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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诛猫“替兔除害”

2014-04-14 11:50:03来源:    作者:东方早报

   


江幼农所存有关鲁迅文章的剪报

  鲁迅的小说集《呐喊》,名震寰宇,里面《兔和猫》要算最不起眼的一篇,却最能看出“恶”的一面。

 
  论者提到《兔和猫》,交口称善,一致赞扬鲁迅的仁爱之心。事实却远不是这样,鲁迅自己也坦承他的“仇猫”是有历史渊源的。他在写于1926年2月的《狗·猫·鼠》里说:“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
 
  周作人紧随乃兄:“猫这东西当作家畜,我也是一点都不喜欢。……唯独猫不是这样,它的野兽性质永远存在,对人常有搏噬的倾向,虽然一面特别又有媚态,更可厌恶。”周作人也曾参与鲁迅的“仇猫”行动——“夜为猫所扰,不能安睡。不知道《鲁迅日记》上有无记载,事实上在那个时候大抵是大怒而起,拿着一根竹竿,我搬了茶几,到后檐下放好,他便上去,用竹竿痛打,把他们打散,但也不能长治久安,往往过一会儿又会来了。”(《鲁迅小说里的人物》)
 
  去年我在本报写过《八道湾十一号的房客》(《上海书评》2013年11月10日),其中的主角江幼农,在当时小报上写的小文章真是不老少啊。江幼农住八道湾的时候鲁迅已因“兄弟失和”搬走了,可是江幼农从十一号老邻居那里听来的关于鲁迅的逸事,其可信度仍不容小觑。
 
  江幼农这几篇写到鲁迅的文章顺序是《鲁迅二三事》(1948年4月12日)、《爱罗先珂的眼睛》(1948年4月28日)、《鲁迅爱排四》(1948年4月30日)、《鲁迅笔下的三太太》(1948年5月10日)、《鲁迅诛猫记》(1948年6月7日)。第一、第三篇作者非江幼农,乃江的剪报并由江标上日期,又被我一塌刮子买到,自有其内在联系,而且可以多了解正史之外的鲁迅,所以搁到一起叙述。
 
  《鲁迅二三事》(璘蔯)内容如下:
 
  鲁迅先生的脾气,外间很多人,都不清楚,据侧面正确的评论,似乎应该是一个“怪”字。现在举几个例子如下:
 
  早年,我国新从海外运来一种新刑具——电椅,一时传为新闻,大家对于犯人受刑时的感觉,纷纭不一,有人说非常痛苦,也有人说通电的时候,只觉得一阵麻震,随即死去,并不像传说的那样惨酷。鲁迅先生对于这个问题,非常感到兴趣,为了得到一个正确的结论,他决定亲自尝试一下。后来岂明先生夫人知道了,问他说:“尝试了以后,虽然是清楚了,可是你已经死了,怎么能告诉大家呢?还不是跟没试一样?”鲁迅先生有点愕然,再三思索,终于决定作罢。
 
  先生生平同夫人不和,这事大家都知道的。有一次鲁迅先生伏案写作的时候,突然发见窗户纸上有一个小洞,夫人正在临洞偷窥。于是乎一跳而起,就和犯神经病一样,从屋里跑到门口,一直跑到胡同里,嘴里连声说:“这个地方不能住了,我决不回去!”家人知道了,许多人合力把他拉回来,再三的劝告,怒气才算渐渐平息。这件事凡八道湾的老住户差不多都知道。
 
  他家里有一个听差,叫齐琨(字也许不对),是先生手下的得意红人,如果家人,要叫他名字,鲁迅就非常生气。后来简直定出了一条约法,一律得称呼他“齐爷”。可是先生自己却独叫他名字。
 
  《鲁迅笔下的三太太》(幼农)内容如下:
 
  前几天,见到少先生的一篇大作《鲁迅爱排四》。少先生说: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名字排四的最多,其他排三的有“三太太”其人。少先生还很幽默的称她是“养兔家”。我知道,有许多人都以为“三太太”是鲁迅先生笔下虚构出来的人物之一,其实是实有其人的。
 
  鲁迅——周树人先生,在兄弟中行大,所以他家人都称他大先生,称夫人大太太。周岂明及夫人,和周建人及夫人的称呼,只此类推,那么“三太太”就是周建人先生的太太了。
 
  《兔和猫》这篇文中的兔,其结果怎样,大家也许都不知道。据说后来就是无声无嗅地就不见了。他家的人,多以为兔子会“盗洞”而饲养的地方又在很狭窄的后院,一定是从地底下,跑到隔壁去了。但据我想来恐怕不见得,多半许是连“母亲”也遭到那只野猫的毒手了!——这点可以算是《兔和猫》的后记吧?
 
  最末,《鲁迅诛猫记》登场。今天的社会最不能容忍“虐害动物”——即便是一只狼:
 
  拙文《鲁迅笔下的三太太》,曾谈到鲁迅先生着《兔和猫》文里,那些兔子的下场。最近我又听得一点和这事有关的小事件,正也是鲁迅先生的的轶事之一。
 
  《兔和猫》的尾巴,鲁迅先生写着:看见墙头的野猫,使他不由得想起了书架上的那瓶“氢化钾”。由此已经表示他预备“替兔除害”了。可是,结果毒药并没用,鲁迅先生却选了一个更有趣而毒辣的手段:
 
  当时,兔子只随便养在地洞里,并没有太坚固的防害设备,所以黄鼠狼,野猫之流,都是天天夜里来趁机捡便宜。大概鲁迅先生觉得用毒饵不能眼看着仇人暴毙,而不够痛快,所以预备下机关埋伏,要拿活的。他找了一只大盆,用根棍子支起来,这原和小孩子逮麻雀的办法差不多,不过不用绳子拉,而是自动的——他在棍头上绑了一些肉,假如黄鼠狼们来吃肉的话,一定棍倒盆卧,必被扣住无疑,鲁迅先生试了两遍,怀着希望睡觉去了。
 
  当第二天去看的时候盆子已经倒下去了,果然没有白费心血。他非常兴奋地,把俘虏取出来,看看不是什么黄鼠狼,而是头大野猫!这时候,鲁迅先生替兔子报仇的心,已经相当强烈火炽了。遂把这头倒楣鬼,扔到一只日本式的洗澡桶里,盖好盖子,下面烧起火来预备把猫给慢慢煮死。但是忿怒的鲁迅先生,仍觉得不够,于是又找来一柄尺把长的尖刀,望桶里胡乱的扎,他瞪圆了虎眼,喘着怒气,非看着仇人马上就死才痛快。他已经不耐烦了。但是刺又刺不到;水离烫还要有一会儿,不行,于是他大声喊道:“开水!开水!”佣人把开水提来了,他打开桶盖,滚下去,一壶两壶……猫先生终于立刻呜呼哀哉了。
 
  家人都觉得未免太“损”,但是大先生却独个惬意地走开了。
 
  这一点可以算是《兔和猫》的侧写吧。
 
  鲁迅痛恨“落水狗”大家皆深知,现在该知道,鲁迅之仇猫实不下于仇狗。
 
  (实习编辑: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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