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9月28日报道,歌手林隆璇28日举办《我是谁》发片记者会,将在9月底发行个人首张纪念EP大碟,记者会上被问到和张韶涵的官司,林隆璇则说,“现在没事的话和她不会联络,过程中完全没有生气。”
2011年11月,张韶涵在微博单方面公布声明,指出自己在2011年7月4日委请律师寄发存证信函,给青田音乐表明中止与福茂与青田音乐的合约。当时外界盛传,张韶涵认为自己身陷家变风波时,唱片公司并未给足全力支持,因此感到失望加深出走念头,目前事务由妹妹张韶轩暂时打理。
张韶涵一出道就与林隆璇签下一纸长达10年的合约,最后却走上法律途径。一审台北地院认为,艺人演艺生涯有限,有权主动终止契约,判张仅须返还青田2011年支付给他的演唱奖金4万元。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宣判,再加码张必须另赔福茂63万元服装造型费用。全案仍可上诉。
林隆璇28日记者会上被问到张韶涵官司一事,老神在在表示,“我觉得在这行情感很重要,应该要饮水思源,她有她的理想、他有他的抱负,毕竟双方认知不同,她觉得她也没错。”被问到两人最后一次联络何时,林隆璇则说,“打官司前有联络,最后一次我去她家跟她聊,问她是不是要走到这一步,这样也对她不好,但当时她希望我跟着她开公司,希望我继续当她经纪人,不过福茂对我有恩,所以我就拒绝了。”
(编辑:张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