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3日是第四个“文化遗产日”,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接受本报专访时指出,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抓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契机,实现新的跨越的一年。今年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整理,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精神,把保护工作同培育民族精神、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拓展国家软实力等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为此将重点开展以下六方面的保护工作:
☆继续推动生产性保护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扩大内需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号召,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传统技艺相关产业发展,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文化部联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元宵节期间(2月9日至23日)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系列活动。该系列活动充分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和独特魅力,有效地促进了传统技艺的保护与传承。今后,文化部将继续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推动传统技艺生产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发展民族工业,扩大内需,为经济增长做贡献。
☆对各地非遗普查进行验收
2005年6月,文化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部署了全国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4年来,在各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努力下,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认定和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下一步,文化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进行验收,进一步掌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基本状况和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
命名第三批国家级传承人711名
为加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重要作用,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社会地位,文化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评审和命名了711名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效保护,确保了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世代相传。
☆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明年将公布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每两年公布一次,2010年将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文化部开展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工作。各省(区、市)将从省级名录项目中严格筛选有重大价值的项目,认真做好申报推荐的各项准备工作。
☆将在湘粤浙等地建文化生态保护区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重要方式。已命名的闽南、徽州、热贡和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要组织专家制订科学的保护规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落实保护措施,重点保护文化生态环境以及濒危的传统艺术、传统技艺等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部将继续在湖南、广东、浙江等地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研究、制定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与管理办法。鼓励各地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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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全社会保护非遗的意识
6月13日是我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今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民族文化,延续中华文脉”。6月12日至14日,文化部将在北京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舞蹈专场,展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舞蹈的丰富内涵及独特魅力。6月1日至13日,由文化部和四川省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将在四川成都举行。全国各地也将于“文化遗产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讲座、论坛以及咨询服务等活动,多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我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宣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以营造全民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化部将组织各地充分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包括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和“文化遗产日”,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
(实习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