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
车马很慢
书信很远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愿和你一起走过春意阑珊、八月流萤、看过红叶似火,雪地留情
我爱你且我只爱你
现在
飞雪寄托我思念
昨日离别容颜,还在眼前
故事原本无终点
再忆昨天,潮汐生海面
你微笑说永不分别
那时的誓言,只是个欺骗
梦醒来谁来靠在我身边
最近,中国人民大学潘绥铭教授一语惊人说道:“中国婚外情比率全球最高。”
潘教授此言并非口说无凭,他公开了自己从2000年开始,每5年进行的一项全国随机问卷调查结果:每7.5个妻子中间就有一位出轨,每3个丈夫就有一位出轨。
当然,还有一部分人不愿意将自己模糊的暧昧行为定义为出轨,或基于面子不愿意承认,真正实际出轨的人数可能远不止如此。
相爱容易相处难,根据中国产业研究院调查的“离婚的六大主要原因”中,出轨作为离婚的首要原因,高居榜首。那么如果万一真的出轨了,感情破裂了,要走到离婚那一步的话,又该怎么办?
法雨案例
小法(男)和小雨(女)均已30岁。在朋友的介绍和父母的催婚下,他们在不够了解的情况下就结婚了。但小法在婚后遇到了他的女神小A,并和小A一起看电影一起吃饭并有很多亲密合影。小雨多次质疑小法是否出轨,小法均不置可否拒绝回应。后来,小法和小雨的感情破裂,无法就财产分割方面达成一致,于是决定诉讼离婚。
法雨点评
首先,我们来定义一下“出轨”。
小编认为,狭义的出轨可以认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法律事实。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准予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也是在离婚时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条件。
而广义的出轨,可以视为违反夫妻(情侣)双方的忠实义务,婚姻法没有规定发生此种行为会引起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1、小法是否出轨?小雨是否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首先,小法已婚,但和小A 有诸多不适宜的暧昧举动,可能在大众眼里已经构成了出轨,但这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在诉讼阶段,小雨需要拿出小法出轨的明确证据,否则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那吃瓜群众会问,小法不是和小A有亲密合影嘛,这不就是出轨吗。
但法院一般不这样认为,法院对出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举证责任要求很高,比如要有同居或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证据等等。如果小雨拿出明确的证据证明小法出轨了,则是对应了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小雨如果无过错就可以在离婚时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小雨没有相应的证据,则小法的行为对财产分配没有影响。
2、哪些是法院认定一方出轨的证据形式?
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大家在损害事实发生时要及时留存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那如果小雨也出轨了,她还能找小法要损害赔偿吗?
不可以,因为一旦小雨也出轨了,她便不再是无过错方,就不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永远是道德的底线,也是婚姻的底线。爱情不需要这么多的算计与防卫,只是如果真的到万不得已的一步,希望大家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吃不懂法律的亏。每个女孩都是小公主,小编祝你们一直得到宠爱,一辈子也用不到这些知识。爱你们,笔芯。
(编辑: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