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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彭斯:苏格兰国民诗人的悖论人生

2022-05-30 21:06:52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赵博

   
黑兹利特在《英国诗人》中这样评价道:“彭斯的天才比不上莎士比亚,但他有着与莎士比亚类似的豪爽、直率和诚挚性格……论人格,彭斯可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论诗才,彭斯不及莎士比亚的二十分之一。”

彭斯画像


  1795年底,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的痛风又发作了,刺骨的疼痛折磨得他难以起身。到了次年春天,彭斯旧病未愈,又添了风湿病,并逐渐入侵心脏,到了1796年的四五月间,他已经一病不起。即便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这位苏格兰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还在为债务发愁。1796年7月12日——去世前9天——他在给友人汤姆森的信中写道:“虽然过去我曾夸下海口独立,现在可恶的贫穷却迫使我向你乞求五英镑。”至于为什么需要这笔钱,彭斯写道:“有个缝纫用品商是一个恶棍,我欠他一笔钱。现在他知道我快死了,于是开始提起诉讼,非要把我送进监狱不可。”对此,这位诗人几乎用乞求的口吻求助:“看在上帝的份上,请务必寄给我五英镑。我害怕坐牢已经害怕得发疯了。”


  这封信中,丝毫不见一名诗人的浪漫和无畏,剩下的只有普通人的恐惧与忧虑。但病魔比法院传票来得更快些,在这封信发出一周后,贫病交加的彭斯陷入了昏迷。1796年7月21日,彭斯在苏格兰去世,年仅37岁。

  黑兹利特在《英国诗人》中这样评价道:“彭斯的天才比不上莎士比亚,但他有着与莎士比亚类似的豪爽、直率和诚挚性格……论人格,彭斯可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论诗才,彭斯不及莎士比亚的二十分之一。”

 小镇文青

  莎士比亚出生在英格兰的富庶之地埃文河畔斯特拉福德,这是一个河流穿城的英格兰小镇。莎翁的父亲是当地市长,他7岁进入文法学校读书,23岁开始尝试写作剧本。相比而言,苏格兰国民诗人出身寒微。1759年1月25日,彭斯出生在艾尔郡艾洛韦父亲租用的破旧农舍里。他在一段自叙性的诗歌中这样描述道:“猛然一阵正月的寒风,刮进来鸥祝贺的啼叫。”这个生命的到来并没有给这个贫寒的家庭带来多少喜气。他出生没几天,一再修补的山墙就在一场暴风雨中坍塌,母子只能去邻居家避难。彭斯的父亲是个庄稼汉,由于家中人丁渐长,这位苏格兰农夫几次自己离家,给母亲和孩子腾出地方。

  虽然没能给这个家庭提供更好的经济支持,但在彭斯眼中,父亲的形象颇为高大。他在诗中写道:

  我爹是个庄稼汉,

  住在卡里克的边境。

  他曾经教我为人要高尚文明,

  他叫我做个大丈夫,

  虽然我一文不名,

  谁没有男子汉的真心,

  谁就不值一顾。

  在彭斯的成长过程中,贫穷一直如影随形。彭斯的弟弟吉尔伯特曾说过,地主的代理人经常来信来访,把全家搞得“伤心落泪”。彭斯本人也曾回忆过这样的场景:“在地主逼租的日子里,我多少次心里充满了悲哀。可怜的佃户凑不足现钱,忍气吞声受尽管家的凌辱,他跺脚威胁,破口大骂。他抓走佃户,砸烂他们的用具,佃户只能忍气吞声,装出毕恭毕敬的样子,忍受这一切,吓得直发抖。”

  出身在这样一个普通的农户家庭,彭斯一生的轨迹本应和父亲一样,在地里耕种刨食,娶妻生子,周而往复。但幸而他所出生的苏格兰是当时欧洲文化最昌明、教育最普及的地区。当近邻英格兰只有牛津、剑桥两所综合性大学时,苏格兰已经拥有圣安德鲁斯、爱丁堡、格拉斯哥和阿伯丁四所大学。不仅中上阶层重视教育,就连平民阶层也把子女教育放在心上。

