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今日在此间公布了中国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五十一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二千三百九十二种。其中,汉文古籍二千二百八十二部,包括简帛、敦煌文书、古籍和碑帖;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一百一十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等十四种文字。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五十一家,包括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浙江宁波天一阁等古籍藏量丰富的单位。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主要收录范围是一九一二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据介绍,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评审在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坚持全面性原则。本次公布的首批珍贵古籍上至先秦,下迄明清,涵盖了简帛、敦煌文书、线装本、碑帖拓本等各种载体及装帧形式;同时对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给予了重点关注,既包括藏文、蒙古文、彝文、傣文等现今仍在使用的文字,也包括焉耆—龟兹文、西夏文等历史上出现过但现在已不再使用的文字。
此外,名录的编排体例努力体现科学性并尊重学术传统,总体上采取以文字分类、以时代先后为序的原则。先按文字类型将入选古籍划分为汉文古籍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两大类。汉文古籍的编排以时代先后为序,分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夏金元、明清四个时期。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原则上按少数民族文字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为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多文种共十五个小类。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此前曾表示,二00八年将继续做好古籍保护和修复人才的培训工作,以现代手段做好古籍普查工作,并筹建第一批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加大古籍修复工作力度等。
(编辑: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