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将中国当代艺术策展的“案名”都搜集起来做一个策展,一定是个饶有趣味且富有创见的工作。这其中既可以看到“案名”作为策展人表述观念的一种手段,又可以看到它在公众面前的创意传播力,与此同时,也是当代艺术思潮变迁的有力佐证。
小小案名学问大
如何起好案名,也是摆在策展人面前的头等大事,要吸引头牌艺术家来参加策展,没有一个好的案名作为依托和“凭据”,是无论如何都显得有些出师无名的。
要做策展人,首要的功课不是与多少优秀的艺术家有交情,而是你能不能“憋”出一个好的案名来,围绕这个案名去实施策划,才是艺术家们感兴趣的题中应有之义。
艺术家刘小东和喻红共用的工作室在北京798一个僻静的胡同里已经好几年了,他们的作品经常是处在装箱与拆运之间。这也是许多艺术家工作室的常态,谁那里没几个大大方方的木头托运箱呢?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徐冰工作室里,那里的箱子更大而方正,因为他的不少作品是装置艺术,打包需要更大的空间。
大部分的艺术家工作室中少不了一台用来传递信息的传真机,策展人除了用诚挚的语气与多年的友谊来填满传真文件之外,一个响亮的案名才能使已被忙碌的展览弄得疲惫不堪的艺术家振作起来。
当代艺术的一条隐性线索
艺术策展的案名,隐隐约约串起了中国当代艺术的精神线索,所有的思潮、流派、纷争以及受到学界、知识界乃至流行文化的影响与渗透,都可以透过案名的主旨来反映出一个时期的底色来。
身兼学者与策展人双重身份的高名潞和巫鸿,其策展的案名往往就具有学术性、历史性,而身兼美术官员和策展人双重身份的范迪安,其策展的案名往往就具有威权性、认证性;而以独立策展人身份亮相的朱其、冯博一、王明贤等人,其策展的案名注重对潮流文化的拆解、对亚文化的吸收以及对民间多元化思考的重视。
高名潞推出的案名,如“墙”美术展、“无名画会:一个悲剧而前卫的历史”、中国抽象艺术30年等,都是以史料和学术为主,本着对艺术史负责的态度,是特别“正派”的案名,不过却丧失了趣味性。巫鸿2003年推出的案名叫“蜕变”,而“对展览的展览”也令人印象深刻。近几年又陆续与一些画廊博览会合作,但身份都是“请来的客人”,以挂名为主,真正自出机杼的东西反而少了。
再来看看范迪安策展案名所营造的词汇:中国?想象、生活在此时、都市营造、中国怎么样、东方既白、第二现实等等。在他的话语范畴中,行使着一种优越与忧患意识并存的案名学职责,也藉此对当代艺术的宏大叙事保持着指点的权杖。
朱其则向艺术界贡献了一些具有个人思考象限的案名,如:转世时代、东亚的位置、米变、青春残酷绘画、出神入画、语言的阁楼、低和浅的游戏、70后艺术、超限的中国等等。朱其的案名往往以课题式的面貌出现,在表达上而不是凝练上下工夫,里头融入了他对代际学、社会学、人类学的一些思考。其中如“青春残酷绘画”、“70后艺术”等案名已经成为不断被转述和引用的术语。而这,正是一个策展人对案名追求的至境。
那些直接以个人名字和展览形式作为案名的策展,则无法进入案名学的讨论范围之内,它们过于直白、过于自信。
与别的策展人一样,冯博一早期也面临过这样的时刻,你看,“2000中国当代雕塑邀请展”就是这样一个案名。不过他很快改弦更张了,很快就在流行语“不合作”那里找到了能量,于同年办了一个“‘不合作方式’展”。此后又有诸多案名抛出:知识就是力量、北京浮世绘、重新解读、左手右手、东经116与北纬40的聚落等,直至最近推出的70、80后艺术家群体展被命名为“七零八落”,都表现出冯博一在案名之道上的智慧与技巧。
以艺术的名义为消费命名
在中国,当代艺术是尾随思想史和诗歌史之后的“溢出物”,换句话说,它的先锋性有其“落后”的一面,它是慢半拍的产物。现代性还没完成,思路就被打断,就开始在后现代的语境中寻找混乱而杂碎的存在。这些荒诞、光怪陆离、既对立矛盾专制又统一和谐自由的现实处境,给艺术家们提供了取之不尽的媒材。
艺术策展的案名学也是如此。“中国”、“现实”、“现代”、“主义”、“时代”、“记忆”都是出镜率超高的指代词。直指当下中国,但这些面上的东西只是案名学的技法之一,不是所有的方式都能够套上这几顶大帽子。
受流行文化的影响,文字游戏以一种最机智的方式出现在案名学中,比如上文提到的“出神入画”、“七零八落”等等,一语双关、歧义迭出引来关注度和产生趣味的同时,也因此形成一种庸俗案名学,把玩于遣字造句的拼贴、戏仿而自得,阻挠了对艺术本体的进一步探究和引导。
我们能记住的案名有栗宪庭“对伤害的迷恋”、房方“下一站:卡通吗?”、邱志杰“趣味过剩”、顾振清“各玩各的”、郭晓彦“未建成”和“余震”、王明贤“失踪的美术史记忆”、黄燎原“一次性消费”、卢杰“长征计划”等等。这些案名深谙传播之道,在命名的同时既具备融合艺术家资源的能力,又能使大众和媒体获得新鲜的感受。可以说,这些案名本身就是好的艺术思维,是比诗更短的作品。
诗无法被贩卖,而诗意则可以贩卖。对诗意的贩卖产生了安妮宝贝、产生了周杰伦、产生了贾樟柯、产生了我们的一些现时艺术家。商品的属性之一是将科技和思想“转译”为生产力,只有兑水后大规模生产才能制造出商品。商品不是坏东西,也许用另一个名称更乐意被接受一些:消费品。案名学的最终目的也是如此,贴上一个招牌、一堆画册、N张海报,就让艺术家投“案”自首来好了。在画廊都变成“墙上用品商店”的今天,哪个艺术家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更多人消费呢?
(实习编辑: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