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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人联合“发声”

2012-04-12 09:05:45来源:北京文艺网    作者:

   

    自从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发布后,掀起了整个音乐产业的巨大震荡,也引起了那些身处行业数载的音乐人们的热议。4月11日,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唱工委)和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的共同组织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联合发声,提出对其中9条草案的修改意见。宋柯、刘欢、小柯、张亚东、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主席付林、常务副主席秘书长金兆钧以及各大唱片公司代表纷纷出席,并表示将通过相关渠道和组织反映行业心声,将最终修改意见汇总递交给修法机构。

  音乐人联合炮轰著作权法草案

  4月11日下午,在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的共同组织下,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涉及音乐行业的部分条款召开记者通气会,在通气会上,宋柯、周亚平、张亚东、谷建芬、刘欢、小柯等众多知名音乐纷纷炮轰著作权法草案。宋柯称:召开此次媒体通气会的目的,主要是出于对音乐行业的忧心。

  “新的著作权法通过以后,谁将是最大的受益者,反正不会是我们这些音乐人。”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主席付林直接在此次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出对于著作权法草案的诸多不满。“保护版权、尊重音乐人著作权是历史的必然过程,将来要发生的一切都是自然的。而唱片业已经没有昔日的辉煌了,垄断者并不是他们!目前国家在提倡文化大繁荣,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好的法律对音乐界很重要,这就好比上了一辆豪华车,不能等我们上了车才告诉我们路还没修好。“

    草案通过之时就是业界灭顶之日

  在此次媒体通气会上,周亚平向在场的记者朋友们一一阐述了对于著作权草案中的诸多不满,并对于草案中的多条进行详细的分析,提出修改建议。他认为“这是草案,是所有版权人同集体管理组织的博弈,它太强大了,完全的垄断了所有的版权,那我们就完蛋了。”周亚平表示:草案中第70条必须删除,没的商量,如果不删,唱工委所有成员将集体退会!同时,周亚平还在会上 炮轰版权管理组织垄断,透露该组织已跟某些网站签订版权协议,称该组有什么权利这样做,对此行为提出严厉质问。

  著名音乐人刘欢也出席此次媒体通气会,同时也对于著作权法草案中第46条“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48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提出自己不解。在他看来,按照著作权法草案,原创者基本丧失了对自己作品的支配权,3个月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原创者的作品,“原创者的作品别人可不可以使用,在什么场合使用,我们是不是应该享有最基本的支配权,我们原创者的尊严又在哪里。”

  刘欢还表示:如果著作权法草案通过,将彻底扼杀音乐人创作的积极性,届时,各种低劣的音乐充斥国内音乐市场,国内流行音乐可能因此被日韩占领,这将对中国音乐行业造成灭顶之灾。

  会上著名作曲家谷建芬的一席话则让不少人唏嘘,“著作权问题在我有生之年看来已经很难解决了,我只希望不要让那些年轻的音乐人因为这个问题失去对这个行业的希望,看不到这个行业的未来。”

    (编辑: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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