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世界 - 文艺的力量
社会 文学 美术 音乐 影视 摄影 戏剧 舞蹈
北京文艺网
自媒体注册
北京文艺网自媒体发稿指南:
1、登录北京文艺网,点击北京文艺网会员注册,根据要求完成注册。
2、注册完成后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京文艺网。
3、登录后,请点击页面中功能菜单里的我要投稿,写下你要投稿的内容,后点击确定,完成投稿。
4、你的投稿完成后需要经过编辑审核才能显示在北京文艺网,审核时间需要一到两天,请耐心等待。

“人跪狗”事件达成谅解

2011-01-16 10:41:11来源:新华社    作者:

   


1月9日,在苏州高新区马浜小区内,一辆面包车行驶中撞死一条宠物狗。目击者称,面包车上两小伙儿赔不起钱,选择了向狗尸体下跪。

  回放

  “人跪狗”一个多小时

  从事个体汽车营运的刘姓男子目击了事件的全过程,他介绍,9日中午,两名年轻男子驾驶着一辆面包车经过62幢楼前,碰巧一条宠物狗窜了出来被撞死。狗的主人情绪激动,要求两名男子立即赔偿5000元钱;如果没有钱,就给死狗跪上1小时赔罪。两男子下跪后,有好心居民上前劝阻,两名男子说“时间没到”,不肯起身。1个多小时后,狗的主人抱走了小狗尸体,两名男子被人扶起来,一言不发地离开。

  寒风中,两名男子为驾车撞死的一条狗下跪1小时。一段网络视频,引起网友愤慨。

  在现代社会,为何发生“人跪狗”事件?带着疑问,新华社记者赶赴江苏省苏州市,对此事进行调查。

  跪1小时就不用赔钱

  这段网络视频名为“男子开车意外撞死小狗,被逼给狗尸体下跪”,拍摄了1月9日发生在苏州高新区马浜花园小区的“人跪狗”事件:一辆面包车在行驶途中,意外撞死一条宠物狗。面对狗的主人要么赔偿5000元钱、要么给狗尸下跪1小时的要求,面包车上的两名男子选择下跪,在寒风中一跪便是1小时。

  13日,新华社记者在苏州市事发地点看到,这是一个车流量相对集中的十字路口,沿路开有蔬菜水果店、杂货铺、电脑维修点等,楼前往来居民较多。

  提起“人跪狗”一事,周围居民表示难以理解。在小区附近从事个体汽车营运的刘姓男子目击了事件的全过程。他介绍,9日中午,两名年轻男子驾驶着一辆面包车经过62幢楼前,碰巧一条宠物狗从楼道间窜了出来,驾驶员避让迎面开来的汽车时意外撞死了小狗。

  他说,狗被撞死后,狗的主人情绪激动,要求两名男子立即赔偿5000元钱;如果没有钱,就给死狗跪上1小时赔罪。狗的主人说:“跪1小时,5000元一笔勾销。”

  在62幢楼底楼开设电脑维修店的贾亚峰说,整件事持续了3个小时左右,两名男子坚持在寒风中跪着,“估计跪的时间超过1小时”。

  当时,附近聚集了七八十名围观的群众。警方到达现场后,正在下跪的两名男子表示,不希望警方介入此事。有好心居民上前劝阻,两名男子说“时间没到”,不肯起身。1个多小时后,狗的主人抱走了小狗尸体,两名男子被人扶起来,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

  狗主人只是普通居民

  网民“新生丫丫”说:“事件已然发生,怎样做好后续处理是对当事双方的救赎,也是对城市文明的一次考验。”既然已经错过一次,不能一错再错。

  在附近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狗的主人家。门铃响了3分钟,始终无人应答。据介绍,狗的主人是附近南环小区的普通居民,因原小区拆迁,临时租住在此。平时与邻居交往不多,大家对他的情况不太了解。

  经记者多方联系,当事双方最终没能现身。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介绍,下跪男子中的一名是某私营快递公司的员工,另一人是他的同学。狗被撞死后,狗的主人只要求快递员给狗下跪,但另一男子表示“陪他一起下跪”。他们拒绝警方帮助,主要是担心调解后可能被要求赔款。

  “人跪狗”事件发生后,苏州市有关方面立即展开调查调解,狗的主人已于近日正式向两名男子致歉,双方达成了谅解。

  据透露,狗的主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承认这样做的确给对方造成了伤害,对此深表歉意,希望得到两名男子的谅解。两名下跪的男子接受了狗主人的道歉,表示当时只是想在不赔钱的前提下让事情尽快了结,并没有想太多。

  对人格权的严重侵犯

  人被逼向狗下跪的闹剧,已不止一次发生。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副教授邵晓莹指出,维护公民的尊严与权利,最重要的是靠科学公平的公共管理制度和规则,来妥善解决突发事件中出现的纠纷。“如果生存权不受威胁,人们一般不会轻易屈膝跪地。”

  中国正在进入汽车社会,涉及宠物的交通事故增多是必然趋势。 网友“汪小平VIP”说,在道路上撞死宠物狗产生纠纷,首先要判明责任,究竟是狗的主人管理不善所致,还是驾驶员驾车不慎所致。宠物狗被撞死亡说到底只是狗主人的财产损失,让撞死狗的小伙子下跪以自降人格尊严“抵消”赔偿,是对人格权的严重侵犯。

  网民“绝对天光”表示,在汽车文明尚未形成、对宠物的管理约束措施滞后的现实面前,此类纠纷如何处置,需要法律做出明确规定。比如,有的城市养犬条例规定,狗未拴绳索放任在路上,被汽车碰撞,车主概不负责。

    (实习编辑:明莉萍)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扫描浏览
北京文艺网手机版

扫描关注
北京文艺网官方微信

关于北京新独立电影 | 著作权声明 | 合作招商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协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