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呼格案追责程序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机关和部门对这件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多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此处理结果,呼格吉勒图母亲尚爱云上午接受新京报者采访时表示:“不满意、不接受”。
尚爱云说,今天是小年,一家人原本开开心心的,但凌晨1点左右从网上得到呼格案的追责处理结果后,一晚上没能睡着。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尚爱云说着说着大哭起来:“没想到是这么草率的追责,真的受不了”。尚爱云说,听到儿子转述追责结果时,她气得浑身发抖。
“因为他们办错案,活生生一条人命没了,怎么能只是警告、记过呢?”尚爱云说。在尚爱云的预想当中,内蒙古公检法系统应该有相关人员被撤职、判刑。她对现在的追责结果特别失望。尚爱云说,“现在有人偷几只鸟都有可能被判刑,为什么我儿子被错误枪毙了,都没有一个人撤职或者判刑呢?”
尚爱云认为,这样的处理结果起不到警示社会的作用,“最严重的处理都只是行政记过,你让它怎么去警示他人?”尚爱云表示,他们一家还要继续寻求相关部门,呼吁给呼格案的追责给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
采访中,尚爱云还对内蒙古相关部门公布追责结果的方式表达不满。她说,此前她多次去内蒙古公检法询问处理结果,得到的答复都是:结果出来了会第一时间告诉,但苦苦等了1年多之后,没人告诉她这一消息,她还是从网上得到的处理结果。至于这个处理结果是怎么出来的?为何这样处理?尚爱云表示,她一概不知道。
呼格的大哥昭格力图也表示,现在的处理结果太笼统,这27个被追责的人员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被处以党内警告?因为什么被行政记过?相关部门应该公布出来,该承担刑事责任的,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呼格案纠错时,再审判决书中就有明确表示,当年呼格案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形,很显然这是触犯刑法的,但追责结果并未看到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理。
1月31日深夜,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内蒙古公检法系统27位当年呼格案的经办人员受到处理,其中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达、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凤仪等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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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父母不接受追责处理结果:气得浑身发抖
今日凌晨零时许,呼格吉勒图冤案追责结果向公众公布,有关部门对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系统对该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北青报记者发现,除冯志明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另案处理外,其他人员均获行政记错、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早上6时,呼格吉勒图父母从新闻中得知这一结果。“挺痛心的”,呼格母亲尚爱云老人反复重复这句话,在电话中抽泣起来。
她告诉记者,追责启动了一年多,没想到会今天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得知消息时,自己气得浑身发抖,接受不了。因为在她想象中,不会是这样的结果。
她之前曾多次自我安慰:追责结果只要还能“过得去”,给公众一个交代就行,家属不会执意追着不放。“我们从始至终并非想要追责所有的办案人员,只是希望起码能对那些主办人员比如那些对呼格严刑逼供的人、造假的人,有个明确的法律责任认定。不是要把他们咋样,但总得有一个法律结论。他们当年咋办的案?咋立的功?”
今天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中,公检法系统有27人被追责,但尚爱云认为,追责结果并没有到位。“这么大的案子,一个无辜的孩子生命停留在18岁了,就一个行政记过、警告就完了?我真的担心,这种浮皮潦草的追责,能让当年那些办案人员认识到错误吗?连责任都没追究到位,以后他们能尽力去办好案吗?”尚爱云问。
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呼格父母多次强调,对于当年的办案人员,他们的态度很明确:“该谁承担的责任,谁就一定要去承担。这也是为了让以后的办案人员不再犯错。”他们期待通过呼格案的平反与追责,能对后来的办案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为此,2014年12月呼格吉勒图冤案平反后,老两口几乎每月都会坐公交车,到呼和浩特市中院、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挨个去问,错案追责的调查进展。追问了一年多。
就在前两天,尚爱云还跟老伴儿念叨,一年多了,追责的事情总得在年底前有一个结果。她说,没想到等来这样的结果。“有谁征求过我们的意见?这个结论,比没有结果更残忍。”
据了解,呼格父母曾被检察院接待人员告知,出了追责结果,会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但截至昨日上午8时40分,结果公布近8个小时,家属未得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她说,家人现在情绪比较激动,不知还有什么渠道能够反映他们的意见。且从平反至今,也没有一个部门登门来道歉,向家人说一声“对不起”。
“今天还是小年,为啥不明天公布……”尚爱云最后在电话里哽咽道。
案情回顾: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向警方报案,在烟厂附近的公厕内发现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48小时后,负责该案的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和办案人员认定,呼格吉勒图在女厕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致其死亡。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1996年6月5日,内蒙古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距离案发仅62天。
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编辑: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