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辈自恃英语已学得相当可以了,突然闯到我这里来,想找点“有意思的原版书”看看。我有两条理由可以回绝他:第一、我的存书历来不外借,这一条看来对他不管用,“他”自认为不属于“外”。我也不好就非说他不是“内”。头一条不行还有第二条:我不懂英文,也不收藏英文的原版书,书架上的外文原版书均是国外朋友送的,对年轻人来说恐怕谈不上“有意思”……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已经从书柜的里层掏出了艾伦·金斯伯格的诗集《嚎叫》,嘻嘻叫喊着,这本就很有意思。旋即溜了出去。
送走客人,起身关上书房的门,找出艾伦送给我的磁带放进播放机,房间里即刻充满了一种强有力的乐声,浑厚、粗嘎,饱含沧桑……艾伦已经去世一年多了,还没有写一点纪念他的文字,现在听着他的歌声,心里格外怀念他,跟他相识的一些细节像电影镜头般地一个个闪现出来。
1982年10月,第一次中美作家会议在洛杉矶加州大学一个小礼堂里举行,台下坐着自愿来旁听的观众,台上交叉坐着八位中国作家和八位美国作家。艾伦坐在我旁边,中等身材,略胖,但不臃肿,有个格外引人注目的大脑袋,光光的头顶四周长着一圈灰白色的卷发,和浓密的灰白卷须连成一气,蓬蓬勃勃。他的眼睛大而明亮,有一双年轻人的眸子,喜欢凝聚起目光看人。给我的印象极为强烈。开幕式上每个作家可以讲五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文学经历、对文学的贡献以及对美国的认识。
爱伦的发言最有趣,用宣言式的口吻上来先宣布:“我爱男人不爱女人。诗人的语言不应该分为公开的话和私下的话,我有25年没有打领带了,为了参加这次美中作家会议,我认真地打上了领带。主观是唯一的事实,我们身体内外六个感官感觉到的东西才是诗。而细节只能是散文的内容。没有空洞的思想,眼睛是可以把所有事物改变的,写诗就像统治国家一样,不要把疯狂掩藏起来!诗不是人创造出来的客观事物,它是一种精神的变化过程,是一种启发,是人的完整叙述,是自我预言……”
我不会写诗,又不懂美国,他的话让我感到新奇精致,别有深意,同时又有些云山雾罩,不知所云。待接触多了,又读了一些关于他的背景资料,就越发地尊敬甚至喜欢上了这个人。无论去哪里他都带着个小手风琴,喜欢喝茅台酒,酒量又不是很大,只要喝上一两杯就进入微醺状态,开始自拉自唱,率直可爱。那一年,他已经出版了14部诗集,14部散文集,创作了6部摄影集,参加过5部影片的演出。
金斯伯格曾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油船上的厨师、电焊工、洗碟子工和夜间搬运工。以后从纽约迁居到旧金山,在这里结识了一批活跃的美国诗人。当时正值美国的经济不够景气,群众厌战、反战的情绪很强烈,尤其在青年当中,酝酿着一股强烈的对现实不满的浪潮。就在这时候金斯伯格的成名作《嚎叫》问世,它表达了群众对社会不满的呼声,尤其强烈地表达了青年人精神上的不满,立刻引起轰动。金斯伯格开始到群众集会上、到大学里去朗诵自己的诗作,这样的集会少则几十人、几百人,多至几万人。有人将他的朗诵和歌声录下来,到处播放,渐渐地他便成了美国“垮掉的一代的父亲”。人们把他第一次朗诵《嚎叫》的那个晚上称为“垮掉的一代诞生时的阵痛”……
1984年,艾伦·金斯伯格作为美国作家代表团的成员,来北京参加第二次中美作家会议,会议共同讨论的题目是:“作家创作的源泉。”金斯伯格的发言排得很靠前,中方的会议主席冯牧先生致开幕词之后,就轮到了他。他仍然用固有的坦直语气令与会者耳目一新:“我写诗,是因为我把自己的思想看作是外部世界的一部分。我写诗,是因为我的思想在不同的思路上徘徊,一会儿在纽约,一会儿在泰山……我写诗,是因为我终究是要死的,我正在受罪,其他人也在受罪。我写诗,是因为我的愤怒和贪婪是无限的。我写诗,是因为我想和惠特曼谈谈……我写诗,是因为人除了躯壳,没有思想。我写诗,是因为我充满了矛盾,我和自己矛盾吗?那么好吧,就矛盾一下吧!我写诗,是因为我很大,包括了万事万物……”
你可以不同意他的观点,却不能不承认他独特的想象力。在某种意义上说,他整个人就是诗,因此有着很特别的感染力。
当时我想请他到天津讲学,但由于金斯伯格必须随团集体活动,这个建议最终未能实现。我是怀着一种无奈跟他道别的,他却信心十足,表示一定要单独再来中国,那时一定会去天津。
我认为这对一个美国人来说不是难事,可是一等不来,二等不来,等来等去等到了他仙逝的消息……
(实习编辑: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