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卡拉OK版权使用集体缴费启动仪式”在上海图书馆举行,好乐迪、上海歌城、麦乐迪等首批54家卡拉OK经营企业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订协议。此次签约涉及卡拉OK包房3500多间,缴纳版权使用费近千万元。
近年来,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缴事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年8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正式公布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其中,上海地区以11.1元/天/终端(包房),高居榜首。经过3个多月的谈判,由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代表会员企业,与权利人代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订协议。其要素是以协会会员拥有的12000间包房数作为担保,从而得到国家版权局公告范围内的“团购价”: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去年4元/天/终端(包房),今年6元/天/终端(包房);非行业协会会员去年5元/天/终端(包房),今年8元/天/终端(包房)。
(编辑:李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