
小说带有半自传性质,主人公是出生于富裕犹太人家庭的布里弗曼。最初的故事,游弋在布里弗曼的少年时代。他和同伴克兰兹与邻家少女丽莎嬉戏,要丽莎褪尽衣裤。原本那不过是场没有猥亵成分的游戏,然而嬉戏突破了禁忌,布里弗曼追逐女性肉体的无赖气息,由此萌发。
布里弗曼青年时期的宣言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友谊若不是以性为基础,那不是虚伪就是受虐狂。”在蒙特利尔街头,他用目光追逐女性,从她们纤细的脚、踝骨、长腿,往上延伸着狂野的想象。他自诩眼睛训练有素,可观看远处峰峦的秀色,也可扫描身边美女那伸展在白色被单外的睡姿。倘若用小说里的语言对布里弗曼的性格做个定义,很可能就是“忧伤女人的种马”、“暮光中维多利亚时期废墟的偷窥者”这两者的融合了。
主人公阅遍春色,却不是轻狂的花花公子。小说记录了布里弗曼青春期的骚动,书写着男孩到男人的过程,有情色的朦胧,却未见色情的张狂,亦有对生死、信仰的思索。布里弗曼在夏令营里任辅导员,有个十一二岁的男孩马丁,对他很信任。马丁伸出手臂供蚊子叮咬,随即一只只拍死蚊子,计算数量,以此为乐。他常在黄昏时躲藏在沼泽地的草丛边,以身诱蚊,一一杀灭。有一天,推土机误轧了躲在草丛里的马丁。看到月光下叮满了蚊子的马丁尸体,布里弗曼无法承受,颓然辞职离去。那一幕,不动声色地书写着青春年华对死亡的感受,诗之灵感充盈,犹如为青春期的颗颗粉刺,画下一幅素描,笔触间流淌的是性心理的萌发与骚动,以及与之伴随的孤独、忧伤。这一尾声,余韵袅袅。
(编辑: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