  尽管彭斯的父亲一生拮据,但他希望彭斯能受到英国的绅士教育。彭斯从小学习拉丁文和法语,这为未来的诗人接触文学世界打开了大门。彭斯接触的第一批书是从当地铁匠那里借来的,包括汉尼拔的传记和威廉·华莱士的生平,后者给彭斯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他事后回忆道:“华莱士的故事给我灌输了一种民族偏见。它在我的血液里燃烧,直到生命的枯竭,进入永远的安眠。”到了16岁,彭斯已经阅读了大量经典名著,包括莎士比亚的戏剧、亚历山大·蒲柏和苏格兰诗人艾伦·拉姆齐的诗歌。

  这些书籍改变了彭斯今后的人生轨迹。一方面,按照身份而言,他仍然只是苏格兰的底层农民之子,他的人生轨迹应该是像父亲一样继续耕田为生。另一方面,他接受了绅士教育,所学习的语言和书籍和中等阶层无异,在自身认同上,他已经不能接受做一个农民的命运。这种矛盾终于在一个点上爆发了出来,就是他激烈的爱国情感。

  爱国愤青

  彭斯一生中曾写下过多首爱国诗歌。但需要明确的是,彭斯爱的国家是哪个国家。

  毫无疑问,彭斯最爱的是自己的祖国苏格兰。作为偏居不列颠一隅的蕞尔小国,苏格兰最大的悲剧无疑是离英格兰太近,离上帝太远。从立国开始,英格兰和苏格兰就纷争不断。如当时的一位编年史学家所言,英苏战争“冬去春来,周而复始”,尤其是有“苏格兰铁锤”之称的爱德华一世多次征伐苏格兰。1305年,苏格兰贵族威廉·华莱士奋起抵抗,最终兵败被俘被处以绞刑并分尸。次年,罗伯特·布鲁斯自立为王,爱德华一世亲率大军征讨,最终死于征途中。他留下遗言,要求儿子带着自己的骨灰冲锋,直到最后一个苏格兰人投降。随后,英苏两国虽多次交锋,但英格兰始终未能通过武力消灭对方。有史学家认为,对英格兰而言,苏格兰成为其“挥之不去和代价高昂的一根肉中刺”。

  威廉·华莱士的悲壮形象一直是苏格兰文人笔下讴歌的对象。他刚就义不久,一位叫哈利的盲人作家就曾写下了《华莱士之歌》(原名“光辉且英勇的冠军威廉·华莱士爵士的伟绩”),这位英格兰人眼中的“恐怖分子”被苏格兰诗人描绘为“谜一般的英雄”,“横空出世来解放人民,塑造历史”。

  对于华莱士,彭斯也抱有同样的同情。在他的名篇《苏格兰人》中,他写道:

  跟着华莱士流过血的苏格兰人,

  跟着布鲁斯作过战的苏格兰人,

  起来!倒在血泊里也成,要不就夺取胜利!

  前线的军情吃紧,

  骄横的爱德华在统兵入侵——带来锁链,带来奴役!

  谁愿卖国求荣?

  谁愿爬进懦夫的坟茔?

  谁卑鄙到宁做奴隶偷生?——让他走,让他逃避!

  谁愿将苏格兰国王和法律保护,

  拔出自由之剑来痛击、猛舞?

  谁愿生做自由人,死做自由魂?——让他来,跟我出击!

  凭被压迫者的苦难来起誓,

  凭你们受奴役的子孙来起誓,

  我们决心流血到死——但他们必须自由!

  打倒骄横的篡位者!

  死一个敌人,少一个暴君!

  多一次攻击,添一分自由!

  动手——要不就断头!

