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北京青年报》刊发评论《网上购药“对药下诊”亟须依法遏制》,根据媒体关于“用户在互联网医疗平台先选药品,医生按药品配处方”的报道,认为“对药下症”逆向操作导致互联网诊疗秩序混乱,埋下了用药安全隐患,对此应依法加强监管,遏制违规行为。
笔者是一名医生,具有在互联网医疗平台执业的资格,有必要谈谈自己的看法。有关报道谈到用户可先在平台浏览选择药品,再向医生问诊沟通开方并通过药师审方。这与用户线上问诊购药的实际场景大体相符,但是,这一流程不应简单概括为“先药后医”“对药下诊”。
表面上看,用户在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确是“先选药再问诊”,但这不是用户和平台有意颠倒了“医”与“药”的关系,而是符合大多数用户在线上问诊购药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具体而言,在互联网医疗平台购药的用户,绝大多数是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与在线下便民门诊“续方开药”一样,都明确知道自己要买什么药。在平台是先选药再向医生问诊,在线下便民门诊是患者向医生说明自己的续方需求,医生都要为自己开出的处方负责,两种流程都能保证处方真实、可靠、可追溯、可标记,而前者对不少人来说更便捷,医患交流效率更高。
按照现有规定,互联网平台医疗仅限于“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用户在互联网医疗平台购药,大多是复诊常见病、慢性病所需之药,知道自己吃什么药,应当有一定的选择权。反之,如果必须先有处方才能浏览选购药品,用户完全没有选择权,这不符合国家大力推动的“医药分开”改革初衷,不利于深入推进医改和保障民生。
据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对互联网首诊服务进行研究,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医疗在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可以想见,将来放开互联网首诊服务,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仍将是大头,首诊患者须严格按医生开方购药,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仍应享有一定的选择权,“患者选药、医生开方、药师审核”全流程确保处方真实可靠和用药安全,仍将是用户在互联网医疗平台问诊购药的常态。
(编辑: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