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宣布日前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警方同时发布通告呼吁参与云联惠犯罪活动的人员在5月15日之前自首,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据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5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广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
警方称,经查,以黄某为首的该团伙成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依托该公司“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公开资料显示,云联惠是由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4年1月份。据该公司宣传资料曾称,云联惠是一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互联网+”第三方商业服务平台企业,致力于为消费者和线上线下商家搭建一个系统性的服务平台。云联惠综合了O2O导购、积分奖励、消费分润、营销服务等功能,将随意、零散的消费资源进行系统整合、经营和再分配,为平台吸纳汇聚的优质商家与实体企业提供系统性的营销服务。截止2018年3月初,云联惠累计共享总金额超过298亿元,单日分享成果突破1.5亿元。
不过据云南市场信息报今年4月份报道,根据云联惠宣传册的讲解,云联惠共有三级:免费的普通会员、交99.9元的金钻会员和交999元的铂钻会员,会员级别越高享受的权限越高。比起免费会员,金钻会员和铂钻会员除了享受消费积分返还之外,还能发展下线,即每推荐一个人就能拿到一笔提成。云联惠鼓励消费“交会费注册会员”“拉人头,抽提成”,而这正是传销的一贯套路。
早在2016年上半年,云联惠就因就涉嫌“传销”被消费者频繁举报至国家工商总局、广东省工商局。此后,宁夏和湖南相继发布防范云联惠“非法集资风险”的紧急通知,并将异常情况通报至公安部和银监会。
2018年1月3日,广东省台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向各单位发布《关于转发“云联惠”非法集资风险信息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云联惠”存在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虚假宣传、高息利诱等风险,提醒各单位对“云联惠”的风险高度关注并清理台山市内该公司的相关广告。截止4月中旬,监管部门点名云联惠发出风险预警的地区已经超过100个,实质进行查处的有陇南、滨州、汉寿、犍为等地。
5月9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参与云联惠犯罪活动的人员,在2018年5月15日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的,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原则,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云联惠的会员可在六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会员注册证明材料、合同、会员的交易流水账户和预存款凭证等书面材料,依法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广州警方还表示,凡是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的,都应当依法理性进行,不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广州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网络传销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具有极强的诱惑性、迷惑性,但其拉人头、非法牟取利益的本质不会变。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不要受所谓高额回报诱惑而误入传销歧途。
(编辑:张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