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9日讯 消费者再也不用为未选中样片与底片是否赠送问题与影楼产生争议了。日前,记者从省摄影行业协会获悉,3月1日起,我国首部针对摄影行业的《摄影行业服务规范》(第一部分)将实行,规范对该行业众多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规范,所有这些都会体现在消费者事先与影楼签订的“摄影服务合同”上。
27日,记者来到哈尔滨市友谊路上某影楼,该店李向臣总经理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新的《摄影服务合同》,合同右侧的“顾客须知/注意事项”的第三项明确注明:“未选中的样片及底片恕不赠送,顾客加选另行付费,每张xx元”。“很长时间内消费者与影楼容易出争议的地方就是第三条,因为以前国家从没有关于未选中样片及底片问题的规定。”
“2007年黑龙江省对于选片服务的纠纷就有近百起,规范实行后,这类纠纷一定会大幅下降。”省摄影行业协会秘书长周世华接受采访时说。
不仅是选片服务,这部规范还明确,摄影合同有效期定为半年,顾客拍摄的照片如果超过取件期三个月影楼将不负保管责任。而且,目前摄影行业内,很多家尤其是小型影楼的样片或户外展板往往是借用别人的作品。
另据了解,目前商务部出台的摄影行业服务规范总共将有四部分,3月1日实行的第一部分主要针对目前最急需解决的服务标准问题,相继还会出台其他的三部分,分别涉及摄像服务、照片输出冲印、摄影器材等更多方面。
(实习编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