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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歌舞团实施“版税制” 舞蹈生产表演齐发展

2008-07-25 10:22:02来源:新闻午报    作者:

   

  上海歌舞团、东方青春歌舞团自在舞蹈演员中推出“艺衔制”后,极大地激发了演员的演出热情。最近,该团又在创作人员中开始实施“版税制”,以期逐步形成舞蹈艺术生产和舞蹈艺术表演“两驾马车”并驾齐驱的良性发展局面。

  据上海歌舞团、东方青春歌舞团团长陈飞华介绍,在创作人员中实施"版税制",是舞团继“艺衔制”后的又一大重大举措。这一举措将融合舞团创作人才和表演人才的资源优势,凝成“创作、演出比翼双飞”的合力,为舞团向更高层面发展搭建科学、规范的人才激励平台。

  陈飞华说,“版税制”是对团内编导等创作总体权益分配的一种保障和激励。他举例说,“版税制”实施后,一台由他们团里编导编排的舞蹈节目,假设一场演出的收入为10万元,则该编导可从中提成5%,即5000元。演出场次越多,该编导提成的收入部分也越多。这就要求编导等创作人员不但关注舞蹈本体的艺术水准和舞蹈风格的多样化,还要研究当今世界舞蹈艺术的发展趋势,观众的观赏需求和市场需求。

  据悉,上海歌舞团、东方青春歌舞团“版税制”还将推行到团内的舞美、灯光、服装等创作人员(提成比例为演出收入的1%),进而覆盖整个舞台舞蹈艺术生产的骨干力量。

 (实习编辑:许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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