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惜,性竟成了一个丑陋的字眼儿,一个小小的丑陋字眼儿,甚至教人无法理解的字眼儿。性到底是什么?我们越想越不得其解。
科学说,它是一种本能。可本能又是什么?很明显,本能,就是某种古而又古的习惯变得根深蒂固后成了一种习性。一种习惯,即使再老,也是有个开头的。可性却没有开端。有生命的地方就有它。所以说性绝非是从“习惯”而来。
人们又把性说成欲望,像饥饿一样。欲望,什么欲望?繁殖的欲望吗?真叫荒唐。他们说,雄孔雀竖起他全部漂亮的羽毛来,令雌孔雀眩惑,从而雌孔雀会让他满足一下繁殖的欲望。可为什么雌孔雀不这样表现一下去眩惑雄孔雀从而也满足她的繁殖欲?她肯定同他一样对蛋和幼雀充满欲望。我们无法相信,她的性冲动太弱,竟需要雄孔雀来展示那蓝色羽毛的奇景,以此激起自己的欲望。绝不是。
反正我从没见过哪个雌孔雀注意过她的丈夫展示其黄蓝相间的光彩。我不信她注意过这个。我一点也不信她能辨别黄、蓝、褐或绿这几种颜色。
如果我见过雌孔雀凝神注意过她男人的花花风采,我会相信雄孔雀竖起羽毛是为了“吸引”她。可她从来不看他。只是当他扑棱一下用他的羽毛碰到了她,就像风暴穿过树丛那样,她才似乎有了点生气,这才瞟他一眼。
这类性理论真叫人吃惊。雄孔雀竖起羽毛风光一番却原来是为雌孔雀,可雌孔雀的眼睛却从不看他。你就想像一个科学家有多么幼稚吧,他甚至赋予雌孔雀一双深邃灵活的目光去欣赏雄孔雀的色彩与造型。哦,多么会审美的雌孔雀啊!还有一说是,雄夜莺歌唱是为了吸引雌夜莺。可让人好奇的是,求偶期和蜜月都过了,雌夜莺也不再对雄夜莺感兴趣,而只顾起幼莺来。这时那雄的还唱得那么欢是为什么呢?看来他唱歌不是为了吸引雌的,而是要分她的心,逗正在抱窝的她一乐。
理论是多么令人高兴又是多么幼稚!可这些理论背后隐藏着一种意愿。所有性理论背后都藏有一个不可饶恕的意愿,那就是否定并要抹煞美的神秘。
因为美就是一种神秘。你既不能吃又不能用它来做法兰绒。于是,科学说,追求女性并引诱她繁殖,这是一种美的诡计。好不幼稚!好像女性需要勾引。她甚至可以在黑暗中繁殖。那么,哪里有美之诡计呢?
科学对美怀有一种神秘的仇恨,因为美无法适应科学的因果之链。社会对性怀有一种神秘的仇恨,因为它永远有悖于社会的人(social mall)之美妙的赚钱计划。于是这两者联手把性与美说成仅仅是繁殖的欲望。
其实,性与美是同一的,就如同火焰与火一样。如果你恨性,你就是恨美。如果你爱活生生的美,那么你就会对性报以尊重。当然你尽可以喜欢陈旧、死气沉沉的美并仇视性。但是,只要你爱活生生的美,你必然敬重性。
性与美是不可分的,正如同生命与意识。与性和美同在、源于性和美的智慧就是直觉。我们文明造成的一大灾难,就是仇恨性。举个例子说,还有什么比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更恶毒地仇视性?它同样极端恐惧美,活的美。它使我们的直觉官能萎缩,使我们直觉的自我萎缩。
现代男女之心理顽症就是直觉官能萎缩症。本来有一个完整的生命世界是可以靠直觉去认知、去享受的,而且只能靠直觉。可我们丢了这直觉,因为我们否定了性与美——这直觉生命与悠然生命的源泉,它在自由的动物与植物身上显得十分可爱。
性是根,根之上,直觉是叶子,美是花朵。为什么女人在二十来岁时显得可爱?因为此时性正悄然爬上她的脸,正如一朵玫瑰正爬上枝头一样。
它用美来吸引人们。我们竭尽全力否定它,我们尽可能试图让这美变得浅薄、变成废品。可说到底,性的吸引就是美的吸引。
美这东西,咱们受的美育太浅,几乎谈不出个所以然。我们试图装懂,把它说成某种固定的安排:高鼻、大眼儿什么的。我们认为一个可爱的女人一定要长得像莉莲·基什;英俊的男人必定要像鲁道夫·瓦连蒂诺,我们就是这么想的。
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却不这样。我们会说:“她挺美,可我不拿她当一回事儿。”这说明我们用错了美(beautiful)这个字眼儿。我们应该这样说才对:“她有美的固定特征,可在我眼中她并不美。”
美是一种体验,而不是别的。它不是某种一成不变的特征与模式,它是某种被感受到的东西,是一道闪光或通过美感的传导获得的感受。我们的毛病在于我们的美感受了挫伤,变迟钝了,我们错过了一切最好的东西。
就说电影吧,查理·卓别林那张怪模怪样的脸上透着比瓦连蒂诺多得多的美。卓别林的眉毛和眼睛里有一种真切的美,一种纯洁的光芒。
可是,我们的美感大受挫伤,迟钝至极,以至于我们看不到这美,看到了也不懂。我们只能看到那些明显的东西,如所谓的鲁道夫。瓦连蒂诺的美,它令人愉快因为它满足了某种固有的关于英俊的看法。
可是那些最普通的人也可以看上去是美的,可以是美的。只需性之火微微上升,就可以使一张丑脸变得可爱。那才是真正的性吸引力:美感的传导。
相反,再也没有比一个真正标致的女人更令人生厌的了。这是因为,既然美是体验而非具体的形式,那么,一个最标致的女人肯定是十分丑陋的了。当性之光芒在她身上失去以后,她以一种丑恶的冷漠相出现,那模样该多么可恶。外表的标致只能使她更丑。
性是什么,我们并不知道。但它一定是某种火,因为它总传导一种热情与光芒。当这光芒变成一种纯粹的光彩,我们就感到了美。
没有什么比一个性火熄灭了的人更丑的了。人人都想躲避这样一个讨厌的泥人。
可当我们勃勃有生气的时候,性之火就在我们体内文燃或烈燃。年轻时,这火星星点点,光焰四射。上了年纪,这火燃得柔和了、平缓了,但它仍然存在。我们可以控制它,但只能是部分地控制,因此社会仇恨它。
文字节选自《劳伦斯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
(编辑: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