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能力与校园安全紧密相关,也是学校对师生尽到安全保障责任的体现。
据报道,10月12日晚,武汉一名14岁中学生夜跑时突然倒地。事发学校监控视频显示,学生倒地13分钟后,附近社区医院医生才赶到进行心肺按压急救;25分钟后,120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当晚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家长质疑该校在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上存在疏漏。
从报道的视频监控复盘此次抢救过程来看,急救显然难言效率。孩子倒地后,教师并未立即组织施救,而被通知的校医在7分钟后赶来,也未采取急救措施,而是等到附近的社区医生赶到后才进行心肺按压急救。而此时已过去了13分钟。相对于急救的“黄金4分钟”的原则,这些措施无疑明显滞后。如果孩子真是心源性猝死,那么急救就没有扼住命运的咽喉,抢到最大的生命希望。
从这个角度来看,家长的质疑并非没有道理。急救失之于迟滞,客观而言,也暴露了学校急救能力的整体不足乃至是缺失,不仅对体育活动有管理责任的老师在学生倒地后束手无策,就连校医也没有专业表现,以至于家长质疑其从业资质。
应当来说,此一个案恐怕还是当前学校急救能力状况的缩影。一方面,对于青少年猝死的认识有一定的误区,总认为青少年身体机能较之其他成年人更好,发生猝死的几率很低,相对于其他校园伤害的防范更容易被忽视。另一方面,对于学校急救能力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如已实施十多年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即便是近些年一些地方的学校安全管理立法,对此也没有具体涉及。
正因如此,中小学校急救能力建设缺乏应有的压力与动力,在急救专业人员聘用、急救技术普及、急救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普遍不同程度存在短板和不足。
显然,急救能力与校园安全紧密相关,特别是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后,这是提供有效处置的保证,也是学校对学生尽到安全保障责任的体现。而急救及时有效,最大程度减轻损害,则意味着一些纠纷可避免,对于学校安全管理也是种减压。如学校提供的急救专业又及时,即便结果仍不能尽如人意,家长与社会的谅解程度也要高得多,善后等阻力也会更小。
事实上,就在10月12日武汉事发的当天,新京报报道,教育部在对全国人大会议相关建议的答复中明确,将心肺复苏和急救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将急救知识纳入基础教育相关课程,教育部将与中国红十字会协同推进中小学急救知识教育。此举,对提高学生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紧急救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当以此为契机,把急救纳入校园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而明确的要求和强制标准,以强化、提升校园安全保障水平。如,设置专业门槛,提高校园从医的专业化水平,校医必须具备从业资质和急救技能;加强培训,提高体育教师、安全员等急救技能,为校园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筑起一道保护墙。
(编辑: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