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黎
“意象”一词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古人以为意是内在的抽象的心意,象是外在的具体的物象:意源于内心并借助于象来表达,象其实是意的寄托物。换句话说,“意象”即“有意义的形象”和“有形象的意义”的统一。
“意象”一词最早源于《周易》的“立象以尽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意”是通过形象来表达的,“象”又是借助文字形状、线条等形式来明确的。言语的目的是以明白“象”。若已明确了“象”,则语言可以忘掉,如果得到了“意”则“象”也可忘却。既要“象”又能超越于“象”的心领神会。
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意象主要的是用于分析诗歌散文时的用语。在中国传统诗论中,指寓情于景、以景托情、情景交融的艺术处理技巧。诗歌创作过程是一个观察、感受、酝酿、表达的过程,是对生活的再现过程。作者对外界的事物心有所感,便将之寄托给一个所选定的具象,使之融入作者自己的某种感情色彩,并制造出一个特定的艺术天地,使读者在阅读诗歌时能根据这个艺术天地在内心进行二次创作,在还原诗人所见所感的基础上渗透自己的感情色彩。
不过,意象的重要意义并不仅仅体现在诗歌散文的创作中,在诸多的艺术门类中,它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包括音乐创作与欣赏,甚至包括具体的音乐演奏。
钢琴演奏是具有高度艺术性、技术性、操作性为特征的表演艺术。演奏者的职能就是把作曲家乐谱中特定的音乐逻辑语言组织起来,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心灵感悟,转变成声响传递给听众,使钢琴音乐成为一个具有牵动力量的链条,带动每一个聆听者的灵感。在其内心描绘出一幅具有创造性的想象世界,激发人们的想象力。这就是音乐表现力,即钢琴演奏的灵魂。音乐乃用音响塑造境界。想象境界,所求境界。境界对于音乐表现而言至关重要,而这种把音乐所蕴含的深层次内涵,由外及内、由低升高、由实趋虚地多层次构架在所演奏的音乐作品特征所达到的理想境界,必需建立在音乐意象的基础上。
明代美学思想家李贽在他的《琴赋》中写道:“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有声之不如无声也审矣。尽言之不如尽意又审矣。然则谓手为无声。谓手为不能吟亦可。唯不能吟。故善听者独得其心而知其深也。”大量的事实证明琴声何以吟其心,何以通过手操琴声感人之心。
先人在造字时已将“音”至“心”上,即“意”。音乐的意象,对创作而言,“音自心出”乃为意;对钢琴演奏者而言,却唯有“音自心人”,将音乐贯注心中,知其意义,明其意思。生其意境,悟其意象,方能“音自心出”而传其意蕴。
艺术主体与客体对“形”、“神”的感悟
音乐艺术是被心灵之火照亮的主体的精神结晶和客体的美的折射,尽管它所表现的往往是一段情绪。一种感觉,一个转眼即逝的瞬间,但演奏家往往不由自主地被它感染,受到震动,尽情于忘我的境界。这是因为它亲切,它真实,它美丽,它道出了只可意会的“弦外之音”。
作为一个钢琴演奏家必须具有高超的想象力,音乐是抽象的艺术形式,他通过各种不同的想象,将意象的、抽象的、具象的、图像的综合体,在演奏过程中转化为发掘内涵深度的最大可能性。音乐追求意境,意境存于幽邃之处,与心通,靠心(神游)与物(弦)结合“远以神行”。
用心体验音乐比“象”本身更重要,一方面象是非“神”,非象是“神”。所以作为艺术表演的主体钢琴演奏者,面对的是作为艺术表演客体的作曲家的作品,可感知的是乐谱中音符的形态,而不可见的,可会而不可言的是含而不露深深蕴藏在形相之后的“神”;神貌、神韵、神情、神气、神采。这正是艺术主体的想象或感觉与艺术客体的内在品质的相结合。“形既生矣,神发如矣”,只有形神兼备,才能超于象外,得于自然之妙。这种境界只有凭着艺术直觉才能去感知它,领略它,直至与它同游而心旷神怡。
音乐中的意象音乐
