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调行善出名的陈光标在一起别墅买卖中自称被骗,并把房主起诉到了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陈光标声称,他同情房主孤儿寡母,没细看房子就以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名义签了合同,事后发现上当,于是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购房合同。今天下午,昌平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的一栋别墅,双方约定的房屋价款是1300万元。对于购房经过,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公司在起诉书中称,今年3月初,陈光标在小区散步时遇到同小区住户王女士,王女士述说独自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孩生活的困难和不幸,并说她在昌平区还有一栋别墅,有600多平方米,价款1300万,因急用钱,希望陈光标把房子买下。当时王女士把房子描述得很美:欧式独栋,小桥流水,绿地花园,环境优雅,有科技城、滨水公园、三甲医院、影院、音乐厅、大型购物中心、餐饮一条街等配套设施。
根据陈光标的介绍,当晚8点钟,王女士就急急忙忙地带他去看了房子,但王女士却没带钥匙,导致他没能进屋细看,而当时天色已晚,周围的环境也没能看清楚。结果到第二天,王女士就带着房屋中介公司的两个业务员催他签订购房合同,陈光标说,因急着要出差,加上同情王女士,他本着一颗善良真诚的心相信了作为邻居的王女士,未细看合同条款就签了合同。
签完合同后,陈光标派公司员工去看房子,发现真实情况与王女士的描述相去甚远,房子面积虽有600平方米,但产权证上只有284平方米,其余是违建。院内环境很差,紧邻大公路,噪音很大,配套设施不齐全,房子的品质根本不值1300万,他的善心被利用了。陈光标以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公司的名义起诉称,根据合同约定,王女士应在今年4月1日前把房屋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因王女士至今未办理,已构成严重违约,请法院依法判令解除购房合同,并判令王女士承担违约金30万元。
事情经过到底如何?记者今天上午联系上王女士的代理人,该代理人表示,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协议的经过肯定不是陈光标所说的那样,但现在王女士身体不好,她并不愿向媒体介绍情况。
记者了解到,针对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公司的起诉,王女士提起反诉。她在反诉状中称,今年3月5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总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为284平方米,成交价格1300万元。合同就付款方式约定,黄埔公司应当在3月25日前交付定金260万元,并交付购房首付款240万元,10月份前,再交付尾款800万元。但是,黄埔公司不但没有按时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反而要求王女士按合同约定在4月1日前办理房屋抵押注销手续。王女士认为,是黄埔公司先违约不付款,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她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编辑:王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