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公务机要费案、洗钱案,下周二最后辩论
台北地方法院7月24日继续审理陈水扁所涉及的“龙潭购地案”。审判长蔡守训在庭讯后宣布:全案将于9月11日16时作出宣判。
此间媒体预估,陈水扁所涉四大弊案可望在当天同时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等人所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和“洗钱案”等贪腐弊案,经过近期密集进行“提示卷证”的程序,已进入审判终了前最后的“言词辩论”程序。7月28日将进行最后的辩论,院方表示,庭讯将不会受到陈水扁采取不配合态度、拒绝答辩的影响。
陈水扁因涉及多起弊案于去年11月12日被台湾检方收押,检方于12月12日完成案件侦办,以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吴淑珍等10余名被告。台北地方法院于今年1月开始展开审理程序。
此外,台湾检方依伪证罪起诉吴淑珍及其女儿陈幸妤等人,也在24日全案移送台北地方法院。
(编辑:范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