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类虚假宣传的信息,甚至明显有漏洞的养生理论,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司法部门也需要协同跟进。
这些天关于酸碱体质理论创始人在美国被判罚巨额赔偿一事,引发了舆论的热议,作为一个风行一时,被很多人奉若神明的养生信条,在发源地被判定为骗局,按说也该一锤定音,不该再有针对它的是非争论。然而,在远隔重洋的中国,有一个号称中国“酸碱之父”的梁双林依然对媒体大言不惭地称酸碱体质理论“不会错”。
在如此敏感的时刻,为什么还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死抱着酸碱体质论不放?这与梁双林有这方面的“自信”有关。但凡能够成为养生忽悠中的“翘楚人物”,一般都有较强的诡辩能力和宣传能力,在他们的逻辑体系中本就不存在什么正确与错误,他们所擅长的就是把他们认为是“正确”的东西说成是对的,把忽悠装扮成金玉良言。因此,他们曾经把酸碱体质论说成是对的,现在依然还是会把它说成是对的。
重要的是,梁双林与酸碱体质理论有牵扯不清的利益关系。既然敢以中国的“酸碱之父”自居,他们的利益自然与此密切相关。现在这个理论被判定是错误的,这意味着他不但失去了今后敛财吃饭的一大块领地,保不齐还会有人找他维权,所以在这个时候唯有保住酸碱体质论才能够保住他们的既得利益。所以也不妨把他们的争辩视为困兽犹斗。
更大的原因还是社会给了梁双林们争辩的“余地”。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养生有着更为迫切的需求。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不断曝出各类出事的养生大师的缘故,比如李一、王林等大师,以及宣称靠发功可治疗幼儿脑积水的闫某等等。
当然,这也与司法对靠忽悠而成名的养生大师惩戒力度不够或缺失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让我国一些所谓的养生大师得以前赴后继。而就酸碱体质理论来说,在发源国都被判定是骗局,当事人也已认罚的现实之下,我国也该有权威机构的“官宣”——毕竟其影响之众,难以计数。遗憾的是,现在所有的批评和争论,更多的还是集中在民间。因此,相关的利益人站出来当辩方选手,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在我们的学术理论中,证伪往往只需要一个反证就够了。关于酸碱体质理论的这种说法,虽然不排除有服用碱性食物受益的例子,但食用醋对身体有益也得到了认可。类似这样的“万金油”,就像此前宣传绿豆可包治百病一样,越是邪乎的越说明其不靠谱,而将其无限拔高显然涉嫌虚假宣传。
因此,针对这类虚假宣传的信息,甚至明显有漏洞的养生理论,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更进一步说,对任何一个大肆传播的养生理论都该有一个论证真伪的决议,进而正确引导民众养生。在我国公众更加注重养生的当下,权威机构理该承担起引导民众正确养生的责任,而不可让民众自身当试验品。
与此同时,针对这类所谓的养生大师的忽悠行为,司法部门也应该协同跟进。不妨借鉴一下美国的惩治措施,依法严惩,该赔偿的赔偿,该追究刑责的追究刑责,起到以儆效尤之效果。否则,所谓的养生大师们还会继续创造新的理论来忽悠迫切需要养生的民众。
(编辑: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