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了《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局组织专项清查活动,对2006年和2007年已经出版的音像制品进行一次认真清查,凡是含有禁载内容的,一律下架、封存、回收,并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做出相应处理。而对于2008年音像年度出版选题计划中含有“恐怖灵异类”内容的,则要求立即停止制作,撤销选题,删除相关内容,若音像出版单位违规出版“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总署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昨日,记者走访了沪上多家音像制品店,发现货架上仍然有《木乃伊》系列等“恐怖灵异类”的音像制品在出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目前没有收到《通知》,但是已经在网上看到了《通知》。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告诉我们什么是‘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这样也利于我们排查。一旦发现,立即下架。”
到底什么是“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下架、封存、回收”会对发行商和零售商造成怎样的影响?这样题材的电影今后还有没有拍摄的可能?记者采访了一些相关人士。
音像店:什么是“恐怖灵异类”?
《通知》出来后,记者走访了沪上几家大型的音像店。一家音像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尚未接到《通知》,但是一定会配合,积极落实。记者发现店内仍有《木乃伊》系列的DVD在售(《木乃伊》在美国分级中属于恐怖片)。该负责人慌张地说:“这个是正版。”又反问:“这也算‘恐怖灵异类’么?那很多电脑游戏比如《生化危机》更恐怖呢!”
记者追问:“倘若这些影碟下架,会对音像店产生什么影响?”该负责人表示:“音像店的零售重头是唱片,还有电视剧、纪录片等,恐怖片只占销售比例中很小的一部分。因为盗版太猖獗,下不下架又何妨呢?”
记者又拨通了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的确下发了这个《通知》,并解释说:“所谓‘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指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效果为目的的音像制品。”至于涉及到什么具体片子,负责人则表示不便作答。
发行商:《午夜凶铃》就不能引进
记者随后采访了中凯文化负责音像制品的
制片方:新《画皮》不是鬼片
近期已拍毕的《画皮》和《功夫之王》。前者取材《聊斋志异》,是一部彻头彻尾的“鬼”片,而《功夫之王》则采用了中国的神话元素。《画皮》片方表示:“新版《画皮》不是鬼片,而是一部魔幻动作片。女主角也不是‘鬼’,而是‘狐’。”至于《通知》会不会影响到电影音像制品发行,片方表示:“不会受影响。发行前,我们会与相关部门沟通。”
[链接]《通知》出台背景
去年,一本名为《死亡笔记》的书在青少年中风行一时,该书包含了神秘主义、死亡、报复等因素,对孩子幼小心灵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去年5月,新闻出版总署曾下发《关于查处〈死亡笔记〉等恐怖类出版物的通知》。此外,为了扼制音像制品的“低俗之风”,从去年底开始至2008年3月中旬,总署还在全国范围内对音像制品进行集中整治,打击音像制品的内容和封面宣传的低俗化现象。
(编辑:李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