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美术馆人,常常遇到形形色色的“爱美之人”:一位衣着朴素的中年男子在罗中立的油画《父亲》前伫立良久,默默流泪,他许是想起了自己远在故乡、劳作终生的老父亲;一对气质优雅的青年夫妇,在毕加索的画作《带小鸟的士兵》前细细品味,他们幼小的宝宝则趴在妈妈的肩上呼呼沉睡;一位年约七旬的老者,艰难地弯腰阅读作品的展签,但又每每面带失落地走开——他读到的信息非常有限且让他颇感费解……
每每遇到这样的场景便会思索:艺术策展人作为在艺术展览活动当中担任构思、组织、管理的专业人员,还可以为普通的观众做点什么,让他们能更好地体验审美的愉悦?带着这样的思索,我们不妨从历史和当下的更广阔、更深远的视角去探究艺术策展人的角色定位,特别是艺术策展人的大众美育使命。
“策展人”一词译自英文“curator”,在西方语境中,传统上是指在博物馆、美术馆里从事藏品研究、保管和陈列,或是策划展览的人,核心任务是“保管、研究和沟通”,公众教育是其基本使命之一。上世纪90年代以来,“策展人”的说法在华人语境开始流行。
事实上,早在18世纪末,法国卢浮宫博物馆成立之初就提出了“艺术属于人民”的口号,强调博物馆在构建理性知识的同时,应增强对公众的服务。1905年,中国博物馆事业的奠基者张謇在创建南通博物苑时,提出了“设为庠序学校以教,多识鸟兽草木之名”的宗旨,突显博物馆的社会教育作用。1913年,鲁迅在《拟播布美术意见书》中特别提出“美术可以辅翼道德”,强调通过美育提升公民的道德境界。
新时代,党和政府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的回信中特别指出:“美术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塑造美好心灵具有重要作用。”
归根结蒂,艺术策展作为一种艺术活动,作为大众美育的关键一环,其重要目的就是“培育既有优良审美与艺术素养又能履行公民责任的公众”(王一川语)。笔者认为,从社会意义而言,“为公众策展”应当是艺术策展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艺术策展人也因此承担着大众美育使者的重要角色。可以说,艺术策展为观众而生,因观众而活,因观众而发展。
那么,艺术策展人如何更好地实现大众美育使命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维度。
第一个维度是“物”与“人”:深研艺术+理解受众。这里所说的“物”,既包括艺术作品,也包括艺术展览当中的相关展品。“人”则既包括艺术家,也包括现场的观众,以及方方面面的人。通过艺术策展实现“物”与“人”之间的有效互动,需要艺术策展人更加深入地研究艺术作品(特别是馆藏)、艺术家、艺术现象,还需要特别用心去了解展览观众的构成、背景、需求等。艺术策展不只是一个艺术工作,也是一个公共话题和公众服务使命。“物”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可以产生什么样的关联?如何面向不同受众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有助于观众学习体验的内容和服务?这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第二个维度是“境”与“事”:营造情境+创设活动。在艺术策展实践中,无论是对学术理念的梳理,对展览内容的规划,还是对现场空间的设计,都涉及到营造情境。结合情境所创设的各种活动,包括学术活动、研讨活动、观众互动活动、教育活动等。这些活动怎样和展览本身形成有机的统一体?艺术策展人应当和公共教育、展示设计等人员更加紧密合作,为观众营造设身处地、感同身受的文化艺术情境,并提供各种可以参与、互动、讨论、交流的线下线上活动,提升和丰富各类观众的审美体验。
第三个维度是“感”与“知”:触碰情感+构建认知。以前谈策展,讲“知”比较多,好像策展人就是权威的知识发布者,观众就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情”与“感”讲得比较少,不少展览刻板无趣、门庭冷落,“开幕式即闭幕式”。笔者认为,在艺术策展当中,应当更加充分地发挥艺术本身的感性特质,从身体、情感、心理等不同角度,鼓励观众发挥自身的各种官能,积极参与沟通。当然也应当调动不同观众结合自身的知识和经验,参与到对艺术展览主题、内容、叙事的构建当中来,以更加开放性的态度去与观众共同构建对艺术的认知。
具体而言,艺术策展实践中的大众美育路径包括:多维度解读、互动式参与、沉浸式体验、建构式学习、跨领域交融。这里边还有很多文章可以做。无论如何,共享艺术的快乐,让艺术点亮更多美好心灵,应当成为新时代艺术策展人为公众策展、实现大众美育使命的不懈追求!
(编辑: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