印象派在音乐上追求最完美地去表现构成音乐本身的声音。“在表现手法上。印象主义音乐与绘画十分相似。它不依靠线条、旋律。而是通过和声与音乐唤起人们的感官印象,创造出一种意境”。 [NextPage]
德彪西在音乐创作上寻求一种精巧、稀薄、飘逸的风格,从他的音乐中的确可感觉到“印象主义”的印象。由于印象画家一直在努力尝试抓住光与色的运动,而音乐从根本上说就是运动的艺术,所以几乎所有印象派画家最喜欢的意象,都成为德彪西的音乐。如水上的光线、云彩、雨中花园、透过树叶的阳光等等,都在作曲家手中很快转变为音乐表现。德彪西说过,他的音乐是把五官所接受的所有印象变为音乐。
德彪西在1905——1907年创作的两卷《意象集》抓住了光线与色彩的瞬间感觉,将诗意、画面、乐思三者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以前所未有的光感、色感与运动感,用极轻柔的和弦与琶音描写出了水的漪涟波纹“水中倒影”,用不协和的和弦描绘出“透过树叶间的钟声”、“月落荒寺”等画面形象。那充满诗意,又感知的画面二者都蕴含在音乐之中,创造出了一个多彩绚烂的音响世界,一个崭新的意象世界。
心灵功能的实质——心象
每个钢琴演奏者都必须具有心象。“心象”即内心所感受的形象,音乐心象(情绪、感情、兴趣、意志)在钢琴演奏中起重要作用。心象是演奏音乐的“细胞”,是理性认识的产物,没有音乐心象就没有音乐的流动,就没有山颤地震、催人泪下、感人至深的化境。
心象是一种反映客观事物的合体、本质和内部联系的思维形式,是一种心理体验。钢琴演奏中的想象都是以演奏者头脑中贮存的许多心象作为前提与基础的;当思维者感情勃发时。那些心象才会受感情力量的推移、组接、演变成为各种各样的形象。
钢琴演奏中的心象应该是贯穿演奏思维过程始末的载体。将心象同整个客体现象通过音乐语言连接起来,在演奏中应与作曲家进行真正的心灵对话,并透过音乐对话呈现出自己的本色、个性及精神意向,使心象的能量更加丰盈饱满。
运用内心听觉使钢琴作品的效果、情绪色彩、细节与整体结构在演奏者头脑中形成一定的音响图像,真正进入自己所描绘的境界中去,把音乐中的流动之象、音乐意象、动态心象、静态心象,充分表达出来,使演奏者的听觉与视觉形象互相转化,给演奏技巧发挥注入了生命力,增添了音乐的美感和色彩。
技巧与意念
技巧是阐释艺术的手段,钢琴演奏的全部动作技巧呈现运动形态,演奏时手指到全身的每个肢体各部位准确性、协调性的配合,每一个触键动作都需要力量的支持,气息正是演奏者的动力。“气”既指生理之气(演奏中的气息、呼吸);又指心理之气(气势、精神),二者相互作用。“气”与“音”相通,又影响“意”的表达。气息上可通气质、气韵、下可达贯气、力气。气息是化于乐曲之中的可以统制整个演奏的音乐灵魂。
技巧决定于效果,效果决定与意境、感情和思想。演奏风格发于内而形于外,演奏钢琴的动作既要放松又要发力,要做到用力时极度的放松,能量高度的集中;在松弛中突然爆发;在柔顺中施展内劲,在平缓中贯穿张力,必须通过内潜想象发出什么样的声音。需要怎样力度,要用真实心理意象让躯体做出准确的反应行为。 [NextPage]
以意念制动,于意念中生动。“意念”即人的主观想象的一种思维活动,具有较强的方位性和指向性。用内在的力量推动演奏动作代替仅用局部的外在方法。不仅使演奏者全身协调自如。力量变化大。更重要的是在塑造音乐时脑海里呈现有完整的意念及细节表现,用变化多端的双手调制出色彩斑斓的声响效果。李斯特说过:“各种不同音乐是一个音乐家的调色盘,他的双手必须完全主宰这些音乐,随时应着我们内心呼唤而发挥。”
在音乐的创造里,演奏家让想象自由徜徉。生发意念达到人天感应。超念的直觉体认知性和凝聚思绪的悟性能在瞬间中产生某种意念,悟到的是“意”,悟心之心,含有的是理路的“念”。透过折射作曲家内心世界的外化载体——乐谱,通过演奏家十指与琴键的接触,想象出音乐里每一个音符的音色。每一个乐句的走向。及整个作品表达的情感与气氛,用钢琴发出还原作曲家心灵的意象、意思、意愿、意境的“心乐”。
演奏要思于心,发之于心,心琴若修道,一步一境界,心灵达到一种境界,音乐也随之达到一种境界,真正悟道其智慧,其对音乐的领悟是无穷尽的,惟有心灵之乐,才能产生出震撼人心的强大感染力。
(编辑:罗谦)