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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人格(1)
世间最幽邃的谜也许是人。究其原因,并非在于人是以社会性或动物性的存在,也并非在于人是社会或自然的组成部分,而在于人是个体人格。个体人格铸成了人这个谜。
在世间,人的个体人格、人的独特性和人的命运无与伦比。
遍历痛苦之万劫,人渴求知道:他是谁?他从哪里来?他将归依何方?
其实早在古希腊,人便萌发出认识自己的这种渴求,并由此触碰到存在的谜底,领悟到哲学认识的源头。
人可以从上和从下认识自己。从上认识自己,即从人自身的光亮、人自身的神性源头去认识;从下认识自己,即从人自身的幽冥、人自身潜意识中自发的魔性源头去认识。那么,人何以能认识自己呢?这是因为人是一种具有两重性的矛盾体。具体说,人悬于“两极”,既神又兽;既高贵又卑劣,既自由又受奴役;既向上超升又堕落沉沦;既弘扬至爱和牺牲,又彰显万般的残忍和无尽的自我中心主义。
对此,人每每面临自己内心冲突的高峰阶段便时有体悟。陀思妥耶夫斯基、克尔凯郭尔、尼采早都体悟到人的悲剧源头和人的矛盾本性。更早些,17世纪法国的帕斯卡尔也体悟到人的这种两重性,并对此作过精彩的表述。而其他哲人也从下审视过人,即追踪人堕落的痕迹,揭示人堕落的内在的自发源头。
人作为受限于自然力的堕落的存在,常显出对经济利益的奴从和对潜意识中的性冲动、焦虑的奴从。另外,陀思妥耶夫斯基弘扬人对苦难的需求,克尔凯郭尔揭示人的惧怕和悔恨,尼采正视人的残忍和强力意志,都证明了人确实是一种堕落的存在,是一种因堕落而蒙难和为克服堕落而忏悔的存在。
然而,人果真这般凄苦无望了吗?人是否还可仰仗什么以走出堕落的深渊?
人自身的个体人格意识朗照着人。它是人的最高本性和最高使命。一个人纵然横遭压抑,磨难不已;纵然沉疴在身,不久人世;纵然只存于一种可能性或者潜能中;但重要的是万万不能没有个体人格。人一旦没有个体人格,也就混同于世界的其他事物,也就失掉人自身的独特性。
人的个体人格向我们证实这个世界并非自足圆满,证实这个世界必须变革、提升。在此,个体人格同世界的任何事物不相类似,不可以把它与世界的任何事物进行对照和比较。
唯有当独特的不可重复的个体人格进入这个世界,届时,这个世界外观的变化,也许藏而不显,不被人们觉察,但这个世界的内部蔚成奇迹:世界进程被阻断,一个光灿灿的方向被另辟了出来。
现在,这个世界自身的进程已到非终止不可的时辰。在连续的平顺的无止境的世界进化中,个体人格无法安身立命,它不可能是世界进化的一个元素或一个环节,它不组构这个世界。
个体人格的生存必须以世界进程的阻断和终止为前提。
显然,我这种观点定为一般的生物学和社会学所不容,因为人在它们那里仅仅被认定为自然的和社会的存在,被认定为世界进程的产物。但个体人格(人即个体人格)绝非这个世界进程的子嗣,它拥有自己的家园,它来自另一个世界。正是基于此,遂使人成为谜。
个体人格是这个世界进程的阻断、突破和终止,是新秩序到来的启蒙者。个体人格不是自然,不隶属于客体的自然的等级结构,不是这个等级结构中的一个部分。人即个体人格,他因于精神,不因于自然。倘若因于自然,他则是一个孤单的个体。个体人格不是镶嵌在任何等级上的并隶属于任何等级的单子。
分等级的人格主义的虚伪是再明显不过的了,我们必须拒斥这种人格主义。
个体人格是小宇宙,是完整的共相。唯个体人格具有共相的内涵,是存在于个别形式之中的潜在的共相。自然界和历史界中的任何事实都不会认可个体人格的共相内涵,在它们那里,个体人格只是被评定的一个客体、一个部分。然而,个体人格不是部分,不能把它作为任何整体的部分,哪怕这个整体恢宏无比,是整个世界,个体人格也绝非它的部分——这正是个体人格的本质原则,也正是它的奥秘所在。如果否定它,经验的人就会成为任何社会整体或者任何自然整体的一个部分,人就不再是个体人格,其个体人格也就随之消弭,即仅成了某个整体的外在的所属部分。
依照莱布尼兹、雷努夫耶的观点,单子是被镶嵌在复杂结构中的一个简单的实体,它未设门窗,暗暗然,不跟外界通往来,仅是一个封闭体而已。人格主义却不能这样阐释个体人格。个体人格与无限性相关联,即无限性为着个体人格启迪自身,而个体人格走进无限性,并在自身的启迪中趋向无限性的内涵。与此同时,个体人格当然有自己的形式和界限,它不与周遭的这个世界混存,更不融入这个世界。个体人格是存在于个别的不可重复的形式中的共相,是个别-独特与共相-无限的结合。在此结合中,显示了个体人格生存的矛盾性。人的独特性即在于人自身存有不同于其他事物的非普遍的东西,而其中包括人的共相的潜能。把人的个体人格阐释为“小宇宙”,这与有机的分等级的人格主义完全不同。
