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慰了邱兴隆的“女神”,为何将聂树斌送上了刑场?当截然相反的两个形象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之时,我们当然可以追问这个人自身的问题,但更多的追问应该投向她所处的环境。
聂树斌改判无罪,二十年悬案尘埃落定,一件令人费解却意味深远的尘封往事却浮出了水面。著名刑法学者、律师邱兴隆曾因“侵犯著作权罪”两度入狱,与聂树斌曾关押在同一看守所,后无罪释放。虽有此渊源,后来聂母等人找到邱兴隆请他代理聂案申诉时,却被他一口回绝了。近日他才透露,回绝的原因是因为,当年审理邱兴隆案件的那位女法官在一审时坚信他无罪,让身陷囹圄的他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甚至称她为“我的女神”。然而,这位女法官的名字恰恰也出现在了判处聂树斌死刑的判决书上。
抚慰了邱兴隆的“正义女神”,为何将聂树斌送上了刑场?
当截然相反的两个形象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之时,我们当然可以追问这个人自身的问题,但更多的追问应该投向她所处的环境。法官作为个体,当然有自己的自主性,但是,所有个体所在的环境都是以一定生存规则定义的系统,个体难以脱离环境系统独自生存。个体与系统的关系,很多时候,都表现出系统对个体的反蚀。
著名心理学家津巴多所著的《路西法效应:好人是如何沦为恶魔》一书中,反复强调,人作为个体,极易被系统反蚀,沦为帮助系统运转的一个工具。当然他也指出,个人可以通过提高自主能力,抵抗系统的侵蚀。然而,我们并不能指望每个人都有抵挡环境系统的能力。
法官及其所处的法治环境也是同样的关系。如果法院系统以法律作为唯一准则,良性运转,那么法官很大程度上,就可以发挥其应有的审判职能。但当整体的法治运转不良,法官便很难独善其身。作为一名法官,最大的职责是以法律的信仰,遵从内心的良知,对案件做出公正的审判。但是,假如法院的运转受到除此之外的力量的干扰,“女神”也有可能转变为“魔鬼”。
现代治理制度对人性的基本假设是,人性既有幽暗的一面,也有光辉的一面。好的制度限制权力,规定秩序,就是为了防止幽暗的一面飘荡出来;好的制度同样给人们赋予一定的自主权,让人们自主决定,自主选择,既勇于维护自己的自由,也勇于守护他人的自由,这种安排是出于对人性中光辉一面的信任。
邱兴隆的“女神”却也同时将聂树斌送上刑场,幽暗的一面终究还是压倒了光辉的一面。虽然不得而知,最善意的推测是,或许“女神”当年也为聂树斌据理力争过,但最终还是难以抗拒环境的力量。
聂树斌案当然令人愤慨,追责办案人员的声音此起彼伏。追责当然有一定的价值,但“女神”的转变却提醒我们,重要的不是人,而是人所处的环境。法院的功能不只在于惩罚违法犯罪者,同样也在于发扬人性光辉的一面。法官执掌法度,但却不是冷峻的法律技术工匠,更不是听命于上司的战士,而是一个社会中正义与良知的秉持者。这样的岗位,必然要求最大限度发挥人性的光辉,因此,有关法官的制度都得围绕着这个核心的目标。让愿意且有资质成为好法官者,都能如愿以偿,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好法官。
□叶竹盛(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编辑: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