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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取消

2013-07-18 09:41:55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昨天,国务院批准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规定),取消20项审批职责。包括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该规定其实自2006年就已实施,此次是重新明确。

  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是否意味着相关部门放宽对电影的审查呢?记者了解到,一般题材电影是相对于特殊题材而言的。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等方面内容的,为“特殊题材影片”,还应进行审查。

  电影人周黎明表示,“特殊题材这个名词具有中国特色”,比如警匪电影《毒战》就在此之列。而且很多业内人士表示,事实上广电总局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取消了对一般题材的电影剧本审查,而是改为审查剧本梗概,梗概公示也是一直都在进行的“行规”。不过,导演李少红表示,近几年,虽然所谓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前期取消审查,而后期的电影审查还是需要正常进行。

  国家新闻广电总局取消的职责(部分)

  ●取消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

  ●取消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审批。

  ●取消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批。

  ●取消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取消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

  ●取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修改审批。

  ●取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从事发行业务的分支机构审批。

  ●取消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

  ●取消影视互济专项资金使用审批。

  ●取消军队协助拍摄电影片军事预算审批。

  (实习编辑: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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