这种人格主义视人为整体的、普遍的、共相中的一个部分。
然而,个体人格不是共相的部分,相反,共相是个体人格的部分,是个体人格的质。这是人格主义的悖异。在此,不能把个体人格理解为实体——这是自然主义的思维对个体人格所下的注脚。
也不能把个体人格理解为客体,或客体世界中的一个客体,或世界的一个部分——这是一般人类学、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认知。否则,人会失却作为个体人格的奥秘,会失却作为世界生存核心的奥秘。这里,个体人格只能阐释为在无限的主体性中开启生存奥秘的主体。
个体人格是变化中的恒定,是多样中的统一。人倘若固执己见,缺乏变化,或者变化不居,缺乏恒定,皆不可思议。还有,倘若铁板一块,缺乏多样,或者斑驳陆离,缺乏统一,同样失之真确。
无论将人置于它们中的哪一种状态,都会破坏个体人格的最重要的质。个体人格不是凝固的状态,它突破、拓展、丰盈、充实,是这个和那个留驻的主体的发展。
蒲宁说:自身的变化为的是持守住这个不变。这非常真确。显然,个体人格在这里绝不是既定的材料,而是人的一种理想和一道习题。
谓之理想,指个体人格的完美统一和整体性;谓之习题,指个体人格自己建构自身。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大言自己的个体人格已经完成。个体人格是价值哲学的一项价值范畴。在这里我们会遇到个体人格生存的基本悖异:个体人格应以共相的内涵建构、丰盈和充满自身,应趋达自己全部生命的整体性的统一;但是,为此,它又应是那个认可建构自身的主体。个体人格在路途的起点上,也在路途的终点上。
个体人格不由部分连缀而成,不是组合物、被加数,它自身即一项根本的整体。个体人格的拓展和实现完全不指涉由部分建构整体,而指涉个体人格的创造行动。个体人格的意象是完整的,它完整地进入个体人格的一切创造行动。个体人格具有独特的不可重复的意象。格式塔心理学派所强调的“格式”具有首要的质的整体性,人格主义比其他任何心理学派尤能欣然接受这一界说。
个体人格不可摧毁,即使它自身的意象分裂,也不意味着它的最后消弭。当个体人格的力量注入存在的本源时,个体人格便创造自身,实现自己的命运。
个体人格蛰伏着潜能。这既是共相的,又以独特的形式显示出差异、不可重复、不可置换、不可比较等特性。个体人格是破例,不是定则。个体人格生存的奥秘就蕴含在它的绝对不可置换、唯一性和不可比较性中。个体性的一切都不可置换。日常生活里,一个人或许会用平庸的行动取代他的个体性,但当你感受到他的个体人格尚未出窍,他持之“恒定”,这时,你仍会喜欢他。像个体人格的这种不可置换性,不仅见之于人,也同样见之于动物。当然,这个人与那个人的个体人格,也可以进行比较,也可以发现它们有某些相似之处。
只是这些可比较的特征,不指涉个体人格的存在,不能铸成个体人格。个体人格不是普遍的,而是独特的。
另外,每个人的个体人格中还存有普遍的共相的特征,如种族的、历史的、传统的、社会的、阶级的、家庭的或者遗传的、模仿的特征。
这些是个体人格中的非个体性的特征,它外在地系于共相,同内在地系于共相即进行生命的质的内涵的创造结果不一样。具体的个体人格,其生存总是有着自己的而非普遍的传达方式,这远不像所有的人都长着两只眼睛一样。具体的个体人格拒斥诸如人人都长着两只眼睛的那种普遍的传达方式。个体性的特征关联于本源的真实。个体人格应践行自身存在的真实的创造之举,这样才能铸成个体人格,拓展个体人格的独特价值。个体人格应成为例外,任何法则都不可能统摄它。一切种族的和遗传的特征,仅仅是创造个体人格的积极性的材料而已。
由自然、社会、历史以及文明的需求所累加于人的重荷,已置人于绝境,已成为人的一桩难题。唯一可指望的是,在独特的个体人格中生出抵抗,进行创造的转化。时下,阶层的或行会的各种群体常不乏鲜明的个体性,但不具有鲜明的个体人格。人若羁绊于这样的社会网络,人的个体人格何以能实现自身?无疑,人的个体人格必须攻克社会群体的决定性。个体人格不是实体,是行动,是创造之举。一切行动都是创造的行动,非创造的行动则显示被动性。个体人格是主动性和抗争,它消解世界的累累重荷,以自由攻克奴役。
