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圣经》是著名旅法华人高行健的代表作之一,凭借《一个人的圣经》和《灵山》等作品,高行健于200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由此成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文作家。瑞典科学院对高行健作如下评价:“具普遍价值、刻骨铭心的洞察力和语言的丰富机智,为中文小说艺术和戏剧开辟了新的道路”。
正文:
他不是不记得他还有过另一种生活,像家中一些还没烧掉发黄的老照片,想来令人有点忧伤,但太遥远了恍如隔世,也确实永远消失了。被警察查封的北京他那家,曾保留他已故的父亲留下的一张全家福合影,是他那大家庭人口最齐全的一张。他祖父当时还在,一头白发,已经中风了不能言语,躺在一张摇椅上。他是这家的长子长孙,照片上唯一的孩子,夹在祖父母之间,穿的开裆裤,露出个小鸡,却戴的一顶美式船形帽。那时一场八年的抗战刚打完,另一场内战还没打响,照片在花园里的圆门前拍的,满园子开的金黄的菊花和紫红的鸡冠花,夏天的阳光十分灿烂,那是他对这花园的记忆,照片上却沾了水迹变得灰黄。背景上,图片后的那两层英式楼房,下有廊,楼上有栏杆,住的便是这一大家。照片上他记得有十三人,这不吉祥的数字,有他父母和他的叔叔姑姑们,还有个婶婶,可除了那位在美国的大姑和他之外,连同圆门后的楼房竟全都从这世界上消失了。
他还在中国的时候,有回路过这座城市,找过这院落,原本在他父亲工作过的银行后面,但只有几楝盖了也有若干年灰砖的简易居民楼。问起进出的人有没有过这样一个院落,都说不清楚。可他记得这楼房的后门,石台阶下便是一片湖水,端午节那天,他父亲和银行里的同事都挤在石阶上看龙船比赛,扎彩的龙船敲锣打鼓,来抢临湖一家家后门口用竹竿挑出的红包,包里自然有赏钱。他三叔、小叔、小姑还带上他下船,去湖里捞过新鲜的菱角。可他从没有去湖对岸,即使再绕到湖那边反过来观望,远远的怕也辨认不出这如梦一般的记忆。
那是一个败落的家族,太温和太脆弱,这时代不宜生存,注定后继无人。他祖父去世之后,他父亲在银行里当主任的好差很快也丢了,这一家便迅速败落。唯有他好唱两句京剧的二叔!仗着是民主人士同新政权合作了没几年,转而又打成右派,从此沉默寡言,一坐下来便打瞌睡,随后成了个提不起精神干瘪的老头,硬撑了些年,便无声无息死了。他这一大家人不是病死的便是淹死的,自杀的,发疯的,或跟随丈夫去劳改的,而后也就断了香火,留下的只是他这样的孽种。如今只有他那位大姑妈,曾经是笼罩他们全家的阴影,前些年据说还健在,但自从拍那照片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他这大姑的丈夫当时在国民党空军中服役,做地勤的,没扔过炸弹,逃到台湾后没几年就得病死了。他这姑妈怎么去的美国,他却无从知道,也没费心再去打听。
可他过十岁生日时,老习惯依照农历才九周岁,这一家还人丁兴盛,那生日也过得很热闹。早起下床穿上新衣服和新皮鞋,皮鞋那时对一个小孩子来说,是过分的奢侈。还收到许多礼物,风筝、跳棋、七巧板啦,外国的彩色铅笔和打橡皮塞子的汽枪啦,上下两册有铜版画插图的“格林童话全集”;而红纸包的几块银元是他祖母给的,有大清帝国的龙洋、袁世凯的大光头和蒋介石一身军装的新银元,敲起来音色也都不同,后者晶晶的,不如当当作响的袁大头那么厚重,都搁到他的一个放集邮册和各色玻璃弹子的小皮箱里了。随后一大家人便去馆子吃蟹黄小笼汤包,在一个有假山还养一池金鱼的花园饭店里,摆了个特大的圆桌面,方才坐得下。他头一回成了一家的中心,坐在祖母身边,该是才去世不久他祖父的位置,仿佛就等他来支撑门户。他一口咬了个滚烫的汤包,新衣上溅满油汁,也没人斥责他,大家都笑,却弄得他十分难堪。他所以记得,大抵也因为刚脱离孩子的朦胧而自觉成人,才感到狼狈。
