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瑞)撒·英格玛森
4
自信从来不是安格妮斯的长处。在“蓝色小船”的工作,还有女侍领班的头衔可能稍微推动了它一下,但由于那丢人的结局,现在它正处于历史新低点。她甚至还不能到求职中心去——应该怎么描述自己的上一份工作呢?推荐信怎么办?她不可能把过去的六个月从简历中删掉,尽管现在她别无他法。虽然可能性极低,不过就算她得到面试的机会,仍然不可避免地必须回答离开上一份工作的原因,到时她又该怎么回答呢?“我被解雇了,因为我没让老板干我。”谁会相信呢?或者更糟:“我把一瓶柏翠堡摔在地上了。”哦不,那竟然是真的。反正整个餐厅界可能都知道了,在那个行当中谣言总是传播得很快。杰拉德无疑会对那些乐意倾听的人把她描述成一个不可靠的婊子。另外,他不只拥有“蓝色小船”,他的餐厅帝国包含了本城大多数最高档的饮食场所——她想得到工作机会的地方。
她不愿意回到当地那些破旧的小菜馆去做女侍苦工,那儿的厨房里有更多花样,客人是根本不会在意那些事的。但那可以是她谋生的地方,不过至少要等到酒瓶事件被遗忘之后,等到有不在乎简历和推荐信的餐厅雇主出现。只要你有双匀称的腿,总能找到当侍者的机会,在客人面前当场清清楚楚地煎牛排,炸薯条和菲列牛排。只要上一瓶出口淡啤酒,顾客根本不会注意他们盘子里装的是不是酒酿老鼠肉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她做过那种工作,也做过那种事。她花了很多时间努力晋升,突然被重新扔到起点的感觉让她有一肚子说不完的心酸。如果麦当劳愿意要她的话,也可能去炸汉堡。
她也很想念托比亚斯。太想念了,以致感到心都开始枯萎了。是的,当时她是很生气,但给他打电话的愿望超过了别的一切,她只是想证实那一切会不会只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她甚至打算原谅他和艾达之间发生过的一切。这种事有时会发生,他的工作中有很多诱惑,安格妮斯知道这点。但卢森不许她打电话,还保证说如果安格妮斯还一心想着他的电话号码的话,就把她锁到精神病院里去。她一直等到安格妮斯把两只手指放在她坚信的《圣经》上,亲口答应不打电话给托比亚斯之后才停止说教。也许是那个承诺阻止了她,也许是本应得到很大改善的、什么神秘的自卫本能。至少,这本能因为卢森的缘故改善了。
但是不打电话并不代表她很听话,她没告诉卢森,她晚上睡觉时还把托比亚斯的照片放在枕头旁边。她把床对面墙上镜框里的照片取下来,以便让它离自己近些。否则,当她晚上关灯之后,就只能看到墙上他的轮廓而已了。
现在就是这样,她把照片放在腹部躺在床上。她看着他棕色的长发,绿色的眼睛,有型的下巴带着一丝冷漠和固执。她咕哝着自己是多么地爱他,如果他肯回到她身边,一切都会很好。她试图把自己的嫉妒放到一边去,这并不容易。她慢慢闭上眼睛,试着想象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的样子。
他那时在一个叫“三座山”的小酒馆里玩乐队,新的摇滚乐队不可避免都是从这儿开始起步的。尽管大多数乐队也就仅止于此,但其中一两支确实能继续走下去,但不是“五千万富豪”乐队。几年后,乐队解散了,很显然唱片公司对他们那清脆的重金属和嘎嘎作响的车库朋克结合的风格不感兴趣。只有一个人还继续和托比亚斯玩摇滚,他其实是乐队里最好的吉他手,有时甚至来充当录音间音乐师。大概一年前,他在摇滚乐盛典——最棒的摇滚音乐会——克里斯·哈蒙德的巨型音乐广场上得到一份吉他手的工作。
安格妮斯那晚只是凑巧才到“三座山”去的。她实际是去听几个朗宁治的朋友演出。他们认为可以用自己的羊毛衫流行乐风格征服全世界,她却把日期记错了。好吧,于是她坐在那儿,估摸着自己或许可以待在那儿听听叫什么富豪乐队的表现。她坐在那儿盯着乐队,弹吉他的那个歌手除了只有一道眉毛之外,看起来像是更年轻更纤瘦的加兰弗尔兄弟。他的长刘海盖在一只眼睛上,背心轻轻敲打着纤瘦但肌肉发达的躯干。他笑起来嘴有点歪,双腿分开,有力地站着。
乐队下台后,她待在那儿闲逛并走到他们的化妆间。她往里探头,看到那个歌手也在看她,似乎对她感兴趣。她并不是一个有经验的少女歌迷,有点儿不知所措。大概一个钟头之后,实在没别的事情可做,她打算喝完啤酒就放弃了。
找不到乐队,留在空空的地下室怪尴尬的,她拖着沉重的步伐慢慢走向出口。他追上了上到半截楼梯的她,抓住她的手臂,问她愿不愿意留下来和他喝杯啤酒。他们坐着聊了很久,后来她都不记得为什么谈话会如此毫不费力地持续下去。最后,托比亚斯下楼去帮乐队收拾东西,之前他要了她的电话号码。安格妮斯之后一连几天如同漫步云端,后来才意识到他并不打算打电话给她。[NextPage]
