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鼓励文博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法规。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3月,国务院公布《博物馆条例》,2016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同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博物馆迎来了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什么是博物馆IP?
IP(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产权,是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在内的一种无形的文化资产。博物馆IP主要是指博物馆拥有的知识产权,如:文物藏品的研究成果,博物馆的品牌图像、建筑、陈列设计方案等。
需要注意的是博物馆藏品不是博物馆IP,国有博物馆对其藏品没有所有权,只有法律规定的管理权、使用权和有限的收益权。非国有博物馆对其藏品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但必须向博物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且不得随意处置其已登记的藏品。
近年来IP开发的热度已从动漫、游戏、影视等行业,蔓延至文博创意产业。博物馆不仅是景区,其浓厚的历史底蕴、丰富的文化价值,使得博物馆天然就是一个文化资源的大IP。
博物馆IP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为其他的行业和产品提供创意与内容来源,文创产品开发只是博物馆IP运营的一部分。通过赋能的方式,跨界融合进行全产业链的“二次开发”才是博物馆挖掘IP价值的核心方法论。
博物馆为什么要进行IP开发
博物馆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场所,天然具有公益性和文化事业属性。如今人们不再满足于游览、观赏文物,更渴望的是“把文物带回家”,持续获得精神文化的愉悦。
那么,深入挖掘馆藏文物资源,提炼文化内涵,进行IP开发与生产,并按相应标准,将IP开发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举措。并且,通过IP的产业化运作,在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同时,还获得良好的经济收益,这也为博物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实现了博物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相互赋能,IP开发与运营是新时代博物馆发展的必由之路。
博物馆IP开发模式与影响因素
纵观国内外博物馆IP开发,主要是通过博物馆文化授权来实现。博物馆将拥有的商标、品牌、藏品形象及内容授予被授权者,进而进行文创衍生品的开发、售卖。博物馆按约定,获得相应的权利金。
例如,去年由“抖音”联合国家博物馆等七家博物馆推出的《第一届文物戏精大会》,各家博物馆一改往日严肃高冷的形象,通过创意形式,拍摄视频,吸引了众多年轻人的关注和参与,博物馆也迅速成为众多品牌寻求商业合作开发的热门IP。
还有近两年火遍朋友圈的IP“故宫”,堪称第一“网红”。通过各种周边创意产品,借助移动互联网与娱乐营销,迅速吸引了新一代的年轻粉丝,并与众多品牌如腾讯、饿了么等合作开发。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博物馆IP开发与运营处在一个多元、动态,并受多重因素影响的环境中。这些因素包括:公众的文化消费偏好、对博物馆资源的认同感、博物馆自身的知名度、授权标的物本身的知名度、市场推广与营销等。
因此,博物馆IP开发与运营要想实现可持续性,还需要适应公众文化消费环境的变化,提升博物馆自身的品牌和影响力。
需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博物馆不仅天然拥有中华文明标识的IP资源,在文创视角下,博物馆文化产业先天还具有很高的产业关联性与融合性。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崛起,通过IP授权,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产业门类的合作发展是今后的必然趋势。
然而出现的问题是:或者是在IP开发与运作中忽视藏品内涵,不能很好兼顾文化传播与普及教育功能,或者是仅仅提供了IP资源,却在实际运作中缺乏经营管理经验和复合型人才。
对于博物馆也要防止为了开发而开发,需要注意四点问题:
第一,树立品牌意识,重视文化价值。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忌追求短期的经济收入而随意将自己的商标与藏品形象授权给对方。
第二,注重方式创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及创意思维,以更“接地气”的形式传播中华文化。
第三,博物馆应根据自身规模、类型找准定位,选择合适的IP开发与运营方式。不仅要重视IP开发授权的准备、合作方的选择、授权后的监管,还需要思考IP授权后可能会受到哪些因素干扰,做好危机预警与防范。
第四,博物馆IP开发不是博物馆哪个部门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多个部门相互合作实现,要有大的视野,将博物馆IP运营置于整个博物馆运营发展中,需要文创部门、公共教育、学术研究部门等共同发力,协作来完成。
(编辑: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