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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电影纳入更多大陆演员 台电影界举手赞成

2007-08-03 10:22:56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未来只要台湾电影请得动,巩俐、章子怡等大陆明星来台拍片不再是梦!”昨日,台湾方面传来消息,当地正式开放每一部台湾电影可邀请2位大陆演员去台拍片,为期三个月。台湾电影界人士多对此持欢迎态度,正在筹拍新片的台湾导演潘志远昨日向本报表示:政策松绑,对台湾电影将是一个良性刺激。

  他将在新片中启用大陆演员。

  台湾方面81正式公告实施开放大陆演员来台拍片规定,详细措施包括:每位大陆演员可带5位助理的配套措施,自本月起实施,申请期限3个月,但可视情况再延长。不过,因为电视剧拍摄时间更久,目前开放大陆演员仅适用于台湾电影。

  “台湾演员很少像大陆演员专精于表演的。”执导过《指间的重量》等片的潘志远导演表示,台湾缺乏学院出来的演员,大多是歌手、主持人、模特跨行演戏,因此大陆演员到台湾拍片,将对台湾演员产生良性互动。

  “如果早开放,就不必带郝劭文和释小龙去大陆拍《少林小子》。”台湾导演协会会长朱延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陆规定可以卖大陆版权的合拍片,一定要有1位大陆演员参与演出,像港片《伤城》里用大陆女星徐静蕾,除了角色考虑,也为了卖大陆版权。”有关人士则表示,台湾电影启用大陆演员,就可增加开拓大陆市场的机会,甚至可能吸引大陆投资台湾电影。潘志远也表示以后拍片将走合拍片路线,启用大陆演员,将增加卖大陆市场的几率,“大陆演员对于当地是熟面孔,这也是一个加分。”

(编辑:金子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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