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博物馆越来越走进大众生活,“到博物馆去”成为社会新风尚。为持续推进我国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等九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中国特色博物馆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博物馆社会功能更加完善,基本建成世界博物馆强国,为全球博物馆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意见》的出台引发公众热议:作为世界文明古国和遗产大国,我们距离世界博物馆强国还有多远、还差什么、怎样发力?近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推进新时代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协商议政。大家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博物馆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博物馆事业发展“有没有”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现在更多的是要解决“好不好”的问题。
健全博物馆专门人才培养体系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博物馆数量增速和硬件水平已居世界前列。“十三五”期间,全国备案博物馆由4692家增长至5788家,平均每两天新增一家博物馆,类型丰富、主体多元的现代博物馆体系基本形成,布局逐步优化。但与此形成反差的是,博物馆专门人才缺口依然很大、知识结构不甚合理、专业化程度参差不齐。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国际博物馆协会副主席安来顺对此列举了一组数据:“最新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拥有博物馆5788家,从业人员规模应在17万人左右。目前全国高校博物馆专业毕业生总数仅达到上述需求的1/10。更令人担忧的是,培养博物馆高层次实践人才的文博专业硕士每年招生500人左右,平均对口就业率仅为49.95%,差距明显。”
安来顺建议,应构建立体化博物馆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包括加大专业硕士招生政策执行力度,支持相关高校扩大文博专业招生规模,优化文博专业课程设置;指导地方院校立足当地文博资源,对接当地博物馆人才需求,更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应对博物馆不同岗位、不同类型需求,鼓励更多博物馆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推广博物馆之间对口支援、优势互补的成功经验。加快对国内外相关经验调研评估,适时出台博物馆从业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推动博物馆人力资源管理进入法制化、可持续轨道。
解决出土文物移交“老大难”问题
长期以来,出土文物移交问题成为文物系统难以破解的难题。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缺乏出土文物移交机制,致使大量出土文物长期积压在考古机构,重要考古发现得不到及时展出;各地自下而上层层截留出土文物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多数省级、国家级博物馆很难得到藏品补充;随着近年考古机构陆续兴建考古博物馆,博物馆藏品来源问题更加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博物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博物院院长马萧林对此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健全法律法规,推动出土文物移交规范化。在文物保护法修订时,增加关于考古出土文物移交的条款,做到有法可依。同时,由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出土文物移交长效机制。二是加强行政管理,提升出土文物移交执行力。强化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出土文物移交的督查和指导,明确并压实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出土文物移交的职责与权限,建立健全出土文物信息数据库及年度报告制度。三是明确职责定位,发挥考古机构和博物馆各自功能。考古机构以调查、发掘、整理、研究为主要任务,博物馆以收藏、保护、研究、展示、教育为主要职责。双方应聚焦各自主责主业,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提升出土文物的利用效能。四是考古机构和博物馆应建立保护、研究、展示、教育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出土文物的社会效益,真正让文物“动”起来、“活”起来。
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
免费开放是中国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保障。2008年实行博物馆免费开放政策以来,中央财政免费开放专项补助资金累计投入390.1亿元。至2020年11年间,博物馆年度观众量从2.83亿人次增至12.27亿人次,其中免费开放博物馆接待观众达10.22亿人次。参观博物馆已成为国民的重要文化生活方式。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原局长刘玉珠认为,面对新时代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当前免费开放政策存在财政支持政策总体上不充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财权匹配不清晰,免费开放政策与绩效评价激励机制不衔接等不足之处。
他建议从三方面进一步完善免费开放和评价激励政策,调动博物馆积极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一是坚持均衡原则,改革博物馆免费开放制度。进一步做好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适当扩大中央财政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调整结构比例;督促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统筹自有财力和中央补助资金,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强化绩效导向,健全博物馆运行管理机制。将免费开放经费安排与博物馆绩效考核、定级和运行评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情况相挂钩,形成经费动态分配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激发创新活力,完善博物馆绩效奖励政策。扩大博物馆办馆自主权,允许博物馆将开展陈列展览策划、教育项目设计、文创产品研发等取得的收入,用于博物馆发展和人员绩效奖励;支持博物馆享受科研机构相关优惠政策,释放博物馆发展活力和动力。
2015年,国务院颁布的《博物馆条例》(简称《条例》),是我国博物馆行业第一个全国性法规文件。全国政协常委、民盟海南省委会主委、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在调研中发现,《条例》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和其他相关法规规章之间衔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操作难等问题和不足。为此,康耀红建议,按照消除冲突和弥补空白原则,对《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适时启动博物馆法的制定。“《条例》等相关法规尽管存在问题和不足,但多年实践经验和做法已为制定博物馆法奠定了基础。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要求推进博物馆法及其配套法规体系研究。”
(编辑: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