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一种积极的情绪
爱情是一种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一般来说可以用另一个说法来表达,即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
什么是“给”?这个问题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回答,实际上却很复杂并有双层意义。十分流行的误解是把“给”解释为放弃,被别人夺走东西或作出牺牲。一个性格还没有超越接受、利用或者贪婪阶段的人对给的理解就是这样。一个“重商主义”的人也准备给,但一定要通过交换。只“给”而没有“得”对他来说就是欺骗。那些基本上是非生产性性格结构的人则会有一种被别人拿走东西的感觉。因此这种类型的大多数人拒绝给予别人东西。而有些人却又把“给”变成一种自我牺牲的美德。他们认为,正因为“给”是痛苦的,所以应该这么做。给的美德就是准备牺牲,对他们来说,“给”比“得”好这一准则就是意味着宁可忍受损失也不要体验快乐。
有创造性的人对“给”的理解完全不同。他们认为“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体验到生命力的升华使我充满了欢乐。我感觉到自己生气勃勃,因而欣喜万分。“给”比“得”带来更多的愉快,这不是因为“给”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通过“给”表现了我的生命力。
如果我们把这一原则用来解释各种特殊的现象,就不难认识这一原则的有效性。最基本的例子可以在性范畴里找到。男子性行为的最高峰就是一种给的行为:男子把自己的性器官交给女子,在达到性高潮的一刹那,他把精液给予对方。只要他不是阳痿,他就必须这么做。如果他不能给,他就是阳痿。女子也是如此,只不过表现形式复杂一点罢了。女子交出自己,她打开通向女性内部的大门,在接受的同时她也给予,如果她没有能力给,而只能得,她就是性冷淡。在女子身上给的行为还表现在她作为母亲的作用上。她把她的养料给予她肚中的胎儿,后来又给婴儿喂奶和给予母体的温暖。对女子来说不能给是极其痛苦的。
在物质世界范畴内给是财富。不是拥有财物的人是富裕的,而是给予他人东西的人才是富裕者。害怕受到损失的吝啬鬼,不管他拥有多少财产,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他是一个贫穷和可怜的人。愿意把自己的东西给予他人的人却是富有的,他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有能力帮助别人的人。只有那些连生活必需品都没有的人才不能体验帮助别人的乐趣。但是日常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衡量有没有足够生活必需品的标准既取决于人的实际财产,也取决于人的性格本质。众所周知穷人往往比富人更愿意给。尽管如此,超过一定限度的贫困往往使许多人无法给,恰恰这一点是十分令人懊丧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从中可以看到穷人的贫困,同时也是因为穷人被剥夺了给所带来的欢乐。
但给的最重要范畴还不是物质范畴,而是人所具有的特殊范畴。一个人究竟能给予别人什么呢?他可以把他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他的生命给予别人。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一定要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应该把他内心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予别人。他应该同别人分享他的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幽默和悲伤—简而言之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通过他的给,他丰富了他人,同时在他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时,他也提高了对方的生命感。