害怕努力,则阻碍个体人格的实现。个体人格——抗争、努力,战胜自我和世界。个体人格——解放、拯救,战胜奴役。
个体人格是理性的存在,但理性不能决定它。个体人格仅仅是理性的携带者。理性自身不是个体性的东西,而是共相的、普遍的、非个体性的东西。被康德界定的人的道德本性和理性本性,具有非个体性的、普遍的本性。视人为理性存在的古希腊哲学,理性在那里纯粹是共相的、普遍的、非个体性的理性。
这当然有悖于人格主义哲学。
人格主义认为:个体人格不仅是理性的存在,也是自由的存在。
个体人格是我的整体思想、我的整体意志、我的整体情感和我的整体创造行动。我在这里所肯定的理性,指涉我这一个个体的理性,尤其是我所肯定的意志,更指涉我这一个个体的意志。
人格主义不能立于柏拉图和德国的唯心主义哲学的基础,也不能立于自然主义、进化论和生命哲学的基础,它们冷冰冰地将个体人格淹没在非个体性的自然宇宙和自然生命的进程中。过去,舍勒曾对个体人格与有机体、精神生存与生命生存的差别进行过审视,其中不无洞见。
个体人格不是生物学和心理学的范畴,而是伦理学和精神的范畴。个体人格也不等同于灵魂。
个体人格具有自发的无意识的根基。人在潜意识里宛如一叶扁舟,任凭原始生命狂涛的颠簸。此间,意识只是部分被理性化了,必须区分人的深刻的与肤浅的两个“我”。
一个人太热衷四周的交际,太朝向他人,太沉溺于社会和文明,他所能凸现的往往是那个肤浅的“我”。依从此“我”,常发生交往,而不发生交会。列夫·托尔斯泰对此实在了然于胸,他常描绘人的双重生活:周旋于社会、国家和文明,是一种外在的虚伪的生活;注视永真,体悟生命的底蕴,是一种内在的真实的生活。确实,我们见到的在遥望星空之时的安德烈公爵,远比他在彼得堡沙龙中高谈阔论时更深刻。人的肤浅的“我”总烙着社会化、理性化和文明化的印记,它不是人的个体人格,甚至会扭曲人的形象,遮蔽人的个体人格。
在此意义上讲,人的个体人格也就可能泯灭。
当人的个体人格泯灭时,人常混杂使用多重面具,交相扮演多种角色,扑朔迷离,叫人难识庐山真面目。个体人格的这种分裂症更多地猖行于原始先民和心理病患者,而在一个正常的文明化了的人那里,则习成两面性。常常是你不“两面”,反而怪异。
于是,两面性作为文明的标准和自我的庇护者,被堂而皇之地视为必要的虚伪和正常的心态。当然,文明的和社会的洗礼对于原始先民不无裨益,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体人格的生成。一个文明化和社会化十足的人,很可能是彻头彻尾的非个体性的人,很可能做奴隶而习焉不察。
由此可见,人的问题即个体人格的问题。这远比其他任何问题都更为重要。迄今为止,有关人的社会学理论的错误即在于仅涉及人的客体化表层。按这种社会学的观点,个体人格是社会的一个部分,个体人格同社会的巨大性相比,极为渺小。无疑,这种社会学哲学以及生物学哲学均不能建构关于人和个体人格的学说。可以委以重任的,只能是存在主义哲学。
个体人格是主体,是主体之中的主体。个体人格的源头在生存的内在位置上,即在精神世界和自由世界中;而社会是客体,是个体人格的一个部分、社会的一个方面,这犹如宇宙是个体人格的一个部分、宇宙的一个方面一样。
换言之,个体人格不是客体之中的客体,不是物体之中的物体,倘若把个体人格转移到客体和物体中去,则意味着它的泯灭。客体总铸成恶,唯主体才铸成善。也许可以这么说,社会和自然为个体人格的主动形式提供材料,个体人格却卓然独立于它们。
个体人格拒斥一切外在的决定,它由内在所决定。个体人格不由上帝外在所决定。个体人格与上帝之间的关系不是因果关系,不置于外在的必然王国,而置于内在的自由王国。对于个体人格,上帝是主体,不是客体。个体人格与上帝显示生存的关系。个体人格是生存的绝对核心。个体人格内在地决定自身,脱出一切客体性。唯有植根于自由的内在的决定性,才是个体人格。一切被外在所决定和基点设在客体性之上的事物,都是人的无个体性的和非个体性的事物。
在人的“我”之中,凡被外在决定的都已成为过去了的,都是非个体性的。个体人格是将来的形成,是创造之举。客体化是在被决定的世界中人的非个体性。个体人格生存的前提是自由。自由的奥秘亦是个体人格的奥秘。这种自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意志的自由、选择的自由,因为其前提均理性化了。
(编辑:王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