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口角与拉扯,15条人命,这个本不该画上等号的等式,给人以巨大的失衡感,更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连日来,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故的动向,牵动着无数人心。就在昨天上午,当地公安机关在调取监控和走访调查还原事发情形的基础上,通报了事故发生经过。
根据通报,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因未及时下车、事后要求在非站台处下车遭拒,与司机冉某发生争吵,之后二人由互骂上升为拉拽抓扯。这致使车辆失控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公交坠江竟是“一场司乘纠纷引发的悲剧”,这大概是很多人始料未及的。事故发生后,人们基于“亡羊补牢”的心理欲求急切地执果索因,却没想到,直接原因竟指向了看起来最寻常不过的司机乘客纠纷。
这么庸常琐碎的起因,那么惨重可怕的后果,其间巨大的落差,让人难以接受和释怀。一次口角与拉扯,15条人命,这个本不该画上等号的等式,也必然给人以巨大的失衡感。二者以“前因后果”的形式呈现在这场猝不及防的灾祸中,只会让人在扼腕痛惜之余,连呼“太不该”:涉事乘客刘某太不该撒泼式滋事,司机冉某太不该在驾驶过程中跟人拉拽。
如今,二人已为自身过失付出了沉重代价,逝者已矣,再多评判也只是事后臧否。但逝者安息之余,生者仍需警醒,其警示价值需要被梳理和总结。
现实中,司乘冲突并不罕见。就在这两天,北京市丰台区警方还通报,10月29日上午,678路公交上,57岁女乘客邓某坐过站后,因要求司机停车遭拒,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手部,司机躲闪中公交偏离正常行驶方向,紧急刹车后,仍与左侧车道小轿车发生剐蹭。对这类情节,公众并不陌生。
在万州公交坠江事故中,乘客刘某、司机冉某大概也不会想到,他们二人的冲突会酿成严重惨剧,从起于戾气的对骂、拉扯,到踏上不可挽回的不归路,这悲剧链条来得太“不讲道理”。
但正如凯尔泰斯对“暴行”的阐释那样,人们往往只看到悲剧的后果,而忽略了悲剧被制造时的轻率。看起来,失控的是那辆公交,实则是他们的心智——哪怕他们中的一人稍微遵循法规、有些克制,悲剧也不会来得这么轻易。
本质上,这起事故是规则意识进化不完全的“衍生品”,是人际内耗和互掐的结果。让公交失控坠江的,表面上看是司乘拉拽,实则是冲突背后的致命情绪。
而要避免悲剧重演,无疑需要截断司乘矛盾生成链条和冲突升级路径:在网上,有人认为,应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加装司机护栏,将司乘适当隔离;还有人认为,将“情绪管控”纳入教育课程……这些不乏参考价值。
从执法层面讲,还有必要严格对“抢夺公交方向盘”等行为的执法标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就属于“危险犯”,只要对法益构成威胁,该刑拘就刑拘,而不能用“随意化裁量”削弱法律严肃性,以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对公交公司来说,则需要结合司机情绪状态量表等,采取干预措施进行及时的压力排解和情绪调适。
重庆公交坠江事故,令人扼腕痛惜,而我们越痛越应汲取其教训:很多时候,社会的安全感来自于戾气抑制力度与风险把控强度。要让公共安全的“车辆”免于失控,最关键的,还是让规则意识“方向盘”不失控。
(编辑: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