他给并不是为了得,但是通过他的给,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起某种有生命力的东西。因此他的给同时也包括了使接受者也成为一个给的人,而双方都会因为唤醒了内心的某种生命力而充满快乐。在给的行为中诞生了新的东西,给和得的人都会感谢这新的力量。这一点表现在爱情上就是:没有生命力就是没有创造爱情的能力。马克思极其优美地表达了上述思想。他说:“如果你以人就是人以及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充满人性的关系为先决条件,那么你只能用爱去换爱,用信任换取信任。如果你想欣赏艺术,你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对他人施加影响,你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对他人施加影响,你必须是一个能促进和鼓舞他人的人。你同人及自然的每一种关系必须是你真正个人生活的一种特定的、符合你的意志对象的表现。如果你在爱别人,但却没有唤起他人的爱,也就是你的爱作为一种爱情不能使对方产生爱情,如果作为一个正在爱的人你不能把自己变成一个被人爱的人,那么你的爱情是软弱无力的,是一种不幸。”不仅在爱情上“给”意味着“得”。教师向他的学生学习,演员受到观众的鼓舞,精神分析学家通过治愈他人的病而治愈自己的病也都如此,先决条件是给的人不应该把对方看作是他帮助的对象,而应该同对方建立一种真正的、创造性的紧密关系。
有没有能力把爱情作为一种给的行为取决于人的性格发展,这一事实似乎没有必要加以强调了。取得这一能力的先决条件是人要有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性倾向。持有这种态度的人就克服了他的依赖性、自恋性*(*“自恋”这一概念是由弗洛伊德提出的,弗洛伊德把人的自我欣赏叫做“自恋”,他认为,“自恋”必先于他恋,这主要表现在儿童把与生俱来的里比多(指心能,尤其是性本能的能)用到自己身上。—译者注)以及剥削别人的要求,并能找到对自己的人性力量的信赖以及达到目的的勇气。如果缺乏这些特点,人们就害怕献出自己,也就是害怕去爱。
爱情的积极性除了有给的要素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是所有爱的形式共有的,那就是: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
在母爱中关心的要素表现得最为突出。如果有一个母亲拒绝给孩子喂食、洗澡和关心他身体的舒适,那么无论这位母亲如何强调她对孩子的爱,也不会有人相信她。但如果她关心孩子,她的爱就令人可信了。对动物和植物的爱亦是如此。如果有一位妇女对我们说她很爱花,可是我们却发现她忘记浇花,我们就不会相信她说的话。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的关心。如果缺乏这种积极的关心,那么这只是一种情绪,而不是爱情。爱情的这一要素在《约拿书》中得到很美的描绘。上帝吩咐约拿去尼尼微,向那里的居民宣布,如果他们不改邪归正,他们就将受到惩罚。约拿却不愿行使这一使命,他逃跑了,因为他担心尼尼微的居民将会悔过,从而求得上帝的宽恕。约拿是一个执法从严的人,但不是一个爱人之人。在他逃亡的路上,他发现自己躲在一条大鱼的肚子里,这条大鱼象征着隔绝和监禁,正是由于约拿缺乏仁爱和恻隐之心,所以才被送到这儿。上帝拯救了他,约拿去到尼尼微,向那里的居民宣告上帝的话,这时正如约拿担心的那样,尼尼微的居民回心转意,虔诚忏悔,上帝原谅了他们,答应不使全城覆没。约拿大为不悦和失望,他要看到“正义”,而不是仁爱。最后他坐在一棵树的阴影底下重又找回失去的安宁。这棵树本是上帝让它长高,好替约拿遮挡灼热的阳光。这时上帝却让这棵树枯死了,约拿十分沮丧,埋怨上帝。上帝回答说:“你为那棵一夜长、一夜死的树惋惜,虽然你既没有栽活它,也没有关心它。为什么我就不能惋惜尼尼微城内那十二万好坏不分的居民和那许许多多的动物呢?”上帝向约拿解释道,爱的本质是创造和培养,爱情和劳动是不可分割的。人们爱自己劳动的成果,人们为所爱之物而劳动。
关心和关怀还包括爱情的另一方面,即责任心。今天人们常常把责任心理解为是义务,是外部强加的东西。但是责任心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是一件完全自觉的行动,是我对另一个生命表达出来或尚未表达出来的愿望的答复。“有责任”意味着有能力并准备对这些愿望给予回答。约拿对尼尼微的居民没有责任心,像该隐一样,他同样会提出这一问题“难道我应该是我弟弟的看守吗?”。一个爱的人的回答是,我兄弟的生命不仅与他自己有关,而且也同我有关。我应对其他的人负责就像对自己负责一样。这种责任心在母子关系中主要表现在母亲对孩子生理上的要求的关心。在成人之间则也包括关心对方的精神要求。
