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大旗作虎皮,以领导司机的名义,浙江丽水人吕伟强在不到4年的时间内累计非法集资超过2.6亿元,造成他人实际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案件还涉及了多名身处领导岗位的县处级领导干部。
无力归还巨款投案自首
记者从丽水市有关部门获悉,目前丽水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对吕伟强集资诈骗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将择日依法作出宣判。在吕伟强集资诈骗案中,为吕伟强向企业集资提供帮助的数名县处级干部受到了党纪的严肃处理。
2008年4月24日下午,丽水市级机关车队驾驶员吕伟强因无力归还他人巨额集资款,向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投案自首。
高额回报为诱饵向个人集资
吕伟强曾多年担任丽水市某领导的驾驶员。公安机关的侦查表明,吕伟强自2004年8月到案发时,以工程招投标、银行还贷、与他人合伙做外贸生意、投资办厂、做基金等为由,以月利率2%-12%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向单旭波等28户个人和企业非法集资,累计金额26218.58万元。
吕伟强带现金过境等方式数十次到澳门赌博输掉2000余万元;其余款项被吕伟强用于购房买车以及个人生活挥霍,共造成他人实际经济损失达3985.135万元。
公安局副局长涉案
丽水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吕伟强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其中有数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有违纪行为,现已查明,丽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伟达筹集亲友资金出借给吕伟强使用,并多次出面帮助吕伟强联系向企业借款;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锋、丽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益由为吕伟强借贷资金提供方便条件。此外,原丽水市委办公室人事行政处处长林斌在出借资金和介绍朋友出借资金过程中,收受吕伟强“好处费”。
鉴于上述干部的所作所为给企业和他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丽水市委、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伟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公安队伍;给予林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出党政机关;给予李锋、吴益由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