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庭对苹果和三星两家公司均给予罚款,并做出判决:双方在制造移动设备时都侵犯了对方的专利,两家公司的一些产品将被禁止在韩国销售。
韩国中央地区法院下令苹果公司的iPhone 3GS, iPhone 4, iPad 1 和 iPad 2从韩国柜台下架,并申明这些产品侵犯了三星的两项通讯专利。法庭还判决三星侵犯了苹果的一项屏幕感应专利,禁止三星在韩国销售Galaxy S2及其他相关产品。
三星和苹果最近发布的iPhone 4S和Galaxy S3智能手机的价格不受此次判决的影响。
法庭还宣判两家公司要向对方支付经济赔偿。三星要向苹果赔偿22,000美元经济损失,苹果也须支付三星35,000美元的经济损失。
来源:http://www.guardian.co.uk/technology/2012/aug/24/apple-samsung-fined-patent-breaches
(实习编辑:么春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