如果爱情没有第三个要素:尊重,那责任心就很容易变成控制别人和奴役别人。尊重别人不是惧怕对方。尊重这个词的出处就是有能力实事求是地正视对方和认识他独有的个性。尊重就是要努力地使对方能成长和发展自己,因此尊重决无剥削之意。我希望一个被我爱的人应该以他自己的方式和为了自己去成长、发展,而不是服务于我。如果我爱他人,我应该感到和他一致,而且接受他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为我希望的样子,以便使我能把他当作使用的对象。只有当我自己达到独立,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独立地走自己的路,即不想去控制和利用别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尊重对方才成为可能。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会有爱情,正像在一首古老的法国歌曲中唱的那样“爱情是自由之子,永远不会是控制的产物”。
人们只有认识对方,了解对方才能尊重对方。如果不以了解为基础,关心和责任心都会是盲目的,而如果不是从关怀的角度出发去了解对方,这种了解也是无益的。了解的方式多种多样。成为爱情一要素的了解是要深入事物的内部,而不是满足于一知半解。我只有用他人的眼光看待他人,而把对自己的兴趣退居二位。我才能了解对方。譬如:我可以知道这个人在生气,即使他自己不表露出来。但我还可以更进一步地去了解他,然后就知道,他很害怕和不安,他感到孤独和受到良心的谴责。这样我就明白他的生气只是他内部更深的东西的反映,这时我眼中的他不再是一个发怒的人,而是一个处在恐惧和惶恐不安之中的受苦的人。
了解同爱情还有另一个基本的关系。希望同另一个人结合以逃避自我孤独的监禁同另一个完全符合人性的愿望有紧密的联系,那就是认识“人的秘密”。生命从其纯生物的角度来看是一个奇迹和秘密,而在人的范围内每个人对自己和对别人都是一个不可解答的秘密。我们认识自己,但尽管作了一切努力还是不认识自己,我们认识他人,但我们还是不认识他们,因为我们和他们都不是一回事。我们越深入我们生命的深处或另一个人的生命深处,我们离认识生命的目标就越远。尽管如此,我们不能阻止这种深入了解人的灵魂的秘密、了解人的核心,即“自我”的愿望将继续存在。
有一种可以认识这一秘密的令人绝望的可能性—那就是拥有掌握对方的全部权力,利用这种权力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他,让他按照我的意志去感受,去思想,把他变成一样东西,变成我的东西,我的财产。在这方面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施虐淫者的极端作法,施虐淫者要求并能使一个人受苦,他折磨和迫使那个人泄露他的秘密。要求发现人的秘密是恣意暴行和破坏狂的基本动机。艾萨克?巴比尔*(*艾萨克?巴比尔(1894-1941),苏联作家。 —译者注)很清楚地表达了这一思想。他摘引俄国国内战争时一个军官的话,这个军官刚刚把他过去的主人踩死。军官说:“用一颗子弹—我想说—用一颗子弹只能把这个家伙干掉……开枪是永远不能深入他的灵魂,到达他作为一个人和有灵魂的地方。但我毫无顾忌,我已经不止一次踩死敌人,每次都超过一个小时。你知道吗—我想知道,生命到底是什么,我们天天遇到的生命到底是什么?”
在孩子身上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条通向知识的捷径。孩子随手拿起一样东西,把它弄坏,以便认识这样东西。譬如他抓到一个蝴蝶,就很残忍地把翅膀折断,他要认识蝴蝶,迫使它交出自己的秘密。在这儿残暴有一个较深的动机:那就是希望认识事物和生命的秘密。
认识秘密的另一条途径是爱情。爱情是积极深入对方的表现。在这一过程中,我希望了解秘密的要求通过结合得到满足。在结合的过程中,我认识对方,认识自己,认识所有的人,但还是“一无所知”。我对生命的了解不是通过思想传导的知识,而是通过人唯一可以使用的方式—通过人与人的结合。施虐癖的产生是为了了解秘密,但却一无所得。我把一个生命一块一块的解体,我所能达到的就是这一生命被破坏。只有爱情才能带给我知识,在结合的过程中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在爱情中,在献身中,在深入对方中,我找到了自己,发现了自己,发现了我们双方,发现了人 。