  但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威廉·华莱士、罗伯特·布鲁斯的烽烟总会散去。到了18世纪初,在经历了大饥荒、外贸乏力等一系列打击后,苏格兰开始向往日的宿敌英格兰抛去了橄榄枝。1707年5月1日,苏格兰与英格兰的合并法案正式生效,标志着两国从政治、经济上走向融合。政治上,在英格兰下议院原有的513个席位基础上,增加了45名苏格兰议员;拥有190个席位的英格兰上议院又增加了16个苏格兰席位,这意味着在威斯敏斯特的立法程序上走向统一。在经济上,这是一次不平等的联姻。合并后,苏格兰放弃了自己的货币、税收制度以及与贸易相关的法律,标志着整个不列颠岛都被纳入英格兰的法律体系下。

  这次合并带给苏格兰人心理的冲击是巨大的。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写给友人斯特拉恩的信中写道:“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成为大不列颠,可以使国家获得无限好处。但在当时看来,这种好处的前景既很遥远,又有些捉摸不定;而它的直接影响是有损于国内每个阶层的直接利益。贵族的尊严将受到打击。绅士中的大多数人习惯于在他们自己的议会内代表他们自己的国家,此后在不列颠议会中要永远放弃行使这样的代表权的一切希望。商人甚至在开始时似乎已受到伤害。”但在彭斯看来,这次合并是苏格兰“一小撮民族败类”出卖了自己的祖国,他在诗中愤恨地写道:

  别了,苏格兰的雄声,

  别了,我们古代的荣耀,

  别了,甚至苏格兰的国名。

  武功曾是她的骄傲,

  武力和欺诈不曾把我们征服,

  历尽多少世代的战争,

  如今几个胆小鬼把大事全误,

  为一点赏钱干了卖国的营生。

  对于这些所谓的“叛徒”、“卖国贼”,彭斯的态度是:“我必定不顾白发高年,战死在布鲁斯、华莱士的坟外!”

  痴情浪子

  除了爱国诗人外,彭斯的另一个标签是浪漫诗人。和彭斯同时代的德国诗人歌德曾说过,哪个少年不曾多情,哪个少女不曾怀春?作为诗人,彭斯是多情的,他爱过的女性和爱过他的女性,可以用“不计其数”来形容。爱情,也成为彭斯诗歌的另一个主旋律。就像《诗经》一样,彭斯的爱情起于麦田。他回忆道:“我们乡下有个习惯,在收获季节,总是让一男一女结伴去劳动,在我15岁那年秋天,和我作伴的是一个只比我小1岁的迷人姑娘,我很难用有限的语言描绘她的美。”也许正是应了“诗言志”的古语,彭斯把对姑娘的爱慕写进了诗里:

  她穿得洁净又整齐,

  她正派有教养。

  她步态端庄展雅静,

  她穿啥衣服都风光。

  她衣着华丽文雅样,

  会轻轻打动男人心。

  但只有朴质和天真,

  才真正让人喜心上。

  正因此,奈丽让我喜,

  正因此,奈丽迷我魂。

  她千真万确在我心里,

  她任意占据我的心。

  但显然,这位姑娘不是占据诗人心灵唯一的女子。仅仅过了一年,彭斯就和母亲的仆人伊丽莎白·佩顿生下了一个女儿——伊丽莎白·彭斯。而此时,诗人又与琼·阿莫尔打得火热,后者于1786年为其生下了一个双胞胎。阿莫尔与彭斯的爱情并没有得到家里的祝福。1786年3月,当阿莫尔向家里宣布怀上了彭斯孩子的时候,她的父亲当场昏厥。为了遮掩这次未婚先孕的“丑闻”,父母将阿莫尔送到了佩斯利的叔叔家。只是到了后来,随着彭斯的诗集在爱丁堡大卖,经济收入有所改善,准岳父才将女儿嫁给他。1788年,彭斯与阿莫尔终于结为连理,两人共育有9个子女。这段爱情成为诗人灵感的催化剂,彭斯为其写下了著名的情诗“一朵红红的玫瑰”:

  呵,我的爱人像朵红红的玫瑰,

  六月里迎风初开;

  呵,我的爱人像一只甜甜的曲子,

  奏得合拍又和谐。

  我的好姑娘,

  你有多么美,

  我的情有多么深,

  我将永远爱你,

  亲爱的,直到大海干枯水流尽,

  直到大海干枯水流尽。琼·阿莫尔中年时期的画像

  琼·阿莫尔中年时期的画像

  同样激发诗人灵感的还有玛丽·坎贝尔。彭斯与她初识于塔博尔顿的教堂里,彭斯为其写下了一系列著名的情诗,诸如《高地的玛丽》、《致天堂的玛丽》等等。诗人还一度暗示想与玛丽一起私奔,前往西印度群岛的牙买加。只可惜红颜薄命,1786年10月,玛丽·坎贝尔因感染斑疹伤寒逝世,享年只有23岁。

