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小果案引发舆论热议。20多年前因强奸等罪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多年后竟改名换姓,摇身一变成为夜场黑老大。孙小果何以如此神通广大,其背后有谁在暗中保护,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质疑。对此,5月24日中央扫黑办明令,要将孙小果案办成铁案。5月28日,云南省委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通报一出,又引发了舆论新一轮的热议。
这次孙小果案很可能是有人枉法故意放纵本该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此一来,这就要成为又一类错案的典型。
云南省扫黑办发出的通报对孙小果的家庭背景进行了介绍,也解开了“孙小果生父是谁”的疑惑。
虽然孙小果的家庭背景并不像网上流传的那样有高官贵胄,但孙小果案是一起被人做了手脚的错案,基本确定无疑。
孙案的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当年错在哪里,现在应该怎么纠正。重点是要让孙小果案回归公平正义。
通报显示,孙小果两次被“处理从轻”:1994年第一次犯强奸罪时,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但在其母和继父的“活动”下,孙的年龄被篡改为未成年人,还获得了保外就医资格,很快便出狱了;1998年,孙小果又因多项罪名被判死刑,但没有被依法执行,直至后来只服刑了十余年。这是该案最令人质疑也是亟待查明和纠正的。
查阅孙案当年的情况,据最高检监所检察厅在《中国法律年鉴(1999)》“案件选编”发布的材料,孙小果等8人一共被查明8起犯罪事实,孙小果犯强奸罪等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当时的法律,这份裁定也就是核准了其死刑立即执行。
一般核准后,七日内必须执行死刑。但孙小果却“死而复生”,显然是在该案死刑执行之前,司法机关应该又启动了再审程序,最终改判了原来的死刑判决。
如今的事实是,孙小果案没有执行死刑,问题是,由死刑犯改为服刑犯是需要一个死刑改判的法律文书的,比如改判为死缓,或者是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不可能是既维持了死刑判决,却又被送到了监狱去服刑。
如果连这样的文书都没有,有关人员擅自造假将孙小果“变通”为不执行死刑,无疑是枉法之举。果真如此,对执行死刑负有监督责任的检察监督也就形同虚设。
从司法实践的常理分析,孙小果有可能在执行前被认为有揭发他人重大犯罪或有重大立功表现,因而才能免予死刑。
结合媒体报道,孙小果在后来服刑期间,其母等人就与司法人员共谋,利用新型专利,致使其被认定有重大立功因而获得减刑,由此可以推测,孙小果此前的免死理由是不是也有内外勾结的枉法行为作祟。
这或许是该案最复杂之处,也是调查组需要时间查明真相的关键所在。
当前,有关部门对孙小果案的查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而且必定是内外并举,内查涉案犯罪事实本身,外查有哪些关系网和保护伞。
随着调查的深入,可以预见,司法部门将会重新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案再次进行重新审判。
如果说,以往发现的一些死刑错案是查错了对象,误判了犯罪人,而这次孙小果案很可能是有人枉法故意放纵本该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此一来,这就要成为又一类错案的典型。这种死刑错案在某种意义上,对国家法治的破坏更大,更损毁司法的公信力,纠错也需要来得更彻底。
□哲刚(法学学者)
(编辑: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