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曲艺和戏曲可以说是中华民族传统表演艺术的两支主力,历史悠久,特征鲜明。在继承、振兴和发展曲艺的历史过程中,惟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才能够真正促进曲艺事业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大厦的组成部分,进而为推进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服务。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对于推动曲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爱国主义是民族文化、民族精神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只有大力倡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才能使中华民族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千百年来,曲艺一直围绕着歌颂中华民族的英雄历史,在民族文化的生存、发展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扮演着自己的重要角色。一代代的艺人从生活中汲取营养,在曲艺花坛中辛勤耕耘,将民族精神镌刻在他们的曲艺作品中,刻画在具体的人物形象中,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传播。中国的四大古典文学名著,有三部是先有曲艺的说唱的唱本,后有书面文学著作的。曲艺家口中的英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他们身上的豪气与胆识、机智与勇敢,深深地印在中国老百姓的心中,影响着炎黄子孙,传播着中华文明,弘扬着民族精神。中国少数民族的三大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江格尔》、《玛纳斯》,都是以曲艺艺人的传承而得以生存、发展和保留到今天的。那些才华出众的说唱民间艺人是史诗最直接的继承者、传播者,也是创新者。正因为有了他们的辛勤传播,才使在世界上享有盛誉的中国少数民族三大英雄史诗,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歌颂的英雄降妖伏魔,骁勇善战、杀富济贫、除暴安良、造福人民;曲艺家们以恢弘的气势、高超的艺术技巧,表达了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望和崇高理想,揭示出正义战胜邪恶、光明战胜黑暗的必然趋势,为世界民间艺术创造了不朽的篇章。
曲艺创作和表演,从来都是在创新当中发展的;曲艺一步一步走到今天,依然为广大观众所喜爱,靠的是一代又一代艺人的不断创造和革新。目前,曲艺艺人生存状态不佳,曲艺市场不够繁荣,是我们曲艺工作者都应该重视的一个现实。这就要求建设和谐文化一方面必须增强弘扬主旋律的文化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主流文化产品对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应当研究如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娱乐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寓教于乐的大众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于是,针对曲艺艺术创新当中存在的“偏向”,就有一个如何认识和指导的问题。广大曲艺工作者以创新思维指导曲艺创作,以“新人、新作、新形式”来展现社会主义新曲艺的面貌,不要过分拘泥于传统“程式”与“表现方式”。曲艺的创作和表演要符合曲艺的特点和规律,不反对从其它姊妹艺术形式上汲取营养,进一步丰富自己。侯宝林在相声中引进戏曲唱段与流行歌曲的创新精神,丝毫没有影响他成为一代相声宗师,相反成就了他在相声事业上成为里程碑式的人物。如果过分地强调“原汁原味”,而忽视了展现的平台,丢失了观众,生存都很艰难,又谈何发展?
曲艺事业的发展需要我们正确处理指导思想的一元化与社会思想多样性之间的关系。在曲艺的演出市场上,俱乐部、茶馆、小剧场作为主流文化市场的补充,应运而生。这里有不同的代表人物,也有不同阶层钟情的节目。针对此类演出不足与一些表演随意的现象,一些人提出要加以“限制”,对偏俗的表演采取“取缔”的措施。然而,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思考问题,这些意见就值得斟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基本精神是和谐,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弘扬传统的和谐思想、和谐文化、和谐理念,并结合时代特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超越。传统文化中的和谐包括人际关系和谐、群体和谐和天人和谐等方面的内容。而构建和谐社会,就有一个打造“和谐文化氛围”的问题。对于非恶意、纯情趣、略粗糙的市场文化产品,如何引导、改造;对于民间艺术的民俗性、无选择的随意性如何加工、提高,如何引导从业者从社会需求中自觉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去伪存真,优胜劣汰”,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地以和谐文化的理念去考虑、去处理,积极发挥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解决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不和谐问题。我们要加大正面引导的力度,对创作和表演者提出“德艺双馨”的要求,自觉地反对“三俗”,提高他们的文化自觉。在文化市场上,对基层观众和广大青少年一方面要进行积极引导,另一方面也要提倡宽容、尊重不同文化存在的价值,从而达到真正的社会宣传效果,同时注意不要引起负面作用,引起不必要的争论和反感。
在社会转型和剧烈变革的时候,人们的思想容易产生动荡和变化,价值体系容易发生转变甚至坍塌,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意义格外重大。广大曲艺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使我们的艺术创作和表演有正确的思路和可靠的依据,为推动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有效和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
(编辑: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