德尔斐的箴言“认识你自己”表达了我们要求认识自己和他人的愿望。这是全部心理学的渊源。因为这一愿望是要认识完整的人,认识他内心最深处的秘密,所以通常的知识,由思想传导的知识不能满足这一愿望。即使我们对自己的了解比现在高出一千倍,也不可能深入事物的最本质的东西。我们对自己是一个迷,别人对我们来说也永远会是一个迷。达到全部了解人的唯一途径是思想上的认识,也就是心理学的知识是实现通过爱情达到全面了解的一个条件。我必须客观地去认识对方和自己,以便使自己能够看到对方的现实状态或者能够克服幻想,克服我想像中的被歪曲了的他的图像。我只有客观地认识一个人,我才能在爱中了解他的真正本质。
认识人的问题同认识神的宗教问题平行存在。在传统的西方神学中,人们试图从思想上认识上帝从而作出对上帝的判断。在神秘主义中(下面我将试图解释,神秘主义是单神主义的极端产物),已经放弃从思想上认识上帝,取而代之的是体验同上帝的结合,在这种结合中上帝已经不复存在,因此也没有必要去了解上帝了。
体验同人的结合或者用宗教语言表达—同上帝结合决不是非理性的。相反正如阿尔贝尔特-施魏策尔)强调的那样是理性主义最勇敢和最激进的结论。得出这一结论的基础是因为我们认识到我们大脑获取的知识是有一定限度的,而且这种限度决非偶然。另外我们还知道,我们永远不可能靠智力来了解人和宇宙的秘密,但可以通过爱情去把握它。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有其局限性。就像神学的逻辑结论是神秘主义,心理学的最终结论就是爱。
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是相互依赖的。在成熟的人身上可以看到这些态度的集中表现。成熟的人就是指能够创造性地发挥自己力量的人。成熟的人只想拥有他自己的劳动果实,放弃了获取全力和全知的自恋幻想,并有一种谦恭的态度。这一态度的基础是他内心的力量,单单这股力量就能使他进行真正的、创造性的劳动。
上面我提到的爱情是指克服人的孤寂和实现人与人的结合。除了这个普遍的、关系到人类生存的要求外,还有一个更具有生物性的要求:那就是阴性和阳性的结合。这一两极结合的思想在下面的神话中表现得最为明显:男子和女子本是一体,但这一体被分为两部分。从那以后男性那部分就开始寻找丢掉了的女性那部分,为了重新和她结合成一体。(在圣经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即夏娃是亚当身上的一根肋骨所造。很明显这个故事表明了按照父系社会的思想体系,女子从属于男子。)这一神话的意义是一目了然的。性别上的差别迫使人们寻找一种特殊方式的结合,即同异性的结合。阴性和阳性这两极也表现在每个男子和每个女子身上。从生理上来看,男子和女子都有异性的荷尔蒙,与此相适应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他们也都是双性的。他们都具有接受和渗透,物质和精神的原则。男子和女子只有在阴阳两极结合中才能找到内心的统一。阴阳两极是每种创造性劳动的基础。
阴阳两极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力的基础。这一点很明显地表现在精子和卵子的结合是生儿育女的基础这一生物现象上。从纯心理角度来看亦是如此:在男子和女子的爱情中,双方都获得新生。(同性恋爱的变异是达不到两极结合所造成的,因此同性恋爱者永远不会脱离孤独的折磨。同性恋者同不能施爱的异性恋者,都实现不了两极的结合。)
阴阳两极的原则在自然界不仅存在于动植物之中,也存在于两个基本作用的对立之中,即接受的作用和渗透的作用。这就是大地和雨,河流和海,黑夜与白昼,黑暗和光明,物质和精神。伟大的伊斯兰教的诗人和神秘主义者鲁米非常优美地表达了这一点:
事实上寻求爱的人不会不被所爱之人所寻求。
如果爱情的明灯照亮了这颗心,它也必然会照亮那颗心。
如果对神的爱在你心中滋长,那神也会加爱于你。
一只手拍不响。神的圣明是命令,是他的决定让我们相爱。
天意使世界的每一部分同另一部分成双作对。
在圣人的眼里天空是男子,大地是女子:大地接受天空掉落之物。
大地如果缺少温暖,天空给予之;大地如果失去滋润,天空给予之。
天空的行踪犹如丈夫的足迹,丈夫为了妻子在寻找食物。
而大地则操持家务;她帮助生命的诞生,抚养她所生之物。
把大地和天空看作是赋有智慧的生命吧,因为它们的行为同智慧的生命完全一 样。
如果它们不能从对方得到欢乐,它们怎么能紧紧相偎如一对恋人呢?
