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瑜
我从乡村走进城市,在物质上获得了巨大的满足,可在精神上却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向内心里仅有的乡村记忆去打捞营养。
我和社会这台巨大机器的碰撞,也得益于我的乡村生活经验。我对办公室的同事像对待自己邻居家的哥哥姐姐们一样,对路过的摔倒在地上的陌生人像对待前街里腿脚不好的五奶奶一样。我正是靠着这些乡村生活中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经验,慢慢获得伤痛和温暖。
城市里缺少这些温暖而宽容的东西,我所有的乡村生活经验都是粗糙的笨拙的,和城市里需要的精巧的细节的礼仪相比,我比较尴尬。
我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我全部的温暖记忆都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那是一个物质相对贫乏的年代,乡村给我的全是破旧和拥挤。我小时候经常有住在邻居家的经历,大概是因为房子拥挤。一直到我念中学了,我还喜欢往邻居家跑。一是可以体验不同家庭的那种兄弟之谊,另外也可以满足成长期中一个孩子对自己家庭以外的世界的观察和记忆。
那是一个特别容易缝补伤口的年代,父母疲倦的身体和夜里的星星一样沉默。而我们这些不懂事的孩子却不在意这些,捉鱼、偷瓜、和邻居村庄的孩子打架,那是多么丰富的人生体验啊!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这些童年突然就消失了。乡村传统的温暖被城市里传递出的冷漠的价值取向冲击,一时间,大批量的新词语诞生:独生子女、速度、打工、卖淫、高楼、大学无用、嫁个有钱人、腐败、跳跃、快一些跑、追逐……涨价的城市和挑食的孩子一起诞生。堕胎的少女和无良的医生遇在一起。
那些从城市里回家的打工仔们脱下了泥点斑斑的工装,换上了劣质的西服和皮鞋,在那个刚刚下过雪的村庄里来回地炫耀他们在城市里见到的残酷和时髦。
乡村里的童年没有了,有的是撒娇的孩子和不懂事的父母亲。有的是荒芜的土地和经常出轨的风流村妇。只有10年不到的时间,我的记忆被完全打碎。仿佛我是一个说谎的人,那个温暖的村庄只存在于我虚构的文字中,等到我领着众人抵达时,物事变迁。
……
相对于当下的社会,我觉得,我的乡村记忆是一部柔软而沉重的《圣经》,它可以带给我们灵魂的安静。在这本书里,我尽量避免使用抒情和技巧,少用形容词。只白描“我”作为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在记忆里被温暖的模样。
(实习编辑:罗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