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90年代至2014年,商务印书馆将蒙森五卷本的《罗马史》全部翻译并出版。
在百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历史中,有一位特殊的获奖者,这就是因专业史学著作《罗马史》一书而获此殊荣的德国史家蒙森(1817—1903年)。1902年第二届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把他称作“现存历史写作艺术的最伟大的大师,特别要提及他的不朽著作《罗马史》”。蒙森能获奖,其代表作《罗马史》功不可没。
罗马史的宝库在文艺复兴运动时期被发掘和整理出来之后,在古典著作的基础上编写罗马史就成为西欧各国史家的重要选题。蒙森之前,比昂多、孟德斯鸠、吉本、尼布尔都是著名的罗马史家。尤其是与蒙森同校的尼布尔教授,开启了以实证方法研究罗马史的风气之先。而斯韦格勒的三卷本《罗马史》也曾名噪一时。为何蒙森的《罗马史》成为19世纪西方史学史上分量最重、至今仍是古罗马史的必读书呢?究其原因,主要是因这部著作不仅是叙述史文体的杰作,而且在史料的收集、使用与诠释方面特点鲜明,这就是书中体现出来的古文字学、考古学、古文献学、碑铭学、钱币学、年代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学科的渊博学养,远非常人所及。只要看看蒙森出版物的清单就够惊人的了:1500余篇(部)论文和著作,包括15卷本《拉丁铭文集》,还有《罗马国家法》《罗马刑法》《狄奥多西法典》《罗马钱币史》等专著。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著述的绝大部分并不是现代常见的由导师组织学生或同仁共同执笔的产物,而是蒙森个人躬亲力作的成果。《罗马史》能够垂之久远,与他这种多方面的才能和超人的勤奋密切联系在一起。
《罗马史》自罗马起源写起,至公元前46年塔普斯会战停笔,可谓罗马王政与贵族共和国的断代史。蒙森在撰写前三卷时原本拟定了后两卷的写作计划。但前三卷出版后,作者的注意力转向拉丁铭文的收集、整理与编辑。后来拾起笔来,也仅完成了第五卷“罗马帝国诸行省”。所以确切地说,他是因一部未完成的罗马史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我国古人有“言而无文、行之不远”一说,道出了作文基本功对于著书立说者的重要性。西方的大史家,无一不是散文体表述的高手,蒙森也不例外。诺贝尔文学奖对他“历史写作艺术”的高度赞誉可以说是实至名归。读他的《罗马史》,较之读同样以叙事论事见长的英国史家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和格罗特的《希腊史》,感觉蒙森在文字的成熟与优雅方面更胜一筹。蒙森没有像尼布尔一样,把历史写成精细考据的论文,也不像兰克那样只是据实叙述而缺少深入细致的分析。他承继古典夹叙夹议的传统,在描述中穿插着分析,分析中导引出概括。在西方叙述史传统业已专业化的西方史学进程中,蒙森是一位最出色的传人。
蒙森的叙述主题是社会政治史,但并不忽略社会经济史、文化史的铺衬与延伸。他大量地进行事实陈述与价值评估,善于利用不同类型的史料予以支援:阅读起来史料充实而不繁琐,表述清晰而不单调,文字典雅多彩却又平易近人,议论高卓却又浅出。尤其是他对罗马史上的重要历史人物的刻画,如对格拉古兄弟、马略、苏拉、恺撒等共和末期风云人物的“画像”,每一幅都惟妙惟肖,入木三分。令人惊异的是他对西塞罗的刻薄与贬抑,与近现代大多数史家的看法颇为不同。英国现代史学理论家卡尔在他的《历史是什么?》讲演集中,特别举蒙森评判西塞罗的例子,用来说明历史家难以脱离时代的束缚,皆是自身时代自觉或不自觉的代言人。但这并不能减弱卡尔对蒙森的敬意。
阅读《罗马史》,我赞赏蒙森的一丝不苟、认真求实的治学态度,比如他把罗马的信史推迟到皮洛士战争开始,与通行的处理方法明显不同。但我更欣赏他致力于雅俗共赏的尝试,为后世史学提供了一个可读性、启迪性与科学性结合的经典样本。
如果从阅读的现实意义出发,读古罗马史,当然不只是蒙森的《罗马史》,还包括李维等人的《罗马史》。它们给我的最大感触就是提供了耐人寻味的案例,即一个民族与国家是如何从令人敬畏的“真老虎”变成腐败透顶的“纸老虎”直至彻底灭亡的。
罗马人原是一个小民族。在一批民族精英的率领下,经600余年筚路蓝缕、艰苦奋斗,把一个蕞尔小邦发展成为横跨三洲、水兼四海的超级帝国。其间几次遇到亡国的危险,都在以身作则的贵族群体的坚强领导下化险为夷。古罗马人归纳自己崛起的基本原因是从上到下的道德纯洁:“从未有过任何一个国家如此长久地阻塞了贪婪和奢靡的道路,如此高度和持久地崇尚安贫和简朴,如此清晰地显示出财富越少的人越不贪财。”(李维《罗马史》)可以说,罗马元老贵族在罗马成长壮大的过程中不愧为整个社会的道德模范和中流砥柱。但在毁灭了最强大的敌手迦太基后,贪欲的魔鬼被贵族们从瓶里放了出来,他们率先追逐钱财,贪污腐败,贿赂公行,从而带动了整个社会道德的衰败,直至天下大乱,王纲解钮,古典文明彻底崩溃。历史殷鉴不远,世人当认真思之。
(实习编辑:白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