如果没有大地,花草树木又怎能生长?
天空的水和温暖又能带来什么?
神在男子和女子身上播种传宗接代保存世界的愿望,神也在生命的每一部分播种要求同另一部分结合的愿望。
白昼和黑夜表面看来是敌人,但它们却都是为了一个目标;因为相爱就是为了完成共同的事业。
没有黑夜,人的生命就一无所得,以至于白天也无物可给。
阴阳两极的问题引起了对爱和性的进一步讨论。我前面已经提到过弗洛伊德的一个错误,那就是他认为爱情只是性本能的表现或升华,而没有认识到性要求是人渴望爱情和与人结合的一种表现。但是弗洛伊德的错误还不仅限于这一点。弗洛伊德根据他的生理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性本能是体内化学反应引起的一种压力的结果,这种压力会引起不适,所以要得到释放。性要求的目的就是要消除这种折磨人的压力。按照这一说法性要求就象是一种使人引起痒感的刺激,而性满足就是要消除这种刺激。按照这种性理论,最理想的性满足就可能会是手淫,是性的自我满足。但弗洛伊德没有看到性的心理—生物性一面,没有看到阴阳两极以及要求通过结合消除这两极对立的要求。弗洛伊德之所以会犯这一奇怪的错误是同他的极端父权思想有关,这一思想促使他得出性本身是阳性的结论,以至于使他认识不到性的阴性成分。他的这一观点在他的《性学十三论》中得到阐明。他认为性欲一般来说具有“阳性的性质”,不管是男子的性欲,还是女子的性欲。他的这一观点还以更简单的形式出现在他如下的理论中。他认为一个男孩体验到的女人是一个被阉割生殖器的男人,而女人只是通过不同的方式企图寻找她丢失的男性器官的代用品。但是女人不是一个被阉割生殖器的男人,女性的性欲不是阳性的性质,而是阴性的性质。
两性之间的性吸引力仅仅只有一部分是以消除生理上的压力为动力的,但主要的动力是两性都有同另一个性别相结合的要求。事实上性爱的吸引力决不仅仅表现在两性的吸引力上。性欲的性质以及性作用都是既具有阳性也具有阴性。阳性的特点是渗透、指导、积极、守纪律和善于冒险,而阴性则具有接受、保护、求实、忍耐和母性的特点。(不应该忘记这两种性质的标志在每个人身上都会出现,只是侧重点不一,有的阳性特点多,有的阴性特点多。)如果一个男子的男性从感情角度来看始终保持一个孩子的水平,他就会想方设法通过在性生活方面过分强调他的男性而平衡这一缺陷。唐?璜就是一个例子。他总要在性方面证明他男子的力量,这恰恰是因为他对自己的男性产生怀疑。如果这种男性的衰竭变成极端,那施虐癖—施用武力—就会以一种变态方式取代男性。如果女性减弱或者变态,就会出现受虐癖。
人们指责弗洛伊德过分强调性的作用,他们这么做常常是为了否认弗洛伊德学说在传统观念圈子里引起反对和批评的那部分理论。弗洛伊德非常了解其中的奥妙,所以他不遗余力地反对每一种企图改造他的性理论的作法。弗洛伊德的理论在当时确实具有强烈的挑衅性和革命性。但是在1910年是革命的东西,五十年以后就不一定是革命的。性风俗在这五十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今天弗洛伊德的理论就是在中产阶层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惊骇。所以如果正统的精神分析学家直至今日还因其维护弗洛伊德的理论而把自己视为是勇敢和激进的话,那这就是一种虚构的激进主义了。实际上他们的这种激进主义正是他们迎合潮流的表现,他们根本不试图去提出心理学的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会引起对现代社会的批判。
我对弗洛伊德的批评并不是因为他过分强调性的作用,而是因为他没能深刻地理解性的作用。他从他的哲学观点出发,把性解释为是生理性的,所以很有必要把弗洛伊德的发现从生理的范畴转换到生存的范畴中去,并进一步发展他的理论。
(编辑:王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