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提钱出狱”“纸面服刑”,需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社会公众等共同发力。
关注全国“两会”系列评论之七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分别向大会作工作报告。2021年,最高检将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既防治“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防止应减不减、该放不放;最高法将以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查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两高”工作报告中都提及“纸面服刑”“提钱出狱”,无疑释放出了严惩严防司法腐败的信号。无论是最高法提出的“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还是最高检提出的“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都秉持了问题导向,极具针对性。这些措施显然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检察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面对一些旧案,司法审判机关正视“顽瘴痼疾”,重启审判监督程序,将孙小果等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检察机关以此自查自纠,对失职渎职的29名检察人员严肃追责,都表明了司法机关刀口向内、反躬自省的态度和决心。
而最高法将三个“坚决”——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查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作为2021年法院主要工作安排;最高检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常态化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意义亦在于此。
反思孙小果案、巴图孟和案等案件的发生,固然有罪犯及其同伙削尖脑袋、钻法律空子的因素,但某些司法人员未能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污染了水源;对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丢失了“最后一道防线”,也难辞其咎。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加强审判监督、检察监督,堵上司法正义流失的窟窿,维护司法公正。
维护司法公正,最为关键的便是突出对权力的制约。事实反复证明,权力的腐败和滥用,往往是司法不公的肇始。无论是司法审判机关定罪量刑,还是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监督,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一旦法律监督的力量衰减、失效,便可能会为不法分子、个别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提供可乘之机。
因此,对于司法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有必要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全面加强对监狱、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同时展开“定向”精准打击,将害群之马剔除队伍,有的放矢、举一反三加强法律监督,既防止“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避免“应减不减、该放不放”。
维护司法公正,最为紧要的是秉持透明公开的原则。司法审判信息、刑罚执行信息是否全程公开,效果大不一样。只有在阳光之下,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暗箱操作”。对于司法机关而言,要用好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等手段,极力压缩“灰色地带”。
加强检察监督,最为根本的,还是强化司法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审视孙小果等案件的发生,一批公检法人员沦为“帮凶”,头顶国徽、手持天平的他们,本应捍卫法律尊严,却为虎作伥。
维护司法公正是一项系统工程,防治“提钱出狱”“纸面服刑”,需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社会公众等共同发力,打出组合拳。只有加大监督力度,捍卫法治精神,正义拼图才更完整。这样一来,法治威严,才不会被“纸面服刑”“提钱出狱”乱象蚕食。
(编辑: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