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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峰:企业视角的艺术品投资模式

2020-06-07 10:03:05来源:中国美术    作者:陈少峰

   
从文化企业的角度看,金融介入艺术品投资的模式已有不少,分别对应于不同的战略、策略和投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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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文化企业的角度看,金融介入艺术品投资的模式已有不少,分别对应于不同的战略、策略和投资风格。其中,我最关注的是实现共赢的方式,即资本方与艺术品内容提供者之间的合作与互利。以下我就尝试 从四种模式的维度来分析这种合作与共赢的可能性。


  第一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平台模式,即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 不少人都对文化艺术产权交易平台感兴趣,这个平台可以解决艺术品投资的问题。其中,一种此前一段时间里最有名气的平台模式的尝试就体现在艺术品份额化的交易之中。很可惜,这种模式后来被禁止了。这种模式是通过文交所把艺术品进行份额化和标准化的处理;尽管后来标准化和份额化被禁止了,但是可以通过艺术品信托和理财的统一来继续,因为如果想做艺术品投资的理财,就必须份额化。只有通过这种份额化,才能让金融工具进入到艺术品交易中去。


  不过,此前的艺术品份额化确实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体现为风险失控。作为一个艺术品的金融平台,需要有两方面的风险控制,即平台本身的风险控制和投资的风险控制。做平台的是一方,投资的是另一方。做平台的可以参与投资,也可以不参与投资;但无论投资还是不投资,其中的交易过程和收益方式都可能存在金融风险,这种风险不是投资者看不懂艺术品价值的风险,而是这种风险是能够转化风险的风险。


  以份额化交易为例,假如把一幅本来只值20万元的绘画作品炒到2000万元,其中的风险是什么?就是平台增长了风险。因为平台增加的每一笔收入都将提高这幅绘画作品的交易价格;而这幅绘画作品作为一种交易商品,就会将风险转嫁给下一轮的产品购买者。换言之,平台本来应该是作为风险的管理者,现在却变成了风险的隐在地。随着不断增加的交易次数,平台的收入也在不断增加,但交易缺乏管理,缺乏对风险的控制,作品远离其本身价值的泡沫化风险也随之不断增加。投资者之间的交易也是如此。投资者每进行一次交易或抬高一项产品的价格,就是把风险转嫁给下游的接手人。而在这样一个风险持续转嫁的链条中,并没有人来做控制风险的事情,结果是导致产品的风险不断被放大。


  其实,这一模式的问题不在于份额化,也不在于其中的类证券化,而在于存在着不断地释放和强化风险的社会机制,也可以称之为“风险的自我加强”。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艺术品份额化就是把艺术品变成一种大众投资的炒作的平台;盲目的炒作之后,这个风险转嫁问题没法解决,这种模式也就没法开展下去。


  第二种模式


  第二种模式是艺术品抵押贷款模式。 这种模式需要专业力量的介入,即专家对作品的真伪和价值的鉴定。同时,根据我们研究得出的结论:让金融进入文化产业从而成为一个文化金融产业,不能从银行这个角度入手,而是必须成立一个金融投资公司直接去做文化金融行业。道理很简单,银行直接贷款的风险很大。因此,银行虽然不能直接做这个专业性的特殊贷款,但可以成立一家投资公司做艺术品贷款和投资。然后,银行可以再通过给自己成立的投资公司提供贷款,这样就可以数倍放大艺术品投资的业务总额。也就是说,艺术品的抵押贷款可以通过专业的金融机构来做,可以通过很多办法形成一种抵押的关系,银行下属的投资公司也只需要判断其风险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即可。


  按照我的推测,目前在中国的个人手中大概有价值40万亿元的艺术品资产,如果把这些资产放大变成金融资产的话,那么这将会形成很大的金融产业。


  第三种模式


  第三种模式叫混合的艺术品投融资模式。 这是我目前正在探索的一种模式。大家都知道有一种艺术品信托,就是所谓的艺术品理财。但这个艺术品理财其实风险也是很大,银行不该做。为什么?因为银行很可能遇到不够专业或者投资赎回期限到了但艺术品却卖不出去的问题,也就是银行不能解决有价无市的困境。所以从严格的意义上讲,银行是不能做艺术品信托理财业务的。但假如银行下属有一家投资公司(或者其他任何一个艺术品投资公司),通过银行来帮助投资公司发行一笔艺术品理财信托,目的不是在期限内要把艺术品卖出去,而是通过信托理财去融资,那么这家公司就可以找到一个巨大的市场资金来源。成功与否取决于这家公司在发展中是否达到一定的年度增长幅度。风险和银行没有关系,而这家银行又可以获得其应有的贷款利息,投资人也通过购买理财产品获得较高的收益。


  此时,银行的理财和信托就通过其投资公司自己去赎回艺术品,只是需要二次或者三次发行信托基金而已。根据目前的探讨结论,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赎回关系,而是通过将它变成一种金融工具来探索艺术金融可持续运作的问题。目前还不知道这种模式是否可行,但如果可行的话,它就会如同份额化理财一样,形成一种无限的融资扩展渠道,而且银行也可以得到其应有的收益,投资人和理财产品的购买者也能够得到一种固有的收入。其中的风险是由艺术品投资公司自己来承担。这样一种模式有点像风险投资,是一种艺术品投资公司结合理财、信托方式的模式。


  第四种模式


  第四种模式是股权的融资模式。 目前已经有一些基金进入艺术品的投资领域,但是遇到退出问题。传统的股权投资模式中,投资者的目的就是通过企业上市或者通过企业并购得到新的融资,并退出自己的投资。这种风险投资或者股权融资的做法大体上是健全的。但目前艺术品行业的投资都缺乏透明度,也缺乏上市所需要的财务规范性。因此,我建议应当建立规范经营的画廊或者艺术品投资公司,并且通过上市的渠道去融资发展。


  目前,中国的艺术品交易基本属于私下交易,因为公开的交易税收比例很大,导致许多人认为艺术品不可上市,许多人也就不做投资而做收藏。但如果以收藏为主,就把无形的艺术品市场变没了,更谈不到税收。因而政府应该做的是降低艺术品交易的税收,将艺术品市场公开化。艺术品市场将来会是一个很大的市场。另外,要想做艺术品投资,可以把艺术品投资分为 三个阶段: 一个是投资大师的阶段;一个目前成熟的阶段;一个是有潜力的投资阶段。这三个阶段都有不同的投资思路,都是值得探索的。


  在投资合作中,我建议:


  其一,投资者应当以投资企业为主,而不是以投资项目(含艺术品的资产包)为主。


  其二,做文化企业的人千万不能与做资金的人形成一种对赌协议,因为文化产业当中的任何对赌都会形成文化企业的扭曲战略,从而对其可持续增长是有害的。因此,这种对赌关系千万不能放在文化企业融资当中。


  其三,收藏者应当尽量将藏品向交易方向或者展示方向发展,要么作为公益性的教育,要么是努力促进艺术收藏与交易的发展,而不是藏匿于黑暗之中。


  (编辑: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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