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世界 - 文艺的力量
社会 文学 美术 音乐 影视 摄影 戏剧 舞蹈
北京文艺网
自媒体注册
北京文艺网自媒体发稿指南:
1、登录北京文艺网,点击北京文艺网会员注册,根据要求完成注册。
2、注册完成后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京文艺网。
3、登录后,请点击页面中功能菜单里的我要投稿,写下你要投稿的内容,后点击确定,完成投稿。
4、你的投稿完成后需要经过编辑审核才能显示在北京文艺网,审核时间需要一到两天,请耐心等待。

韩星BOA歌曲著作权案落幕 词作者获赔27万

2015-07-06 15:16:35来源:北京文艺网    作者:

   
围绕韩国女歌手BOA的歌曲《NO 1》的著作权纠纷近日落幕,这首歌的词作家金英雅在诉讼中胜诉,将获得5000万韩元(约27万6千元)赔偿。

1.jpg
  BOA

  围绕韩国女歌手BOA的歌曲《NO.1》的著作权纠纷近日落幕,这首歌的词作家金英雅在诉讼中胜诉,将获得5000万韩元(约27万6千元)赔偿。

  金英雅2002年1月受SM娱乐公司邀请,为BOA第二张专辑的一首歌曲撰写了名为《Blue moon night》的歌词,这首歌之后被更名为《NO.1》,金英雅也获得了200万韩元(约1万1千元)的稿费。之后环球音乐公司2003年6月根据与SM公司的著作权特许协议对《NO.1》进行著作权登记时却将这首歌的作词家登记为Siguard Rosnes,并在金英雅向音乐著作权协会提出异议前通过《NO.1》收取了共1亿800万韩元(约60万元)的版权费。

  金英雅于2012年向法院提出了确认著作权的诉讼,而一审判决金英雅胜诉,要求环球音乐赔偿金英雅5900万韩元(约32万6千元),而在不久前进行的二审中法官考虑《NO.1》原本是外国歌曲而将赔偿金降低到了5000万韩元。

  (实习编辑:赵娟)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扫描浏览
北京文艺网手机版

扫描关注
北京文艺网官方微信

关于北京新独立电影 | 著作权声明 | 合作招商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协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