  彭斯丰富的感情经历固然源于自身的多情,但也有时代的烙印。在18世纪的英国社会,婚姻并不完全是爱情的产物。当时的一句英国民谚道出了爱情与物质之间的联系:“为爱不为钱结婚的人有美好的夜晚和难过的白天。”在18世纪的苏格兰,婚姻中爱情和金钱的两难故事依然存在。彭斯自身出身低微,他并没有能通过与一个更高阶层的女子联姻来改变命运。在他能选择的范围中,除了母亲的仆人、一起做工的少女外,他无法在苏格兰当地给自己的爱人营造一个体面的生活。当真正遇到像玛丽·坎贝尔这样的爱人时,他想到的是远赴牙买加。或许只有逃避原有的生活轨迹,才能给到自己起码的尊严,给到爱人体面的生活。

 人生的悖论

  彭斯的一生只活了37岁,却充满着悖论。

  作为一个农夫的孩子,彭斯的出身和天赋才学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矛盾。与那个时代的诗人相比,彭斯的出身最为贫寒。但得益于苏格兰昌明的文化氛围和父亲的苦心培养,他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这种教育并非学院派的正规教育,而更多的是依靠书本和自身的体悟。彭斯在诗歌方面是具有天赋的,当这种天赋和苏格兰的自然与劳动相结合时,迸发出清新自然的诗风。这种清新自然,恰恰是其诗歌的价值所在。正如曾任爱丁堡大学校长的托马斯·卡莱尔所言:“他是一个达到了永恒深度的人。他若云雀,从低下的地垄开始,高高飞上蓝天深处,并在那里如此真实地为我们歌唱。他有一种高贵、粗犷的真诚,有诚实、简朴的乡村气息,真实单纯的力量。”这种淳朴的乡村气息是彭斯诗歌的灵魂所在。一旦彭斯诗歌的价值被人所认知,他就要面对是坚守还是放弃的抉择。1786年,27岁的彭斯在首府爱丁堡的文化圈崭露头角,他曾多次参与文化圈的沙龙和文艺圈,并有机会跻身中上层社会,但此时,他却选择回到故乡的邓弗里斯郡的埃利斯兰农场。因为她深知,自己的根基在乡村。

  作为一个坚定的爱国者,彭斯曾坚定地反对英国政府,但最终却成为英国治下的“小吏”。彭斯是一名激进的爱国者,他在诗歌中高喊要“不顾白发年高,战死在布鲁斯、华莱士的坟外”。在实际生活中,他热情地参与到各种革命活动中。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彭斯曾自费购买了4门小炮偷运到英吉利海峡对岸,却因英国海军的拦截而告终。但再浪漫的革命激情也禁不住现实的打击,从1789年开始,彭斯好不容易在苏格兰当地谋了一个税务检察官的差事。当时的英国政府对于法国革命采取的是敌视态度,彭斯也因自己的鲜明政治态度而受到警告。这份职业带给彭斯的除了压抑,还有身份上的屈辱。他曾多次在信中自称自己为“小吏”。为了收税,他经常要骑在马背上在苏格兰偏远的乡村栉风沐雨,最终因风湿性心脏病死于邓弗里斯,时年37岁。去世前,彭斯曾留有遗言:我死之后,人们会更崇敬我。

  的确,彭斯死后声名鹊起。在其家乡苏格兰,彭斯享有国民诗人的美誉,每年1月25日被定为彭斯之夜。2009年,苏格兰国家电视台曾经举办过一次评选,彭斯力压亚当·斯密、詹姆斯·瓦特,被评选为最伟大的苏格兰人。在世界范围内,即便你没有听说过彭斯这个名字,但一定能听到过他的诗《友谊地久天长》,他本人和他的诗歌就像一个旧日朋友一样,融入到了苏格兰的文化血液中,历久弥新,回味悠长。

  (编辑: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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