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一位王先生最近很苦恼:他每天早上都会被小区拍手锻炼的大妈吵醒。而其他住户也反映过大妈晚上跳舞,吵到小孩读书的问题。(详见今日A15版)
我们以前曾经指出,“广场舞大妈”们的问题在于,她们忘记了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如果大妈们想要享受在公共区域锻炼身体的权利,那就应该记得自己有维护公共环境的义务。大妈们的行为之所以引发不少年轻人的厌恶,其原因就在她们忘了义务。
前几天,媒体报道泰州一市民王小姐将车停在小区东大门外的空地上。待到取车时,发现车子前挡风玻璃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锻炼重地,请勿停车”。可见,某些大妈是认为自己“天赋舞权”,神圣不可侵犯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大妈都如此不讲理。人们也并不是反对大妈们跳舞锻炼身体。只要把音量调低些,控制好自己的行为习惯,尽量避免在他人休息时段大声喧闹,相信不会有人反对老人家的娱乐活动。
广场舞引发的争端,凸显了当下噪音执法的欠缺。当下,若非影响极大极坏,不管环保局还是警察,都不会主动积极地处理生活噪音问题。这也使得很多人对生活噪音能忍则忍,实在忍不了的,就可能采取如泼粪、鸣枪、放藏獒之类的极端手法。官方的模糊态度,也使得大妈们更加理直气壮。
广场舞更让我们看到了城市生活的内在缺陷。现代城市居民小区大多是一个封闭的环境,楼群密集、缺乏公共空间。而在每栋居民楼之中,每个人都是一回到家里就关紧大门邻里连鸡犬都不得相闻。邻里关系是非常薄弱的,日常交流很难实现。
对年轻人来说,可以用网络等新媒体进行交际,可中老年人却基本上没有了与邻里交流的可能。对中老年妇女来说,这种孤独感就更加强烈了。
人是需要集体活动的。广场舞就给中老年人们提供了这么一个条件。邻里关系在广场舞中亦得以和睦。因此,年轻一辈在面对广场舞时,首先应该理解长辈们的精神需求。年轻人精力充沛、生活丰富,也应考虑到中老年人们的苦闷。而有亲友参与广场舞的人也不妨劝劝长辈,让她们遵守公共文明规范。
把广场舞被污名化的原因只归结在大妈的“素质”上是方便的,但却无助于解决问题。通过公众及家人的劝导以及警察、环保等部门的严格执法,我们相信广场舞可以走向宁静。
(编辑:王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