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中国女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杀一案于东京地方裁判所宣判,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12月11日起,江歌案历经6日庭审,嫌犯和检方及证人展开了至少8次交锋,庭审揭露了哪些真相?陈世峰称刘鑫事发前曾怀孕,刘鑫否认;检方称陈多带换的衣服是蓄意杀人;至于第一刀是否致江歌死亡,陈的说法与法医的判断产生矛盾。
江歌案6天庭审已结束,被告和原告间所有的针锋相对都是围绕以下核心矛盾展开:检方起诉陈世锋有计划的蓄意杀人;陈世锋一方论辩临时起意激情杀人。
庭审文字直播几万字,搜狐号数字之道通过三个问题将多方陈述中的要点串联起来:“陈世锋为什么要去江歌家?”,“他怎么去的江歌家”以及“他如何杀害了江歌?”这三个问题背后是这起事件的动机、筹划和过程。
动机:陈世锋为什么要去江歌家?
·检方:杀人
·陈世锋方:找人
检方认为有证据显示陈世锋在去江歌家前已有杀心,预备刀具、买酒壮胆、准备换洗衣物预谋逃走。而陈世锋方对检方指控中陈独自行动的部分都解释为“正常”,刀具部分更是直接否认凶器属于陈。
细观对话不难看出陈世锋在检察官的追问下对自己异常行为的辩解存在诸多疑点。
筹划——陈世锋怎么去的江歌家?
检方根据监控和其他交通记录,认为陈世锋去江歌家的行踪充满疑点。不论出行线路还是外出装扮都与平日不同,有意遮掩自己、谋划行凶。事发前蓄意带换洗衣物的部分陈世锋全部予以否认,事发后陈世锋供述分三次在三个地点处理案发时穿戴的衣物。和上文一样陈世锋面对检察官追问奋力自圆其说。
过程:陈世锋如何杀害了江歌?
检方认为,江歌身中十余刀,凶手陈世锋杀害江歌的手段极其残忍。而陈世锋一方则坚称杀人非本意,争执中的误伤造成了江歌的死亡。陈世峰律师论辩陈世峰非故意杀人的核心立足点在于“陈没有带刀杀人,属临时起意。”这个观点想成立就要让法官和陪审团相信“杀人的刀是刘鑫所递”。
陈世锋在庭审中详尽描述了当晚与江歌的争执过程,他强调了刘鑫递刀、江歌动手在先、江歌倒地后才起杀意这几点来说明自己并未蓄意谋杀。陈世锋律师按照刘鑫递刀的逻辑为陈世锋“临时起意杀人”辩护,想要论证“刘鑫递刀”需要让法官和陪审团相信刘鑫的现有证词不可信。
遗憾的是刘鑫在“锁门”的论述中存在证词不清晰和前后矛盾的点。如果说是否锁门刘鑫和陈世锋尚能各持一词,但杀人过程中刺进江歌身体的刀伤却不会说谎。
陈世峰在庭审的第五日和第六日爆发出忏悔情绪,甚至当庭下跪,但其忏悔仅针对毫无争议的死亡结果,对蓄意杀人的动机和过程一概解释与推脱。检方与证人指出的与江歌、刘鑫三人间发生的摩擦、争执,陈世锋与其律师也解释成陈为了维护人际关系做出的努力。
陈世峰律师在论辩中几度质疑刘鑫证词的可信度,庭审最后一天,他根据刀柄的清洁状况与当晚的时间线推断刘鑫曾清洗过掉落现场的刀柄并放回,目的就是抹去(递刀)指纹。
经过六天辩论,最终检方根据陈世锋行凶过程残忍、杀机强烈、动机自私、结果严重、杀人前计划周密、原本杀人目标不止江歌一人、事后完全没有反省这七点依据求刑。日本恐吓谋杀并罚,有期徒刑最高可判22年,检察官请求法庭判处陈世锋20年有期徒刑。在日本法律体系下有期徒刑求刑20年已算检方“顶格”要求。但江妈无法接受,当庭要求无罪释放陈世峰!被审判长制止。
(编辑:玖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