几周后,在镇上的青年中心她看到“五千万富豪”的演出海报,下决心去看。至少她不比观众席里的人大十岁。一开始他并没认出她,但认出之后他对自己没有给她打电话道歉——他把写有她电话号码的纸片弄丢了,说再次见到她他很高兴。安格妮斯受宠若惊,即使他一个晚上叫了她两次安娜。
之后他们开始约会。有时他会和乐队其他成员到她工作的餐馆去。她会悄悄地给他们弄免费啤酒,托比亚斯会拉她坐在他的大腿上,并在众目睽睽之下吻她。她并不喜欢这样,但无法说不。托比亚斯嘲弄她发出的抗议,然后在她的屁股上拍一下,放她走。
半年之后他搬来和她一起住,至少是暂时。有时他会在一个朋友那儿住上几周,不是因为他们相处不愉快,而是因为当时那样做最适合他。安格妮斯想,他就是那种自信的人。尽管他的易变使她没有安全感,她希望自己也能那样潇洒地放手就好了。活在当下,不再提前一个月预定洗衣时间,按时交费。相信一切事情都会解决的。托比亚斯并不需要固定的住所或是固定的计划。他喜欢做自己的主人,控制自己的时间。她和托比亚斯正好相反:井井有条,凡事做计划,她发现自己很难适应他的生活方式。他们开始吵过几次,不过托比亚斯没有投降,相反,安格妮斯尽量忍受了这些。的确,在过去几年中,她变得更冷静了。托比亚斯就是托比亚斯,无法改变他。他爱她,这才是重要的——曾经爱过她。
安格妮斯的手指滑过托比亚斯的面颊,要不是电话铃响了起来,她差点儿以为那就是他本人。是玛德,她从妈妈和爸爸那里听说了她的事情。
“这么说你们暂时分开了?”她好奇地问。
“是的,或者说……”安格妮斯告诉父母这事时可能有点儿添油加醋。“事实上,我想可以这么说,他和我差不多分手了。”
“差不多?我不明白。是他和你分手了还是你们暂时分开了?”
安格妮斯叹了口气,肚子疼了起来,终于说道:“他和我分手了。”
“我可以问为什么吗?”玛德的声音听起来很尖利。
安格妮斯无法再讲下去了:“他遇到别人了,巡演途中的一个背景音乐歌手。”
“不!上帝,真是个混蛋!”玛德缓缓地强调着。
“可他不是混蛋,玛德。坠入爱河并不代表你是个混蛋,只是情不自禁而已。”安格妮斯不能容忍任何人说托比亚斯的坏话,她甚至不允许自己这样做。的确,他已经离开她了,但她确实爱过他。
“他是混蛋。”玛德又强调了一次,这次语气更强。“你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吗?”她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因为不可靠的人就是混蛋,总是不可靠的人就是大混蛋。这不是定义的问题,而是事实。”
“但你不能这么说。”安格妮斯无力地辩解,“你并不了解他,一点都不了解。”[NextPage]
玛德沉默了一会儿,继续说道:“要我说说我有多么了解他吗,安格妮斯?我了解当他和他女朋友一家人庆祝圣诞节时,他曾想拐跑他女朋友的小妹妹。”
“别说了。”
“对不起,安格妮斯,我知道你有多么爱他,所以我什么都没说过。但这是真的。我们拆礼物后,你去帮妈妈收盘子了,托比亚斯和我到车库去拿装包装纸的垃圾袋……在车库里他想吻我,安格妮斯。”
“住口!”
“而且那不是第一次。记得去年你生日时我去你那儿吗?”
“我不想知道!你都是胡编的!”安格妮斯几乎在尖叫了。
“不,我不是。我从不拿这种事撒谎。他问我愿不愿意……”
安格妮斯再也忍受不了了。她摔下听筒,把电话放在腿上坐了一会儿。眼泪终于开始涌流。那不是真的,别的她都还受得了,可这是她的亲妹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件事才刚发生过,但玛德,这真是另一码事……她希望玛德是在撒谎,她就不用去理会了,可她知道事情并不是那样的。
玛德对于说真话到了类似强迫症似的疯狂程度,这其实相当讨厌。你的头发还没剪吗?你看起来像什么样子啊!听起来很残酷,但从不出于恶意。说真话是玛德一向的风格。她把托比亚斯的事情隐瞒了这么久还真是破纪录了。
最后,安格妮斯把电话放到一旁。她慢慢地把一直抱着的照片翻过来,把它正面朝上放在床上,开始坚决地搬开小金属夹子,最终取出了照片,她最后看了它一眼,握住照片两头,然后向中心把它捏皱,她使劲地捏,直到碎片变得像糖果那么小。之后她把它们捡起来,走到浴室。很难把它们冲掉,太平滑了,沉不下去,但冲第四下时马桶差不多全空了,只有一片碎片还漂在水面上。安格妮斯走到门厅,看着镜中的自己。她大声地对自己说:“够了,是时候忘记了。”
(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