他也还记得他祖父过世的时候,那灵堂里挂满了孝幛,像戏园子里的后台,比他那小孩子的生日要有趣得多。一班和尚敲敲打打,还一边念经,他掀动孝幛钻进钻出,煞是好玩。他母亲要他穿上麻鞋,他勉强接受了,可头上要缠块白布,却死活不肯,嫌不好看。那大概是他祖母的意见,他父亲却不能不头缠白布,穿的却是一身白色亚麻的西装。吊唁的来宾也大都穿西装,打领带,太太们都是旗袍、高跟鞋。其中有位大大会弹钢琴,唱的是花腔女高音,像羊叫那样颤抖哆嗦,当然不是在这灵堂,而是有那么一次家庭晚会上,那是他头一次听见这样唱歌,止不住笑。他母亲在他耳边低声斥责他,可他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记忆中,祖父去世那时像个难得的节日,没丝毫悲伤。他觉得老人家早就该死了,中风已久,白天也总躺在摇椅上,归天只是早晚非常自然的事,死亡对他来说还唤不起恐惧。而他母亲的死,却令他震惊,淹死在农场边的河里,是早起下河放鸭子的农民发现的,尸体已鼓涨漂浮在河面上。他母亲是响应党的号召去农场改造思想,死时正当盛年,才三十八岁,在他心中的形象便总那么美好。
他儿时的礼物中有支派克金笔,是他父亲在银行里的一位同事送给他的。他当时拿了这位方伯伯的笔玩得不肯撒手,大人们认为这是有出息的徵兆,说这孩子没准将来会是个作家。这方伯伯竟十分慷慨,便把笔给了他。这不是他过生日那时,而是更小的时候,也因为他写过一篇日记,差不多八岁吧。本该上学可瘦弱多病,是他母亲教他识字读书的,又教他用毛笔在印上红模的楷书本子上一笔一划,他并不觉得吃力,有时一天竟描完一本。他母亲说,好了,以后就用毛笔写日记吧,也省些纸张。买来了有小桔子的作文本,即使写满一页,得耗掉半天时间,也算是他的作业。他的第一篇日记写的大约是:雪落在地上一片洁白,人走过留下脚印,就弄脏了。是他母亲宣扬的,弄得全家和他家的熟人都知道。他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把梦想和自恋都诉诸文字,便种下了日后的灾难。
他父亲并不赞成他成天守在屋里看书写字,认为男孩子就要顽皮些,出去见世面,广交际,闯天下,对当作家不以为然。他父亲自认很能喝酒,说是嗜酒倒不如说逞能,他们那时候叫做打通关,也就是酒席上同每一位一个个分别干杯,要有三桌或是五桌都转上一圈,还能顶下来方为好汉。有一回便不醒人事给抬回家来,搁到楼下他过世的祖父那张躺椅上,家中正巧男人们都不在,他祖母、他妈和女佣都没法把他爸弄到楼上的床上去。他记得竟然从二楼窗口放下绳子—不知怎么的便将躺椅和人吊了起来,缓缓拉将上去,他父亲高高悬空!醉醺醺还面挂微笑,在他记忆中摇摇摆摆,这便是他父亲的一大业绩,就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幻觉,对一个孩子来说,回忆和想像也很难分得清。
十岁以前的生活对他来说如梦一般,他儿时的生活总像在梦境中。那怕是逃难,汽车在泥泞的山路上颠簸,下着雨,那盖油布的卡车里他成天抱住一篓橘子吃。他问过他母亲是不是有这样的事,他母亲说那时橘子比米还便宜,村里人给点钱便随人往车上装,他父亲在国家的银行做事,银行有押运钞票的警卫,家眷也随银行撤退。
如今梦境中多次出现他家的故居,不是他祖父一家住过有圆门和花园的洋楼,而是他外婆留下的一楝带天井的老房子,也死去了的外婆那小老太太,总在一口大箱子里翻腾什么。梦境中他是从上俯视,那房子没有天花板,下面一间间木板壁隔开的房间却空寂无人,只有他外婆匆匆忙忙在箱子里翻找个不息。他还记得他家有一口老式的上过彩漆的皮箱,衣箱底藏了他外婆的一包房契和地契,那些产业其实也早已典当或卖掉了,等不到新政权来没收。他外婆和他妈烧掉那色发黄的烂纸时很慌张,他没有告发也因为没人来查问过。可要是真盘问到他,他也很可能告发!当时他觉得他妈和他外婆同谋在销毁什么罪证,尽管她们都很疼爱他。
这梦境是在几十年之后,他早已到了西方,在法国中部图尔市的一个小旅馆里,老旧的百叶窗油漆剥落,半掩的窗外隔着半透明的纱帘,梧桐树叶子之间透出阴灰的天,他醒来还恍恍惚惚,在刚才的梦境中,站在那老宅子内没倒塌的阁楼墙角,扒在一根摇一欲坠的木栏杆往下俯视,门外是南瓜地,南瓜藤里的瓦砾堆中他还抓过蟋蟀。他还清清楚楚记得,梦境中那由板壁隔开曾经有过许多房客的一间间房,住户却都消失了,如同他那外婆,如同他有过的生活。那种生活回忆和梦境混杂在一起,那些印象超越时间和空间。
(编辑:王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